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类 五十强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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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山东省建筑施工企业之间的经济、技术信息交流,提高建筑施工企业
知名度,促进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增强经济实力,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
并为国内外投资者提供权威资料,1994年3月,山东省城乡建设委员会、省统计局、
省建管局、省社会经济评价中心按照新国民经济核算体系要求,在体现重视财务、
效益的原则下,联合对全省建筑施工企业的总体发展水平和生产经营规模进行了科
学、客观的评估,评出了1994年全省建筑施工企业综合实力五十强企业。
参加这次评估的建筑施工企业是纳入我省建筑业(施工部分)统计报表制度的独
立核算的法人企业,包括中央驻鲁和地方国有企业、城镇集体和贰级以上乡镇集体
企业。评估指标依据建筑业统计年报中的建筑业总产值、净产值、固定资产原值、
实现利润总额、上缴税金等五项指标。这次评出的山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综合实力五
十强企业中,国有企业36个,占72%;城镇集体企业5个,占10%;乡镇集体企业9
个,占18%。从评出的结果看,五十强企业不仅施工生产规模大,技术水平高,而
且经济效益好,代表了山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的最高水平。
1995年6月,山东省建委、省统计局、省建管局、省社会经济评价中心按照新
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在体现重视效益、质量的原则下,根据1994年建筑业(施工
部分)统计年报资料,联合对全省建筑施工企业的生产经营规模进行了科学、客观
的评价,评出了1995年山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综合实力五十强企业。参加这次评价的
建筑施工企业是纳入山东省1994年建筑业统计报表制度的独立核算的法人企业,包
括中央驻山东省国有企业和地方国有、集体企业。这次评价的指标体系由否决性指
标(利润总额、工程质量优良品率)和评价性指标(企业总收入、固定资产原值、利
税总额、按建筑业总产值计算的全员劳动生产率)组成。建筑施工企业只有在达到
否决性指标的规定要求后,才能有资格参加综合实力五十强的评价。这次评出的
1995年山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综合实力五十强企业中,国有企业33个,占66%;集体
企业17个,占34%。这些企业为振兴山东建筑业,促进全省经济发展做出了很大贡
献。见表1-1、表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