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辑 旧居住区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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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后,山东各城市都有一批遗留下来的棚户区。这些旧住宅区的建筑密度高,
人口密度大,住房条件差,居住环境恶劣。人民政府采取“充分利用,逐步改造,加
强维修”的方针,逐步改造棚户区。
50年代到60年代,国家拨出专款,有计划地对危险和破漏住宅及棚户区进行改造,
同时结合城市干道、广场和其他建设工程,拆迁改建了部分房屋。如济南市的西顺河
街、五三街、丹凤街;青岛市的小阳路、延安路;烟台市的慎礼街等等。在新建的全
部住宅中,约有20%-30%是在旧区拆迁改建的。1959年下半年,济南市对大明湖、趵
突泉、千佛山、车站广场、经十路等处的一些危旧房进行了规模比较大的拆除和重建,
共拆除房屋4969间,约5万平方米。1964年,青岛市对市南区西广场棚户区进行了改
造。改造前这里居住条件极端恶劣,人均居住面积为2.2平方米,到1967年先后兴建
了6-7层住宅楼7栋,建筑面积17678平方米,改造后人均居住面积增加1.3平方米。从
1973年开始,烟台市政府先后投资1.29亿元,着手对华茂街、小黄山、芝罘屯、黄泥
沟、大粪场等棚户区、涝洼区,分批分期地进行改造,其中对有政治影响和有碍市容
观瞻的旧居住区首先进行改造。如华茂街小区俗称“四道湾”,是旧社会娼妓聚居的
地方,住房质量低劣,于是第一批对其拆建、翻建。这些住宅小区经过规划改造后,
建筑面积达60万平方米,使1.2万余户职工居住条件得到改善。50年代到60年代,山
东省的旧居住区改造步伐比较缓慢,加上建国以后又盖了一批简易住宅,有相当一部
分已严重破坏,因此需要改造的旧住宅有增无减。
70年代末,各地逐步加强对旧居住区的改造,采取新区建设与旧城改造相结合的
方针,由分散整治向成片改造发展。1978年,青岛市对市南区江西路棚户区进行了改
造,两年新建7层住宅楼5栋,总建筑面积11694平方米,人均居住面积达6平方米,比
改造前提高一倍。1979年-1983年,该市对市区内的旧居住区进行了规模比较大的成
片改造:(1)台东区新华里棚户区的改造,共建住宅楼10栋,总建筑面积24988平方米,
人均居住水平达到6.74平方米,比改造前提高3.81平方米;(2)山西路14号双鹤里(解
放前的妓院)的拆建改造,兴建7层大楼一栋,建筑面积6775平方米,人均居住面积由
原来的2.18平方米增加到7.5平方米,提高了3.4倍;(3)甘(肃)路67号(德国侵华时期
建造的马厩)拆除后,共建住宅建筑面积6223平方米,人均居住面积由原来的3.48平
方米增加到6.7平方米;(4)威海路结合道路拓宽,拆除旧房7354平方米,新建楼房8
栋,面积18738平方米,人均居住面积由3.7平方米增加到6.85平方米;(5)利津路28
号破损房屋改造,共建住宅楼6栋,建筑面积13326平方米,人均居住面积由原来的
2.93平方米,提高到6.37平方米;(6)沧口南日钢(日本侵华时期建设的劳工棚)的改
造,兴建住宅楼3栋,建筑面积12241平方米,人均居住面积由原来的2.5平方米提高
到5.9平方米。另外,还零星翻建危房24.1万平方米。
80年代,山东城市旧居住区的改造工作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各城市普通采取
有规划、有重点、有组织的成街成片的改造措施,把靠行政办法、国家投资、居民坐
等拆迁安置的单一改造模式改为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集资改造建设。运用的主要
方法有:综合开发建设;成街成片的拆建、改建、维修及基础设施增容等综合治理;
临街拓路改造及零星分散局部改造等。在拆迁安置上采取经济办法,鼓励居民投亲靠
友,节省周转房投资;在投资上采取国家补一点、地方拿一点、单位个人集一点的办
法;在工程建设上引入竞争机制,采取投资包干、工期包干等办法;对旧居住区改造
规划设计方案,从经济、技术、社会发展等方面进行综合论证,分析对比,选择最佳
方案,从而收到了显著的经济、社会、环境的综合效益。潍坊市自1980年以来,特别
是1985年后,改造了多片旧居住区,并形成一套成熟的办法。如成立由市长任指挥,
分管副市长、市建委主任、市房管局长、城区区长任副指挥的旧城改造指挥部,组成
了强有力的指挥系统;组织专业人员,深入进行调查摸底、现场测量、效益测算、分
析论证,选好点,搞好小区规划设计和住宅楼的单体设计;制定有利于旧城改造的土
地政策;运用经营方式,实行综合开发,对改造工程实行统一承包、统一规划、统一
拆迁、统一施工、统一经营,对小区内的住宅、公共建筑和配套设施工程进行同步建
设等等。这些办法和措施,保证了市区旧城改造的顺利进行。1985年-1986年,该市
在国家没有投资的情况下,旧城内共开辟了5个改造小区,搬迁居民604户,2097人,
拆除旧房2.47万平方米,新建住宅和公用建筑7.32万平方米,其中住宅1144套。每年
都做到当年拆迁、当年建设、当年交付使用,使2万多平方米的破旧房屋得到改建,
并向国家提供235万元的税金,为改造小区提供了121万元的公共设施,经办单位获得
41万元的留利。潍坊市所辖的益都县,自1980年-1985年,在旧城改造上五年迈出三
大步:第一步建立健全旧城改造的管理机构,制定有利于改造旧城的办法和规定。由
县长任组长,各主管部门的领导任副组长,由建委、公、检、法等单位组成旧城改造
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旧城改造工作。对确定改造拆迁的地段,采取层层包干,实行
“四定一清”的拆迁办法,即定责任、定补偿标准、定安置措施、定完成时间,一次
处理清楚,不留后遗症。五年间,先后改造拆迁旧房567户间、40144平方米,新建住
宅楼97栋、40万平方米。第二步集中财力,重点突破。选择群众要求最强烈、发挥效
益最快、而对城市面貌影响最大的地段和项目作为突破口,做到改造一段,影响一个
面;改造一条线,更新一片。1982年新建的范公亭东路,把25个建设项目规划在沿路
两侧,不到两年时间就形成一片新的建筑群。益都火车站附近,人流大,商业多,是
城市的窗口。于是,从1983年便集中财力改造由火车站到珑山路口段,共动迁230户,
拆旧房1241间、19765平方米,新建了4~8层的楼房14栋,共23250平方米,还新建了
建筑面积1030平方米的琉璃瓦民族形式的花卉楼,使车站附近的面貌焕然一新。第三
步广泛吸收资金,加快改造步伐。借助社会财力,谁投资、谁受益,多家开发,促进
竞争。五年来总集资591万元,用民办公助的办法改造建设小街小巷60多条,吸引340
多户农民进城搞综合开发,基建投资达420万元,建筑面积3.5万平方米。5年内,城
区铺设道路16条,总长度41.7公里,总面积46.65万平方米。修排水管道28公里。新
增楼房210栋,学校、医院、影剧院、体育场等23处(所)。一座现代化小城市的雏形
已初步形成。其他城市,像潍坊市一样,都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创造出改造旧城和
旧居住区的办法和经验,取得了显著成绩。青岛市从1978年-1985年,七年间改造旧
房新建住宅近200万平方米,平均每年25万多平方米,是1978年前每年平均数的4倍。
通过对旧居住区的改造,改变了原有房屋的面貌,据统计,具有不同程度的倒危房屋,
已由解放初占总面积的10%左右,下降到不足1%。济南市到1985年底,市区内已配
套新建和改造了13个住宅小区,15片(线)旧城区,年平均竣工住宅面积70万平方米。
同时,1980年后,还先后建成了顺河街、舜井街、朝山街、天桥街等若干商业街、服
务街,不仅改造了一大批旧居住区,改变了市容市貌,还为发展第三产业和搞活商品
流通,创造了有利条件。市区房屋总数由1949年的603平方米发展到1985年的23 31万
平方米,住宅面积由223万平方米发展到604万平方米,人均居住面积由4.09平方米提
高到5.21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