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类 国外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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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中国建立后,随着国家建设的全面展开,省内建筑工人外出施工日趋活跃。
其中,也有少数人员到苏联远东地区及朝鲜等国家施工。这一时期,建筑工人出省
出国施工,还处于自发的个体阶段。
  60年代起,国家开始统一从山东抽调少量成建制的建筑施工队伍,分赴蒙古、
朝鲜、越南等周边友好国家及非洲等第三世界国家,参与一些援建工程项目的施工。
  70年代,为了加强经援工程的施工管理,省建设厅设立援外处,分管援外工程
建设的领导工作。这是山东省建设系统成立的第一家管理承建海外工程的涉外单位。
自此,国家下达的经援任务,便走上了有组织按计划实施的轨道,工程建设项目及
出国施工的建筑队伍数量也逐年增加。在此期间,先后建设的经援项目有:索马里
供水站、钻井、烤烟厂;毛里塔尼亚体育场、成衣厂、首都卫生中心、赛利巴比医
院等十几项工程。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山东建筑业对外开拓、走向世界的步伐又向前迈进了
一大步。从过去较单一的接受国家下达的经援任务,发展到以独立对外承包工程和
劳务合作为主、以经援与创汇并举的新阶段。其组织体系、经营运行机制和队伍输
出渠道也日臻完善。1981年经省委组织部批准,成立全省第一家以承揽国外工程为
主的建筑企业齐鲁建筑工程公司。为加强联系、增强竞争能力和市场机遇,1982年
经建设部批准,成立中国建筑工程公司山东分公司。1992年经省政府批准,又以原
齐鲁建筑工程公司暨中建总公司山东分公司为核心,组建了齐鲁建筑集团总公司。
1994年,国家外贸部又分别批准,授予齐鲁建设集团总公司和山东省建筑工程总公
司对外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经营权。上述机构,承担了全省出国施工任务量的86%
以上,并为开发国际建筑及劳务市场,积累了经验,奠定了基础。
  至1994年底,全省建筑业在国外建立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关系的国家和地区有:
博茨瓦纳、塞舌尔、苏丹、莱索托、科威特、以色列、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泰
国、埃及、伊拉克、俄罗斯、香港、关岛、日本、朝鲜、韩国等。累计完成经援和
工程承包项目136个,完成经援项目合同额3810万美元,完成营业额1.52亿美元,
创汇2000万美元,出国施工及管理人员1.01万人次。1994年对外新签合同额4250万
美元;完成营业额3238万美元。1994年底,在国外施工人数达1580人。
  济南、青岛、泰安、烟台、淄博、济宁、潍坊等市地所属国有建筑公司均成立
了在国外施工的机构,长年有队伍在国外施工,成为山东省建筑业走向世界的骨干。
齐鲁建设集团总公司连续两年跻身于全国外经五十强企业行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