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2-1992年山东省化工系统“清洁文明工厂”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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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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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2年│淄博东风化工厂、北镇化肥厂(现滨州化肥厂)、高密橡胶厂、济宁电 │
│(7) │化厂、济南向阳化工一厂(现济南金属颜料总厂)、潍坊化工二厂、济 │
│ │南石油化工厂(现济南炼油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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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3年│鲁南化肥厂、济南化肥厂、济南化工厂、济南石油化工二厂、淄博制 │
│(14) │酸厂、鲁南化工仪器厂、潍坊氧气厂、平度化肥厂、益都化肥厂(现青 │
│ │州化肥厂)、寿光化肥厂、高密化肥厂、乳山硫铁矿、招远七六一厂、 │
│ │新泰磷肥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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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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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4年│潍坊化肥厂、潍坊化工阀门厂、临朐磁铁砂精选厂、青岛氧气厂、青 │
│(19) │岛泡花矸厂、滨州第二化工厂、商河化肥厂、明水化肥厂、济南橡胶 │
│ │厂、文登化工厂、烟台助剂厂(现烟台化工总厂)、肥城化肥厂、宁阳 │
│ │化肥厂、东平化肥厂、泰安化工机械厂、枣庄橡胶厂、郯城化肥厂、 │
│ │淄博东风化工厂、张店化工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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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5年│青岛第六橡胶厂、昌乐化肥厂、临朐催化剂厂、淄博化肥厂、安丘化 │
│(13) │肥厂、沂源化肥厂、荣成橡胶厂、威海轮胎厂(现山东轮胎厂)、新泰 │
│ │化肥厂、兖州化工厂、济宁石油加工厂、青岛第九橡胶厂(现青岛双星 │
│ │集团公司)、青岛化纤材料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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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6年│诸城化肥厂、青岛第二橡胶厂、栖霞添加剂厂(现栖霞包装材料厂)、 │
│(8) │沂水化肥厂、济宁化工机械厂、济宁化肥厂、济宁化工实验厂、青岛 │
│ │染料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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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7年│莱阳化肥厂、海阳化肥厂、莱阳化工机械厂、泰安化肥厂、莱芜硫酸 │
│(7) │厂、安丘化工二厂、济宁煤炭化学工业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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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年│青岛碱厂、乐陵农药厂、济宁第一化工厂、淄博有机化工厂、山东农 │
│(14) │药厂、周村有机化工厂、牟平化肥厂、梁山油漆厂、梁山磷肥厂、荣 │
│ │成化肥厂、沂南化肥厂、临沂化工机械厂、诸城橡胶厂、烟台氯碱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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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9年│青岛石油化工厂、莱西磷肥厂、青岛农药厂、淄博石油化工厂、招远 │
│(7) │化工总厂、青州化工三厂(现青州有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化工 │
│ │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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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0年│东明石油化工厂、滨州化工厂、青岛化工厂、胶南化工厂、临邑石油 │
│(7) │化工厂、垦利炼油厂、高密再生胶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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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1年│日照化肥厂、莱芜橡胶厂、同泰橡胶厂、张店热电厂、鲁西化肥厂、 │
│(8) │禹城化工总厂、淄博橡胶厂、滕州化肥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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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年│昌邑石油化工厂、青岛油漆厂、德州化肥厂、文登氯碱厂、青岛乳胶 │
│(7) │厂、青岛橡胶制品九厂、即墨轮胎翻新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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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为进一步加强化工行业的环境保护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
保护工作的决定》和省政府对环境保护工作的各项要求,促进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发
展,山东省省长与石油化学工业厅厅长先后签订了两届环境保护责任书。
1991年6月, 山东省省长与石油化学工业厅厅长正式签订第一轮《山东省石油
化学工业厅厅长环境保护责任书(1991-1992年)》。 提出的环境保护工作目标是:
①到1992年,现有大、中型企业主要产品的污水排放量以及主要化工产品的吨产品
绝对排放量比“七五”期间下降5%,在化工产值以年均递增8%的情况下,全省化
工环境污染不仅基本得到控制,而且化工环境状况逐年有所好转。②1992年,化工
废水的治理率达到48%,外排废水达标率达到40%,废气治理率达到58%,工业固
体废物的处置、处理、综合利用率达到80%,水的重复利用率达到68%。为保证上
述目标的完成,经过全省化工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在化工产值以年均14
%的速度递增的情况下,实现了全省化工“三废”污染不仅基本得到控制,而且化
工环境状况逐年有所好转的奋斗目标,全面超额完成了环保责任书提出的各项任务,
大、中型企业主要产品的污水排放量及吨产品绝对排放量比“七五”期间下降6%,
化工废水治理率达到54%,外排废水达标率达到43.8%,废气治理率达到63.5%,
工业固体废物的处理、处置、综合利用率达到80.4%,水的重复利用率达到72.1%。
在省政府组织的考核中,化工厅名列省直部门的第一名,受到省政府的表彰、奖励。
第二轮《山东省化学工业厅厅长环境保护责任书(1993-1997年)》于1993年9月
签订。1994年5月,按照省环保局鲁环管(1994)4号文《关于对1993-1997 年度省直
部门环境保护责任书进行修订的通知》要求,省化工厅对1993-1997 年厅长环境保
护责任书进行了修订。任期环境保护工作目标是:努力减轻化工行业的环境污染,
实现化工生产建设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创一流的经济、一流的环境、一流的效益。
到1997年,在化工生产持续发展,产值不断增加的情况下,全省化工污染基本得到
控制,主要环保工作目标达到全国化工行业先进水平,使化工环境状况有较为明显
的改善。化工废水治理率达到72%,外排废水达标率达到60%,水的重复利用率达
到80%,万元产值耗水量和排水量分别比1992年下降10%,化工废气治理率达到72
%,化工固体废弃物的处置、综合利用率达到75%,并对指标进行了年度分解。为
确保环保目标的完成,环境保护委员会召开会议,研究化工系统环境保护工作的一
系列问题,重点讨论部署了完成厅长责任书的具体工作。为使全系统及时了解省政
府对化工环保工作的要求,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上下动员,全行业齐抓共管
的局面,及时将责任书转发给各市地化工局、厅有关处室及二级单位,并将省长与
各市地市长、专员签订的责任书中涉及到化工系统的项目转发给有关市地,合理地
将责任书指标分解到有关单位,截至1995年底,责任书中的分解进度指标均超额完
成。

四、环境教育
197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颁布后,省厅组织有关领导及环
保工作者进行了认真的学习,并开展了环境宣传活动。同年12月,举办了第一期化
工环保技术培训班,参加人员达80多人,主要是大中型化工企业及污染严重的小型
化工企业的环保科长或分管环保工作的技术骨干。1982年12月,在淄博市张店举办
了第二期化工环保技术培训班,参加人员有60多人。1984年3月,举办了为期3个月
的环境监测学习班,参加人员有60多人,都是化工系统的专职环保监测人员。同年
4月,又举办了噪声控制学习班, 邀请省内外的噪声控制专家对本系统的环保专职
工作人员进行了专门的培训。1986年,与青岛化工学院联合举办了为期1 年半的化
工环保专业证书班。1989年和1991年,委托省化工环保监测总站举办了2 期环保监
测人员学习班。1992-1995年举办环保监测统计培训班4次,通过以上培训,共培训
化工环保业务骨干630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