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一类 环境管理机构 资料库:专题库 章节:环境保护库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a/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a/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a/section/45/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a/section/45/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a/section/45/article/184/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a/section/45/article/184/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70年代初,环境污染日趋严重,环境保护工作逐步摆到了各级政府的议事日程。 1973年4月,省成立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济南、青岛、淄博等市相继 建立了环境管理机构。政府有关部门和部分大中型厂矿也开始设立环境保护机构。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全省环境管 理机构相应得到加强。1986年以后,为了加强省内重点流域的污染防治和监督管理, 先后成立南四湖、小清河两个环境管理委员会。各市地、县市区的环境管理机构也 逐步加强和完善,全省形成了比较完整的环境管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