第一辑 综合计划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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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1974-1975年规划
  1974年及1975年是完成第四个五年计划关键的两年。根据全国第一次环境保护
会议精神和两年规划要点要求,山东省于1973年12月制定了全省环境保护综合利用
两年(1974-1975年)规划。规划涉及6个方面:①重点治理工业“三废”污染。各
地、市和有关部门,要在二三年内,首先治理危害大的20余个重点企业,改革工艺,
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减少污染物的排放。②重点治理城市污水和煤烟粉尘。“四五”
期间,城市环境保护的重点是治理工业废水和城市污水;要进一步抓好消烟除尘工
作,要改变城市燃料构成,充分利用炼油厂液化气和天然气,积极发展民用煤气。
③迅速组织水系和海域的管理工作。要在“四五”时期,制定各流域污染防治规划
和水资源利用规划,制定出地区性的污水排放标准、水产资源保护办法和本水系的
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④建立全省环境监测机构。重点建立健全省环境监测总站,
济南、青岛、淄博监测分站,着重监测大气中烟尘、重金属粉尘及含硫、氨、氯等
废气和水体中汞、砷、氰、铬、酚及其它严重影响当地环境的污染物动向,监督检
查厂矿企业执行排放标准和卫生标准的情况。⑤积极开展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要大
力研究和逐步推行无毒工艺,不产生或少产生有害物质,减少“三废”排放。⑥妥
善安排必要的资金和材料设备。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基本建设项目,均有包括保护
环境、治理“三废”的措施和费用,计划投资不另辟渠道。各工业部门在安排基本
建设计划时要以一定比例用于综合利用,防治“三废”污染。各厂矿企业在技改费
用中也应抽一定比例作为改革工艺、解决污染问题之用。环境保护的材料设备列入
物资计划,随同投资及时下达,安排落实。

  二、“五五”规划
  1975年,山东省制定了环境保护“五五”规划,要点是:①加速治理工业“三
废”污染。全省石油、化工、煤炭、轻工、冶金、机械、交通运输等部门的大、中
型企业,特别是“三废”排放量大、危害严重的单位,要抓紧治理,在五年内达到
国家排放标准。凡是影响群众饮水、水产养殖和农田灌溉的工矿企业,要提前实现。
②改善城市环境。全省重点解决济南、青岛、淄博等工业城市的污染问题;各地市
驻地,力争在1980年达到清洁城市的要求。③控制水系污染。全省重点治理一河(
小清河)、一湾(胶州湾)、一湖(南四湖)和渤海海域。各地市要积极组织流域内有
关工矿企业,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治理,在三五年内使排放的有害物质达到国家规
定的标准。④防止食品污染。⑤大力推广新农药。⑥加强环境监测系统。⑦积极开
展环境科学研究。

  三、“六五”计划纲要
  《山东省环境保护“六五”计划纲要》确定的奋斗目标是:“六五”期间基本
控制污染,“七五”期间的环境质量有明显改善。本世纪末,力争达到山青水秀、
空气清新的优美环境。“六五”期间总的要求是:在国民经济调整改革、企业整顿、
技术改造中,进一步防治工业污染,提高“三废”处理能力和综合利用水平,努力
控制生态环境的继续恶化。力争到1985年工业废水处理率由1981年的13%提高到30
%;固体废渣综合利用率由25%提高到40%;大气污染有明显改善,争取建成济南、
青岛、枣庄、烟台、济宁5个市的煤气工程;大中型企业和污染严重的小型企业污水
排放逐步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含汞、铬、镉等重金属污水实现厂内处理,不准向
厂外或渗坑排放;渤海、黄海(山东段)水体中,油和重金属要达到海水水质要求;
小清河水质达到农灌要求;昭阳湖入口湖面水质要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济南、青
岛、淄博市工业污水、噪声、大气污染状况有明显改善;新建项目按照“三同时”
要求,搞好“三废”治理;有效地保护各种农业资源,促进生态平衡;环境监测手
段和环境科研得到加强。

  四、“七五”计划纲要和“七五”后三年计划
  《山东省环境保护“七五”计划纲要》主要包括:环境状况、指导思想、计划
目标和主要措施4大部分及指标附表。“七五”计划设置的主要指标是:工业废水
排放量到1990年控制在13亿吨;工业废水处理率达到35%;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达
到50%;万元产值工业废水排放量控制在180吨;烟尘排放量控制在118.9万吨;工
业粉尘排放量控制在85.4万吨;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控制在3004万吨;工业固体废
物综合利用率达到80%;“七五”期间计划投资总额为16.03亿元。
  《山东省环境保护“七五”期间后三年计划》是因《山东省环境保护“七五”
计划纲要》未能纳入省综合计划下达实施,为指导全省环保工作的开展编制下达的。
主要包括:环境保护现状、计划的指导思想、计划总奋斗目标、计划的主要目标和
任务、主要措施五大部分。计划总奋斗目标为:工业污染得到控制,省会和主要城
市环境质量有所改善,饮用水源、地下水和自然生态环境的污染不再继续恶化,小
清河、南四湖、莱州湾的水质有所好转,环境管理体系和环境监测网络基本得到完
善。对城市环境保护(大气环境、水环境、环境噪声和工业废渣)、河流湖泊和近海
海域的环境保护、工业企业的污染防治、自然生态环境保护四方面也确定了主要目
标和任务。

  五、十年规划纲要和“八五”计划
  为编制《山东省环境保护十年规划纲要和“八五”计划》,省环保局成立了以
局长孙宝珠为组长的编制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编制工作组。先后编制了《山东省环
境保护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编制技术大纲》和《山东省环境保护“八五”计划
编制技术实施要点》。最终成果于1991年7月底完成。该成果获1992年度省科技进
步三等奖。
  《山东省环境保护十年规划纲要和“八五”计划》确定的总目标和总任务是:
基本控制全省环境污染的发展。省会和主要城市的环境质量有所改善;减缓自然生
态环境恶化的趋势,使局部地区有所好转;有效地防止沿海开发区的环境污染;确
保饮用水源和地下水的污染不再继续恶化;重点抓好两河(小清河、虞河)、两湖(
南四湖、东平湖)、两湾(莱州湾、胶州湾)的污染综合治理,使水质有所好转;重
点抓好占全省工业污染负荷比重较大的150个-200个“排污大户”的治理;重点抓
好城市环境的综合整治,突出抓好清除城市“四害”(废水、废气、工业固体废物
和城市垃圾、噪声)的工作;环境管理体系和环境监测网络基本得到完善。
  《山东省环境保护十年规划纲要和“八五”计划》确定的到“八五”末期的具
体目标是:工业废水排放量控制在12亿吨;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达到45%,工业废
水处理率达到80%;工业废水中化学耗氧量的排放量控制在60万吨以下;万元产值
工业废水排放量降到70吨,万元产值工业废水化学耗氧量排放量降到40千克;确保
城市饮用水源水质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20%。废气排放
总量控制在9700亿标立方米;二氧化硫排放量力争控制在220万吨;烟尘排放量力
争控制在130万吨;工业粉尘排放量控制在50万吨;工业粉尘回收量达到175万吨;
工业废气处理率达到74%;万元产值烟尘排放量降到0.08吨。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
用率达到40%;万元产值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控制在3吨以下;粉煤灰综合利用率
达25%,煤矸石综合利用率达45%;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力争建
成省放射性废物库。省辖市市内50%以上的交通干线和区域的噪声达到国家规定的
控制标准。建设自然保护区累计面积约占全省国土面积的3%,生态农业试点和推
广辐射面积达到2500万亩。
  在编制“八五”计划的同时,省环保局还编制了《山东省本届政府环境保护目
标与任务实施意见》,即1990-1992年三年的短期规划。该《实施意见》的主要
内容是根据政府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和工作任务而设定的。
  1990-1992年,省环保局组织省一轻厅、冶金厅、化工厅、电力局、纺织厅、
机械厅、医药管理局、建材局、丝绸公司、黄金总公司、济南铁路局、胜利油田指
挥部、齐鲁石化公司以及16个市地及所属县市分别编制了各行业、企业和市地的《
环境保护“八五”计划和十年规划》。

  六、“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
  1995年,山东省环保局组织并完成《山东省环境保护“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
景目标纲要》的征求意见稿,汇审完成《山东省环境保护“九五”期间投资项目计
划》和《山东省环境保护“九五”期间重点投资项目计划》,并向国家环保局报送
了山东省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计划和跨世纪绿色工程计划。“九五”期间,全省环
境保护的总目标是:到2000年,所有工业污染源排放污染物达到国家或省规定的标
准,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省规定的指标之内;全省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加剧
的趋势得到有效控制,部分流域和城市环境质量有明显改善;城市饮用水源地水质
全部达标,地表水达到水域功能区划要求,南四湖、沂沭河流域达到国家要求的水
质标准,小清河、东平湖达到省综合治理规划确定的水质标准,徒骇马颊河流域基
本恢复饮用水功能,胶州湾、莱州湾等近海海域水质达到海域水功能区划规定的标
准,实现全省主要河流水体基本变清;威海、东营、日照3市空气环境质量优于二
级标准,济南、青岛、淄博3市力争达到二级标准,其它城市达到二级标准;工业
固体废物排放量控制在省规定的指标内,城市垃圾日产日清;城市噪声得到有效控
制。到2010年,全省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得到较好解决,城乡环境总体质量较
“九五”期间有明显改善。各类水体均达到当时功能区划规定的标准;县级城市和
集镇空气环境质量达到二级标准;生态环境逐步实现良性循环,环境质量与基本实
现现代化的目标相适应。
  “九五”期间计划安排流域水污染控制、区域空气污染控制、固体废物综合利
用及噪声控制、生态环境保护、清洁生产、全球履约等方面共609个项目,总投资
约330亿元。

  七、环境保护年度综合计划
  环境保护年度综合计划自1990年开始试行。1990年的试行计划主要内容有:①
1990年环境保护计划主要指标;②各市地工业污染物总量控制计划;③主要城市环
境质量和污染物控制计划;④主要工业行业污染防治计划;⑤主要流域水污染控制
计划。并附有编制说明。
  1991年起环境保护年度计划正式由省计委纳入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下
达实施。1991-1995年度的计划主要内容有:①环境保护计划主要指标;②分市
地污染物排放控制和污染治理计划;③部分工业部门污染物排放控制和污染治理计
划;④市地驻地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计划。上述计划以指标为主,并附有编制说明,
编制说明以文字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