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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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是中华民族的发源地之一,也是中国最早进行建筑实践活动的重要地区之
一。早在距今7300年前的北辛文化时期建造的半地穴式房屋,虽然工艺非常简单,
但仍不失为人类建筑史上的一次重大飞跃。大汶口文化时期的地面房屋,代替了半
地穴式房屋,形成了从基础到屋顶的完整结构。龙山文化时期出现了城邑。现已发
现的全国最早的古城遗址,就在济南附近的龙山镇。夏商时代,村落增多,城邑增
大。到春秋、战国时期,出现了拥有7万户居民的齐都临淄和鲁都曲阜等城邑。 此
时成书于齐国的《考工记》,对营建城邑和重大建筑物的有关制度和技术进行了归
纳和记载,对建筑业的发展起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秦汉之后,山东建有许多著名的建筑物,为齐鲁文化宝库留下了丰富的珍贵遗
产。汉初所建曲阜灵光殿,是当时全国三大建筑群之一。西汉末至东汉初所建长清
县孝堂山石祠,是全国现存最早最完整的地面房屋建筑。汉末至三国时代,山东宗
教建筑已大量存在。至南北朝时,道教、佛教建筑大兴。建于隋代的济南郊区的四
门塔,是全国现存最早的石塔。唐宋以后的建筑中,曲阜孔庙的大成殿、泰安岱庙
的天贶殿和北京故宫的太和殿被誉为东方三大殿。还有泰山的碧霞祠、邹城的孟庙、
蓬莱的蓬莱阁、聊城的光岳楼、崂山的太清宫、长清的灵岩寺等数量众多的名胜古
迹,都以精湛宏伟的建筑艺术而名扬四海。
悠久的文化历史造就了许多杰出的建筑人才。被誉为建筑业鼻祖的鲁班,是春
秋时期的鲁国人。他发明的许多木工工具以及营造技术,对推动建筑业的发展做出
了卓越的贡献,并被后人演义出许许多多动人的传说。全国建筑业最高水平的工程
质量“鲁班奖”,就是以他的名字命名的。至今国内一些地方的建筑工人每年都有
祭祀鲁班的活动。
建筑业在新中国建立前只是传统手工业中的一个行业,发展缓慢。建筑工人被
称为“泥瓦匠”,社会地位低下。20世纪初,民族工商业的兴盛,促进了建筑业的
发展,济南、青岛、烟台等地成立了不少营造厂或营造事务所,建起了一些纱厂、
面粉厂、机械厂等。当时,从事建筑业的工人没有固定供职单位,都是“冬天散、
春天见”,而且具有明显的家族性或区域性。如济南市营造业的劳动力主要分三帮,
即桓台帮、肥城帮和章丘帮。从抗日战争结束至新中国成立前夕,建筑业受到了严
重破坏和遏制,许多营造厂或事务所被迫停业,就业人员分散流失。当时,在全省
各大城市从事营造业的人员已不足万人。据统计, 1949 年山东建筑业总产值只有
1200万元,仅占当时社会总产值的0.34%。
新中国成立后,在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山东建筑业从一个传统落
后的手工行业,发展成为包括勘察设计、建筑安装、建筑装饰、制品生产、机械化
施工、机械制造、科研教育等门类齐全、专业配套的大产业,取得了历史性的突破,
为国民经济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
建筑业为山东经济的腾飞和人民物质文化生活的改善,提供了强大的物质基础。
新中国成立后到1994年底,全省建成冶金、化工、机械、纺织、电子、汽车制造、
交通运输等各类工业项目5万多个,其中大中型重点工程200多个;新建和改造20多
个城市和100多个县(镇),使山东省的小城镇建设跨入了全国先进行列;新建、 扩
建各种科研、文化、体育设施2500多个,增强了科研实力,促进了文化体育事业的
发展;新建住宅1.7亿平方米,建成住宅小区350多个,极大地改善了人民的住房条
件。1994年,全省城市人均居住面积已达8.7平方米。
建筑业促进和带动了全省建材、冶金、化工、林业、机械、运输等50多个相关
产业的发展。全省建筑业消耗的材料占其总产量的比例分别是:钢材25%、木材40
%、水泥70%、塑料25%。据测算,建筑业每增加1亿元产值, 直接带动其他产业
增值1.77亿元,使社会总产值增加2.77亿元。其引发和带动力是其他行业所不能企
及的。
建筑业规模宏大,能容纳数量众多的社会劳动者,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显著。
1994年,山东建筑业成建制的队伍人数达230.39万人,从业人员达300万人, 占全
省社会劳动者总数的6.6%。全省有资质等级的施工企业6170家, 完成建筑业总产
值547.8亿元,增加值160亿元,占全省国内生产总值的5.2%, 在国民经济五大物
质生产部门中位居第三。
发展建筑业已经成为促进县乡经济发展、消化农村劳动力、帮助经济落后地区
脱贫致富、加快城市化进程的一个重要途径。山东省300万从业人员中,85 %以上
来自农村。由于建筑业具有投入少、产出大、劳动力密集等特点,特别适合农村经
济发展。全省许多县、乡、镇看准了这一点,毅然决然地选择了“要致富,搞建筑”
这条路。省政府1993年11月命名的首批“建筑之乡”桓台县和肥城市,已经把建筑
业发展成为重要的经济支柱。1994年被省建委和省建管局评选为山东省“建筑业十
强县(市、区)”的滕州市、长清县、泰安市郊区、寿光市、莱州市、临沂市、淄博
市临淄区、荣成市(还有桓台县、肥城市),也都把建筑业发展为支柱产业。
山东建筑业积极开拓国内市场,为支援国家建设做出了重大贡献。山东建筑队
伍一向以素质高,敢打硬仗享誉全国。新中国成立后,国内一些重大建设活动都有
山东建筑队伍参加:50年代,支援首都十大工程建设;60年代,参加了四川大三线
建设,四年时间内先后建成了峨嵋山水泥厂、605工程、6502 工程和东风电机厂等
大中型项目,并参加了攀枝花钢厂的建设;70年代,唐山大地震后,支援天津抗震
救灾,两年中除完成大量排险和加固任务外,还修复和新建各类房屋达40多万平方
米;80年代,支援西藏经济建设,先后建成了日喀则地区人民医院门诊楼、日喀则
饭店、日喀则百货大楼等一批工程。这些援建活动,都在山东建筑业发展史上留下
了光辉的一页。
山东建筑队伍驰骋国际建筑市场20多年, 以优质高速赢得了良好的信誉。 自
1971年开始,山东省先后以经援、承包和劳务合作等方式,承担了非洲及中东一些
国家的工程建设任务。至1983年,共设计与建造民用建筑工程15万多平方米,受到
了这些国家的好评。80年代,随着外向型经济的发展,对外窗口日益增多,山东建
筑队伍开始向更广阔的地区发展。90年代,外出施工已达美国、日本、韩国、法国、
俄罗斯以及非洲、中东、东南亚的20多个国家和地区,出国人员年均1 万多人次,
完成总产值15亿多元。竣工的代表工程有:中国驻苏丹、博茨瓦纳、莱索托、几内
亚比绍、孟加拉国的大使馆,毛里塔尼亚和几内亚比绍体育场,毛里塔尼亚供水工
程,科威特968套住宅,印度尼西亚巴淡国际商展中心,巴布亚新几内亚体育中心、
美国关岛住宅工程等。
新中国成立后,山东建筑业逐步形成了比较完整的政府管理机构,建筑市场机
制在不断健全,行业管理体系不断完善,工程质量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科研设计工
作也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山东建筑业的省级政府管理机构,除“文化大革命”中撤销了几年外,一直设
有行业管理部门。1953年,设山东省建筑工程管理局;1959年,山东建工局改为山
东省建设厅;1961年成立山东省建筑工程管理局;1970年,省建筑厅和省建工局同
时撤销,成立山东省基建局。1972年,省基建局撤销,成立山东省基本建设委员会,
下设山东省建筑施工管理局,系省建委的二级单位。到1979年,省政府又组建了山
东省建筑工程局,正厅级单位。在1984年省级机关机构改革中,省政府将省建工局
改为副厅级规格的山东省建筑工程总公司,列入省政府经济组织序列,仍行使行政
管理职能。1990年,为了便于建筑业行业管理,省政府又批准省建筑总公司增挂山
东省建筑工程管理局的牌子,形成了一套机构两块牌子的管理模式。为了进一步加
强建筑业的行业管理,省政府在1994年开始的省级机关机构改革中,决定将省建筑
总公司组建为大型企业集团,同时组建省建筑工程管理局作为行业主管部门。1996
年6月5日,《山东省建筑工程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经省编
委审核和省政府批准,由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明确省建管局负责全省建筑业 (
含装饰装修业)的行业管理。
由于省政府高度重视建筑业行业管理,各市地在机构改革中也相继建立和保留
了建筑业主管部门。在省直辖的17个市地中,有15个成立了建管局或建管处,另有
不少的县(市、区)也成立了建管局(科)。因而,山东省建筑业从上到下基本形成了
独立完整的行业管理体系。
山东建筑业行业管理自“一五”计划始,实行的是高度统一的计划经济管理体
制。在计划管理方面,由省市地主管部门分别向所属企业下达年度施工计划,施工
企业以此为据编制企业的年、季、月施工作业计划;材料供应方面,由物资部门或
建设单位按基建计划拨给施工企业;用工制度方面,施工企业的用工指标由劳动部
门分配,临时工计划需经劳动部门审批;工资制度方面,企业的工资总额由劳动部
门按人头核定,工人干部实行级别工资制;财务管理方面,企业使用税后留利及降
低成本留成的各项基金,都要上报主管部门审批。
自1980年开始,随着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开展,国家扩大了建筑业企业的自主
权。1982年,规定计划降低成本额实行“五五”分成,超计划部分实行“二八”分
成,企业多留。1983年实行利改税,1984年建筑业全面推行改革。1992年之后,国
家先后颁布《转机条例》和《企业法》,政府部门转变职能,加强宏观调控,下放
企业14项权力。特别是中共十四大通过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后,建筑业加
快了改革的步伐,在分配、用工、财务、材料、人事、机械设备、承揽工程等方面,
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促进了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变,全省建筑业的管理体
制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山东省的建筑市场经过培育和发展,基本上形成了一个统
一、开放、政府调控机制比较健全的市场。过去那种分割和封锁市场的做法已经消
除,不同行业、不同所有制、不同规模大小的施工企业在市场中依法公平竞争。《
山东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于1996年10月14日、《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
例》于1994年1月17日分别经省人大审议通过公布施行。同时, 严格执行了建设部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和《山东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强化甲
乙双方的合同意识,提高合同履约率。另外,山东省在发育配套的劳动力市场、材
料市场、资金市场等方面也进行了积极探索。1996年济南、青岛、莱芜、潍坊、威
海、东营等6市成立了建筑市场交易中心。
山东省的建筑工程质量自古以来就具有较高的水平。许多名胜古迹,都以精湛
的建筑艺术和优良的工程质量而名扬四海。然而,由于受“文化大革命”的影响,
山东省的工程质量曾管理失控,且持续多年,遗害严重。针对这种情况,山东省建
筑主管部门自70年代初开始,在全省开展了“创全优工程”活动,对工程质量进行
综合治理,收到了较好的效果,质量水平大幅度回升。自1984年开始,由于建设任
务猛增,施工队伍膨胀,技术素质下降,加之建筑市场混乱,粗制滥造现象严重,
导致工程质量严重滑坡。据1986年检查,全省竣工工程合格率仅为21.8%,优良率
只有2.4%。当年发生倒塌事故14起,死亡7人,伤78人,直接经济损失70余万元。
面对如此严峻的局面,省政府于1987年1月召开全省建筑工程质量工作会议, 提出
了“打好质量翻身仗,两年内实现建筑工程质量根本好转”的要求,并决定在济南
燕子山小区开发建设中开展全省性的质量竞赛活动,以此来促进全省工程质量的提
高。参加济南燕子山小区开发建设的共有全省33家施工企业,全部参加质量竞赛。
参赛的工程有54幢住宅楼,共计16.7万平方米。经过严格的管理和精心的施工,工
程全部竣工以后,检验结果,有52幢楼房被评为优良,2幢合格,优良品率高达96
.3%。这个大面积优良工程群的建成,立即在全省乃至全国引起了强烈地反响。小
区“严格按规范施工、按规程操作、按标准检查”的创优经验,也迅速在全省广泛
推广。经过两年的努力奋斗,山东省的建筑工程质量得到了显著的提高,基本实现
了省政府提出的目标要求,跨入了全国的先进行列。在1992年建设部组织的全国房
屋工程质量检查中名列第一,在1994年全国住宅工程质量大检查中,山东省受检工
程合格率达到94.4%。
自1987年至1996年,山东省共有26项工程获得“鲁班奖”;7 项工程获“国家
银质奖”;26项工程获建设部“优质样板工程”称号。继济南燕子山小区荣获国家
银质奖之后,1994年,济南佛山苑住宅小区和青岛四方住宅小区又获得了建设部授
予的两块质量金牌(全国共8块)。
工程质量的优劣取决于职工队伍技术素质的高低。山东省十分重视提高广大职
工特别是青年职工的技术素质,采取培训练兵、开展竞赛、奖励先进等一系列措施,
使他们的技术水平得到了不断提高。山东省青年建筑工人在1984年以后举办的三次
全国技术大赛中全部夺冠。其中烟台的段会斌和张守生包揽了1993年中国首届奥林
匹克青工技术大赛抹灰工比赛的冠亚军。
建国以后,山东省建筑设计技术伴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和改革开放的进程而同
步前进,具有鲜明的时代感。50年代,多采用对称、严谨的布局与传统的大屋顶的
形式,体现了“民族形式,社会主义内容”的创作思想。60年代的建筑设计贯彻的
是“实用、经济,在可能条件下注意美观”的方针,强调以满足功能要求为主的创
作思想,体现了设计服从低投入的经济原则。70年代,对“适用、经济、美观”的
设计方针及建筑创作中的美学观点,有了新的进一步的认识,从而注重了建筑形式
的创新与建筑外部装饰的处理。80年代,广大建筑设计人员解放思想,开阔视野,
吸收借鉴先进技术,建筑创作新颖活泼,建筑形式多姿多采。90年代以后,高层、
超高层建筑日益增多,多元共存的建筑风格更加鲜明,装饰装修向多样、高档发展,
反映出开放时代的特色。为了适应建设任务的需要,山东省的建筑设计队伍也在不
断地发展壮大。新中国建立初期,全省仅在为数不多的营造事务所中有少量设计人
员,再就是刚组建的山东省建筑公司内有一个设计科,设计人员总共不足百人。到
1994年,全省共有勘察设计单位879个,职工总数3.2万人,其中甲级设计院44个,
乙级设计院180个。自1981年后,全省获国家级优秀设计8项,获省二等奖以上的优
秀设计119项。
山东省在开展建筑科研工作中,既注重发挥专业队伍的主力作用,也重视和发
展企业中的科研力量。许多大中型企业都设有科技科或科教科,结合施工生产实际,
确定科研课题,在推进企业的科技进步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山东省的建筑科学研究
工作有两个主要特点:一是紧紧围绕提高建筑业的科学技术水平而设置专业,不断
扩大研究领域。全省开展的研究专业有工程材料、混凝土制品、混凝土外加剂、建
筑设计、地基基础、工程抗震、建筑机械等。据省建筑科研院统计,该院自1958年
成立至1994年共计完成和鉴定科研项目117项, 其中有部分科研成果还填补了国内
空白。二是狠抓技术开发,使科技成果尽快转化为生产力。采用的方式有单项成果
推广应用、成套技术转让、专项技术协作、协助生产厂技术改造、联合开发新产品
等,使科技成果尽快产生出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仅省建筑科研院1981年后推广的
技术开发项目就达到1155项次。1978年以后,全省建工系统共获国家级、省部级和
地市级科技成果奖356项,其中国家级15项,省部级153项。1992年获国家一级工法
3项。
在1994年召开的全省对外开放工作会议上,省委、省政府明确提出要“优化经
济结构,培植新的产业优势,特别要把钢铁、石油化工、汽车制造和建筑业建成我
省的主要支柱产业”。根据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建筑业的发展目标,省建委、省建
管局向省政府呈报了《关于抓住机遇加快建筑业发展的报告》,省政府于1994年 7
月批转全省贯彻落实。为了加快建筑业向支柱产业发展的步伐,省政府于1995年 3
月召开了全省建设工作暨振兴建筑业会议,并于1995年9月26 日印发了《山东省人
民政府关于加快建筑业发展的决定》。《决定》提出的振兴发展建筑业的思路和措
施,充分考虑了山东建筑业的深厚基础和巨大潜能,紧紧抓住了当前发展建筑业的
极好机遇,完全适应山东省国民经济发展的现实要求和长远需要。
世世代代的建筑工人以勤劳的双手创造了山东建筑业的光辉历史,也必将以崭
新的姿态完成新的历史使命,把齐鲁大地装扮得更加绚丽多姿,光彩照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