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体制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a&A=44&rec=344&run=13

  60年代到70年代初,由于企业的设备总体数量少,多数采用“集中管理,统一
调度,租赁使用”的体制。规模较大的企业,其设备购置、管理权由公司职能设备
科(有的称动力科、机动科或料具科)负责,调度、使用、维修由公司下属的机械动
力站(有的称机具站)集中出租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不设机械站,由公司设备科
统一管理与调配。工程处(工区)在材料股内设有1-2人以管理为主兼管设备,工程
项目所需的设备由施工队向工程处提报计划,公司生产调度会统一协调各工程处需
求,由公司设备科调度租赁或分配使用。租赁、分配使用中、大型设备(当时混凝
土搅拌机和3号以上卷扬机均列为大型)由出租或分配单位派人随机操作;中小型设
备,由工程项目自配。由于工人的文化、技术素质、严格的岗位培训跟不上,机械
工尚未成为专业工种,违章操作时有发生,事故较多。
  这一时期公司设备科负责全公司设备大中修计划的审批、编制与下达,交由公
司机械动力站或机修厂(车间)实施。设备的小修与保养由操作工人或机械动力站、
机修厂派人巡回进行。
  设备数量少,需求矛盾突出,管理业务的主要内容是调度使用,仲裁矛盾,向
上级争取设备分配的指标。业务建设粗放,是这一时期设备管理的基本特点。
  70年代中期以后,是全省设备管理水平迅速提高的阶段。企业的设备数量迅速
增加,开始实行“大型设备集中,中、小型设备分散,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体制。
各种起重吊车、汽车、挖掘等设备,属于价格高、技术性能复杂的大型机械,集中
于公司机械动力站(机修厂),由公司设备科统一调度,对工程处租赁使用,或由机
械动力站对分部分项工程实行工程量承包经营;混凝土搅拌机、卷扬机等中小型机
械,按各工程处的规模由公司设备科调拨工程处相对固定使用。各工程处设备出现
不平衡时,由公司设备科实行内部调度或相互内租使用。相对固定于工程处的中小
型设备,对上由工程处按季向公司提交折旧和大修理费;对下按工程需要调度使用,
以工程造价摊销折旧于大修费。
  这一时期公司设备科只审查、编制、下达设备大修计划,公司支付大修费;中、
小修由机械动力站和各工程处支付费用。设备的现场使用,由公司、工程处分别实
行定期巡回检查制,通过表彰、奖罚进行指导督促。
  中小型机械虽然出现了分散管理,但与60年代一样,设备产权归公司。设备的
购置报废处理,均由公司通过设备科集中实施。80年代后期少数在片面理解管理体
制下放情况下,曾出现了设备购置报废、处理权限下放工程处的情况,使企业的设
备管理受到了损害,出现资产流失。
  进入90年代后,在推行项目管理,转换内部经营机制的过程中,设备管理出现
了多元化体制。一部分企业仍然实行“大型集中、小型分散、集中与分散相结合”
的体制;一部分企业在执行上述体制过程中,对相对固定於工程处的设备逐步由向
施工队调拨使用改为对项目实行内部租赁,形成公司“二级租赁方式并行”的体制。
还有一部分企业,在全面推行项目管理中,将全部设备集中,建立公司内部设备租
赁市场,实行管理与经营合一,对内对外租赁兼营的设备“管、用、养、修、算一
体化”体制。
  90年代,这三种管理体制在全省国有企业大约各占1/3。共同特点是:设备经
营的因素在扩大,内业和现场管理的力度稍有下降。
  县集体建筑企业和乡镇建筑企业的管理体制,规模较大、设备较多的企业,一
开始就实行“集中管理,全面对内对外租赁”体制,多数仍将龙门架、井字架等大
型工具列入设备管理范围;一般规模和小规模的企业则实行“公司统一调度,使用
费用按工程造价均摊,年终算总帐”的体制。前一种方式比例尚少,约占全省1/4。
除少数管理接近国有中等水平外,多数采用后一种形式,管理粗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