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辑 古代建筑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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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自隋代就开始利用模型来进行结构或者构造的设计和研究。到唐朝,设计
与施工水平提高,掌握设计与施工的技术人员称“都料”,专门从事公私房屋的设
计和现场施工,一般房屋都在墙上画图并按图施工,“都料”的名称一直沿用到元
朝。北宋时,颁布的建筑规范《营造法式》,统一了设计和施工标准。这是中国古
代最完整的建筑技术书籍。《营造法式》把“材”作为造屋的标准,即木架建筑的
用“材”尺寸分成大小八等,按屋宇的大小、主次量屋用“材”。“材”一经选定,
木构架的所有尺寸都整套确定下来,简化了设计,方便了施工。在建筑群组合方面,
平面上加强了进深方向的空间层次,以便衬托出主体建筑。从1061年(宋嘉六年)
始建的蓬莱阁,可以看出建筑体量与屋顶组合的主次协调关系,反映了当时较高的
设计和施工水平。在木结构方面,经过元代的简化,到明代形成了新的定型木构架。
明代宫殿、庙宇建筑开始充分利用梁头外挑来承托屋檐重量,挑檐直接搁在梁头上,
柱头上的斗拱不再起重要的支撑作用。由于明代民间建筑普遍发展,技术水平相应
提高,出现了《鲁班营造正式》行业术书。明代也出现了官方的专门建筑设计机构
--工部营缮所。洪武年间始建的济宁市古运河西岸的东大寺布局严谨,设计精巧,
营造精细,是集伊斯兰建筑风格和中国传统建筑技艺为一体的建筑群,也反映了明
代山东省建筑群的布置更趋成熟。清朝官式建筑在明代定型化的基础上,用官方规
范的形式固定下来,1734年(雍正十二年)颁布的工部《工程做法》一书,列举了27
种单体建筑的大木做法,并对斗拱、装修、石作、瓦作、铜作、铁作、画作、雕銮
等做法和用工用料都作了规定。清代的工部营缮所在明代的基础上,进一步设立“
样房”和“算房”两个部门。“样房”就是设计绘图室,负责拟绘草图和按比例的
施工图或制作模型。模型用硬纸制作,既模拟外部造型,又可拆开显示内部构造,
直接用于施工,时称为“烫样”。“算房”则负责作工料预算和估价工作。由上述
可知,清代建筑设计着重于总体及装修效果,对于大木作、瓦作、石作、彩画作等
具体做法,只需按规范办理,不再另作图样。因此,中国古代建筑设计的中心内容
是标准化和模数化,基本上采用的是“预制”构件和“装配”式制作工艺。古代建
筑设计的定型化,主要是配合施工中的“预制”和“装配”的要求。因此,古代的
建筑设计工作很早就达到相当精细和完善的境地。民间城镇和乡村建筑的设计,则
是由能工巧匠、包工头等进行。他们吸收部分官式建筑的先进技术,一般采用师徒
传授的方法,学习积累设计和施工经验,绘制极为简单的草图用于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