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类 近代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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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代建筑是指1840年鸦片战争以后至1949年为止的建筑物。山东近代建筑的演
变始于鸦片战争。当时,西方列强依据不平等条约,在沿海地区开辟通商口岸或长
期租借,在商埠城市设立租界,形成独立的城市新区。他们在租借地和商埠租界中
建造了一批新的建筑物。这些建筑物采用了新的结构形式,突破了因袭数千年的旧
建筑体系的范畴,形成了山东近代新建筑体系的雏形。
  总体上讲,1840年至1949年,山东近代建筑可以划分为两个范畴,即旧建筑体
系的延续与新建筑体系的产生。此时全省近代建筑主要有三种形式:一是照搬外国
的建筑形式,主要是西方古典式、折中式等;二是以西式为主,部分地采用当地的
建造形式、技术和材料;三是传统的木构架建筑形式。传统的旧建筑体系虽然受到
新建筑体系的影响而有局部变化,但仍基本维持旧貌,在遍布全省的中小城镇、农
村中仍占主要部分。这类建筑建造数量大、分布范围广,但不是山东近代建筑发展
的主流与方向,因此不在此章记述。
  新建筑体系并不是由古代建筑或旧建筑体系渐渐演变形成,而是伴随帝国主义
的侵略,由西方国家传入的。这种突变使山东建筑由以传统木构架体系为主体的旧
建筑体系直接转化为具备近代建筑类型、近代建筑功能、近代建筑技术、近代建筑
形式的新建筑体系,无疑是一种巨大的进步。新建筑体系的建筑,主要在青岛、烟
台、济南、威海等省内为数不多的城市,虽然数量相对较少,分布范围也不广,但
它代表着山东近代建筑发展的主流与方向,具备了现代建筑的功能特点。
  山东近代建筑的基本特征:一是在建筑形式上,开始注意建筑功能的使用要求,
注意节约用地,合理解决建筑物的朝向、通风、采光、隔热、防潮等问题。二是在
工程技术上,传入了当时欧洲先进的规划、设计和施工技艺,开始在建筑中引进和
推广使用新的建筑材料--混凝土和钢筋混凝土。另外,红砖、玻璃也较多地用于建
筑中。三是在建筑结构上,相沿数千年的以砖、瓦、木、石为主要材料的木构架结
构、砖木结构,被钢筋混凝土结构或砖石钢木结构取代。四是在建筑装饰上,不断
发展创新,外墙装饰开始运用花饰面砖,或用光洁石雕以花草纹饰镶嵌于墙面作装
饰;门窗口、沿口用水泥粉刷,或用水刷石以及剁斧石、嵌大理石、贴面砖等;门
窗多为券拱式西洋风格,柱廊、内墙装饰采用高级粉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