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监测质量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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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境监测质量保证是环境监测工作中十分重要的技术工作和管理工作,是保证
各类监测数据具有可比性、准确性和可靠性的根本措施。
  (一)制定质量保证技术规定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编写的《环境水质监测质量保证手册》和《环境空气监测质
量保证手册》是山东省环境监测质量保证的指导性文献。
  1988年山东省环保局制定《山东省环境监测系统质量保证的有关技术规定》,
1988年7月1日起执行。1990年,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制定了《全省污染源监测技术要
点》,对污染源监测中的质量保证作了具体规定。1992年,省环保局发出《关于印
发国家环境保护局〈环境监测质量保证管理规定〉(暂行)的通知》,并结合山东省
实际,提出6条贯彻意见。为加强山东省的环境监测质量保证工作,省环境监测中
心站制定了《山东省环境监测质量保证技术规定》,1994年省环保局予以转发。结
合各级监测站计量认证的需要,省环境监测中心站1994年下发了《山东省环境监测
质量保证补充技术规定》,就有关技术问题又作了补充规定。
  (二)加强质控考核和数据统一处理
  1983年,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参加了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举办的全国环保系统首次
水质实验室监测质量保证培训班及全国环保系统首次水质分析质量考核,全部合格。
1984年省站参加国家水质考核的项目共5个,1985年参加国家水质考核的项目共6个、
放射性分析考核项目6个,连续两年取得了全部合格的成绩。1986年在重庆召开的
全国质控工作会议上,省环境监测中心站获得了连续三年质控考核优秀单位证书。
  省站对市地监测站的考核从1983年全面展开,首轮考核到1986年全部结束。从
1987年开始,各市地监测站主持对四级站进行了考核工作。除样品考核外,还增加
了基础知识及基本操作技能的考核,首轮考核于1991年结束。
  山东省对实验室的质量控制工作从布点、采样、贮存、运输、分析,都作了具
体规定。质控方法采用密码平行样、密码加标样、密码标样3种,同时要求上述3种
密码样的总量应占样品总量的30%,原则上每批样品中应含15%的密码加标或密码
标样。密码平行样用来控制样品中测定的精密度,密码加标样用来控制样品测定的
准确度。
  为了统一全省环境监测数据的处理与统计方法,1987年山东省选择了PB-700袖
珍微机做数据处理,并由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编制了全省统一的实验室数据处理程序,
在全省环境监测系统推广使用。90年代以后,各级监测站数据处理,逐渐由小型微
机取代。
  (三)环境监测人员合格证制度的实施
  根据国家环保局对实验员合格证考核的要求,1988年山东省环保局下发了《山
东省环境监测系统实验员合格证制度实施细则(草案)》,并在济南、淄博进行考核
试点。经总结试点经验翌年制定出《山东省环境监测系统合格实验员考核制度实施
细则》,据此对全省三级站全面进行了实验员合格证考核。1990年根据国家环保局
每一项目应有2人参加考核的要求,对三级站的缺考项目及不合格项目进行了补考。
1990年底,对三级站的实验员合格证补考工作全部完成。全省100%的实验室监测
人员参加了考核。在考核的基础上,省环保局颁发了三级站实验员合格证。实验员
合格证每两年复核1次。
  1990年,各三级站根据省站的统一布置,对所属四级站进行了实验员合格证考
核。1991年,部分三级站对四级站进行补考工作,补考前对四级站举办了质量保证
学习班,给考核合格者颁发了合格证。四级站实验员合格证复核与三级站相同。
  1993年,根据国家环保局《环境监测人员合格证制度(暂行)》的要求,省环保
局制定并下发了《山东省环境监测实验员合格证制度》。该制度适用于全省环境保
护系统各级环境监测站的监测人员和质控人员。上述人员通过考核取得实验员合格
证后持证上岗。
  (四)开展优质实验室评选活动
  1989年山东省环保局开始组织创建和评选优质实验室活动,拟定了《山东省环
境监测系统评比优质实验室暂行办法(讨论稿)》。9月对潍坊、烟台、淄博和惠民
等4个市地环境监测站进行了考评试点;在12月召开的全省环境监测工作经验交流
会上广泛征求了意见,经修改后于1991年正式下达。
  1991年4月,根据国家环保局《关于印发国家环境监测优质实验室评选试点工
作总结及今年工作安排的通知》精神,成立由7人组成的优质实验室评选工作领导
小组,从省站和各市地环境监测站选聘9位专家组成考评技术小组。考评组先后对
济南、青岛、淄博、烟台、潍坊、济宁、泰安、德州、滨州等9市地环境监测站进
行考评。最后评选出济南、青岛、淄博、烟台、潍坊、济宁等6市环境监测站为山
东省三级站优质实验室。同时,省局推荐潍坊、淄博和烟台市环境监测站参加国家
环境监测优质实验室的评选。同年6月,经国家环境监测优质实验室考评组考评,
烟台、潍坊、淄博市环境监测站获第一批国家环境监测优质实验室称号。
  同年7月10-20日,山东省环保局对日照、威海、临沂、枣庄、菏泽、聊城、东
营等7个市地环境监测站进行考评,基本符合三级站合格实验室条件。
  1992年,省环保局下达《关于在全省县(市、区)环境监测站开展创建和评选优
质实验室活动的通知》,于同年7月对济南、烟台、威海和聊城4个市地所属11个县
市区环境监测站的实验室进行考评试点。根据试点情况,对考核标准进行了修改,
并于同年8月印发《山东省县(市、区)环境监测站优质实验室考评标准》。10月省
环保局组织专家组对各市地所推荐的县市区环境监测站进行了考评。全省共评出28
个县市区优质实验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