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环境质量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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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地面水
  “六五”期间,各市地监测站对省内25条河流、6个湖泊、14座水库共91个断
面进行了监测。“七五”期间,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和行政区划的改变,以及污染
纠纷的增加,省控河流有所增加。到1990年,省控又增加7条河流,以加强污染严
重的河流出入市、地界面的水质监测。“七五”期末省控地面水体共有32条河流,
7个湖泊,14座水库,共107个断面。1990年起地面水监测全面执行《环境监测技术
规范(地面水部分)》,根据《规范》要求的项目进行监测。
  山东省地面水属于国家控制网络的有小清河、大沽河、京杭运河、大明湖、南
四湖、崂山水库、门楼水库。1993年根据国家环保局《国控网络站地面水环境监测
点位认证复审工作计划及验收标准》的要求,省环保局组织专家对济南、青岛、烟
台、济宁4市国控地面水环境监测点进行了验收。23个断面全部达到验收标准。
  1994年省环保局制定《山东省省控地面水环境监测点位认证复审工作验收标准》
,组织专家进行了认证复审。1995年对现行地面水环境监测点位的功能进行分类,
并在此基础上调整补充,使全省地面水环境监测的布局、设点及管理更加科学。经
认定省控地面水环境监测点位分为Ⅰ类(反映水环境质量)、Ⅱ类(为环境管理需要
而设置)管理。对42条河流、8个湖泊、5座水库、2个海湾共设163个点位。
  ⒈监测点位及承担单位
  根据国家环保局(88)国环监字第235号文件规定,地面水环境监测国控点监测
任务分别由济南、青岛、烟台、济宁4市环境监测站承担。1992年国家环保局对监
测网站进行调整,并要求按认证的新点位进行监测。省控点位监测任务分别由水体
所在市地级环境监测站承担。
  ⒉监测项目
  河流必测项目:水温、pH值、悬浮物、总硬度、电导率、溶解氧、化学需氧量、
高锰酸盐指数、生化需氧量、氨氮、亚硝酸盐氮、硝酸盐氮、挥发性酚、氰化物、
砷、汞、六价铬、铅、镉、石油类等。河流潮汐界内必测项目增加氯化物、总氮和
总磷。
  湖泊水库必测项目:水温、pH值、悬浮物、总硬度、溶解氧、化学需氧量、高
锰酸盐指数、生化需氧量、挥发性酚、氰化物、砷、汞、六价铬、铅、镉、总磷、
总氮、浊度等。
  底泥:只在国控点进行监测,监测项目有砷、汞、铬、铅、铜、镉。
  流量:要求与采样同步进行。
  ⒊监测频率和时间
  90年代以前,地面水在枯水期(5月)、丰水期(8月)、平水期(10月)各监测2次,
全年共监测6次。1990年以后,改在4、5、7、8、10、11月份各监测1次,全年共监
测6次,枯水期也可提前到3月份采样。在每月5日采样,同一条河流上的各监测点
必须同时采样。
  在规定的时间如因河流断流无法采样,应如实上报,并在一旦有降水形成径流
后立即采样测定,上报时注明采样时间。
  过去连续3年未检出的项目,又无新污染源,可在枯、丰、平3个水期各测定1
次。
  底泥只监测1次,在5月份进行。
  (二)饮用水水源
  1979年10月,省革命委员会发文要求进行县以上驻地饮用水源(井)的调查。省
环境监测站组织了调查工作,历时2年,共调查了1433个水源点(井)的水质,取得
监测数据20468个。这是全省第一次开展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1985年,全省饮用
水水源地共设37个点位,监测项目为pH值、总硬度、挥发酚、氟化物、氰化物、汞、
镉、砷、铅、六价铬等;频率为4月、11月各监测2次。1986年,监测点位(井数)变
为39个,监测项目不变,只在4月份测1次。1988年监测频率为5、8、10月各1次。
1989年省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下达〈山东省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中九项监
测指标实施细则〉的通知》中对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按《规范》的要求做了在枯水
期监测一次的具体规定。全省15个市地共有地面水水源监测点位17个,地下水水源
监测点位39个。到1995年,全省共有饮用水水源监测点位44个,其中地面水源监测
点位27个,地下水源监测点位17个。监测频率为每年2次。
  (三)近岸海域
  1978年,国家渤、黄海环境监测网在山东沿海设置了42个监测站位。1980年-
1982年山东省沿海有监测站位38个。1982年之后,监测点位逐步增多,至1993年,
青岛、烟台、威海、日照、潍坊、东营、滨州等7个市地环保监测站对山东近海海
域的91个海域水质点位和24条入海河流的28个入海口水质点位进行了监测,同时还
监测海水底泥11个点位。1994年,对112个近岸海水水质点位、23条入海河口、8个
海水底泥点位进行了监测。监测频率按《海洋监测规范》规定每年5、8、10月各监
测一次。
  1995年,为加强近岸海域的海洋监测,国家环保局成立近岸海域环境监测网。
省环保局于同年11月,成立了山东省近岸海域环境监测网。青岛、烟台、威海等市
在近岸海域布设监测点位79个。监测项目为高锰酸盐指数、无机氮、活性磷酸盐等
16个。监测频率为5月、8月各一次。其中胶州湾东岸近青岛市区海域的9个点位的
监测频次为4次,分别是3、6、9、11月。其他市地因各方面条件限制,未开展海水
水质的监测工作。近岸海网的各市地对入海河口、直接入海口、海水底泥进行监测。
  近岸海域环境监测网的监测任务由省环保局下达,主要用于评价陆源、入海口
河口和近岸海域的水质状况。渤、黄海环境监测网的监测任务由国家海洋局北海分
局下达,主要用于评价黄、渤海水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