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辑 大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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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木是中国木构架建筑的主要结构部分,由柱、梁、枋、檩等组成。木构建筑
正面两檐柱间的水平距离为“开间”,各开间宽度的总和为房屋的面阔。建筑的开
间数在汉代以前有奇数也有偶数,汉代以后民房常用三、五开间,宫殿、庙宇多用
五、七开间,十分隆重的用九间。位于博山的颜文姜祠面阔三开间,位于泰山极顶
之南的碧霞祠大殿面阔五开间,岱庙的天贶殿正殿面阔九间。建筑中各开间的名称
因位置不同而异,正中一间称为明间,左右侧的称次间,再向外侧的称梢间,最外
的称尽间。各间面阔,在南北朝之前都是相等的,南北朝之后不再强求一致。屋架
上的檩与檩中心线间的水平距离,清代称为步,各步之间距离的总和或房屋侧面各
开间宽度的总和称为“进深”。

一、斗拱
  斗拱是我国木构架建筑特有的结构构件,是较大建筑物的柱与屋顶间的过渡部
分,其功用是将屋檐的荷载直接传递到柱上,或间接地先传递至额枋上再转到柱上。
斗拱又有一定的装饰作用,是建筑屋顶和墙身立面之间的过渡,作为封建等级制度
的象征。斗拱也是较大建筑物尺度的计量标准。
  斗拱一般使用在高级的官式建筑中,按其所在建筑物的部位分为柱头斗拱(清
称柱大科),在柱头之上;柱间斗拱(清称平身科),在柱间额枋之上;转角斗拱(清
称角科),在屋角柱头上。
  斗拱的结构组成有四个重要部件。呈弓形弯起的部件,位置纵向与建筑物表面
平行的叫做拱;形状与拱相同,仅纵向与拱成正角的叫做翘;翘如向外一端加长且
斜向下垂的叫作昂;在拱与翘(或昂))的相交处或在拱的两端、上下两层拱间的斗
形立方块叫做升;在翘的两端,上下两层翘(或昂)间的斗形立方块叫做斗。升与斗
基本一样,区别是所处的位置不同和方块上面开的卯口不同;升口只承受一面的拱
或枋,仅开一面口,斗则承受相交的拱与翘(昂),上面开十字口。
  凡在檐柱中心线上,与建筑物表面平行的拱,都叫正心拱。其他不在中心线上
的拱,在中心线以外者叫外拽拱,在中心线以里者叫里拽拱。拱以长短分瓜拱、万
拱、厢拱三等。瓜拱最短,在下托着万拱,万拱最长,厢拱长度居中,安装在最上
层翘(昂)的最外端或最里端上。
  完整的一个斗拱称作一攒,在全攒斗拱的最下一层,即在正心斗拱或斗翘(头
昂)之下的叫坐斗,是全攒重量的集中点。在里外拽拱的两端,托着上一层的拱或
枋子的叫三才升;在正心拱的两端,托着上一层的拱或枋子的叫槽升子;在翘或昂
的两端,托着上一层拱与翘昂相交点的叫十八斗。
  坐斗上面有“十”字的卯口,用以承受瓜拱和头层的翘或昂,这个口叫斗口。
是有斗拱的建筑各件尺寸计量的基本单位。斗拱因层数或拽架的增减,有简单的,
也有极复杂的。以正心拱为中,往里外各支出一拽架,则是正心一踩,里外各出一
踩,称为三踩。里外各出两踩者,称为五踩,以此递加可加到九至十一踩。
  斗拱的最早形象见于周代铜器表面的建筑纹刻等,汉代的画象、砖石、壁画、
建筑明器也有不少记载。山东沂南汉代石墓,有仿木的一斗二升斗拱,平邑汉代石
阙有一斗三升斗拱等,这都表明斗拱在汉代已具雏形。到唐代斗拱进一步发展,宋
代已趋成熟,尺寸和形式已经统一,并编入了集北方宫式建筑经验的《营造法式》。
  从结构上看,斗拱是简单的构件,是用一堆木枋子由柱头上层层叠起,上承梁
坊。与砌砖不同的,主要是采用了榫卯,令各枋拱扣在一起。由于斗拱结构在力学
上不十分合理,有斗拱的房架不如无斗拱房架简单、坚固,因此自汉代以来历经唐
宋元明清各个朝代,其尺寸越来越小。但因斗拱富于装饰性,对一些需要反映民族
形式的纪念性建筑,这一具有悠久历史的结构构件,仍被人们采用。

二、构架
  柱有5种位置:1.檐柱,位于屋檐下最外一列的柱子;2.金柱,在檐柱以内,
不在建筑物纵中线上的柱子;3.中柱,在建筑物纵中线上,顶着屋脊,而不在山墙
上;4.山柱,在山墙的正中,顶着屋脊的柱子;5.童柱,从横梁上支起,上端顶着
屋脊或檐条上的柱子。
  主梁的两端一般放在房屋前后的两金柱上,如没有廊则放在两檐柱上,梁的长
短随屋进深定。由这根梁上用两短柱又支一根较短的梁,以此类推可再向上再支,
组成为梁架。梁架本身承担桁或檩子的总数是几,就称“几架梁”。如所承担共有
九个檩子,则称九架梁,其上一层称七架梁,再上一层称五架梁。四架或六架等双
数架的梁,多没有屋脊,脊部做成圆形,作卷棚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