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辑 城市绿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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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道路绿化
全省道路绿化以行道树的栽植为基本形式,将城市内部分散绿地联结成网,从而
有效地净化空气,减弱噪音,保护路面。
山东的道路绿化由来已久。明清时期,沿街居民便在自家门前植树遮阴纳凉,形
成最初的街道绿化。由于缺乏统一管理,呈现出树种繁杂、行距不均的特点。如莒县
县城旧有主街四条,树种便有椿树、加杨、刺槐、柳、松柏近10个,1899年,德国人
在青岛市亨利亲王大街(即今广西路)两侧栽植了由德国本土运来的树种--无刺槐数株。
1915年7月, 定清明节为植树节,号召人民进行街道绿化,而且开始注意到行道树整
齐美观的实用效果。1915年,济南市在历济路上栽种刺槐、柳树,这是济南市区首次
栽植行道树。1930年前后,又在商埠区19条街道上栽植刺槐,初步形成道路绿化网络。
青岛市在30年代集中栽种了一批行道树,到1947年已有行道树26000余株。1939年春,
日伪烟台市公署在市区大马路等10条街道上首次栽种刺槐802株。 之后,大量行道树
被砍伐。 到建国前夕,全省绿化基础最好的城市青岛仅存行道树17000余株,省会济
南仅存行道树2000株。
建国初期,城市道路狭窄不宜植树,道路绿化发展缓慢。50年代初,只有济南、
青岛、 烟台三个城市补栽部分行道树。1951年,济南市在经二路换栽法桐800株;19
53年, 在纬三路栽种元宝枫301株。同年,烟台市在大马路、海滨路、四马路、石灰
窑路、汽车站东路植刺槐、加拿大杨1410株,绿化效果良好。50年代后期,城市内部
主、次干道的拓宽、延伸,使道路绿化得以发展。1957年,烟台市把凡能种树的道路
都栽上树,先后在西大街、西马路、儒林街、集估街、通伸北路、车站南路、车站西
路、环海路栽植刺槐、加拿大杨、青桐等。1958年后,德州市即对市区内开辟的主、
次干道逐一绿化,按照“开辟一条路,绿化一条街”的原则,由市园林绿化队种植管
理。据统计,到1962年底,全省10个城市(不包括新汶、枣庄) 已植树的道路长度达4
14.14公里,1965年又增至427.79公里。“文化大革命”期间,城市行道树数量减少,
管理混乱。自70年代后期至80年代中期,各城市普遍坚持“有路必有树,缺株及时补”
的原则,道路绿化迅速发展;1985年,济南共有行道树10万株,分布在市区130多条、
200多公里长的主要道路和街巷上。 新城市如日照,已绿化海曲西路、日照路等17条
市区干道,共植行道树67680余株。
行道树的品种,开始以速生落叶乔木为主,后常绿树所占比重增加,常绿树与落
叶树相结合的栽植取代了落叶植物的单一栽植。山东城市道路绿化的主要树种有法桐、
国槐、梧桐、合欢、雪松、垂柳、白杨等。
道路绿化已不仅仅是栽植行道树,分车绿带也普遍使用于道路绿化中。在分车带
上,乔、灌木相结合,草坪与花卉相结合。如济南的大纬二路,是贯穿市区的南北干
道, 宽50米,是三块板构造,分车带宽3米,于1983年春季绿化。该路两侧人行道上
各植法桐472株,沿墙植毛白杨141株,分车带上栽种松柏、木槿、榆叶梅、冬青、百
日红、美人蕉等花灌木,四周以大叶黄人杨绿篱圈围,大大丰富了街道的绿化层次和
绿化景观。各城市主干道的绿化形式基本与此相同。

二、庭院绿化
庭院绿化指住宅区、机关、学校、厂矿企业、医疗单位及其它事业单位等院内的
绿化。在由“点、线、面”组成的城镇绿化系统中,庭院绿化起着重要作用。
建国以前,城镇普通居民养花种草为数甚少,至多植有一两株石榴、香椿,栽种
几株当年生草本花卉而已,只有衙门、商号、店铺及乡绅富豪、达官贵人院落中,有
条件进行庭院绿化。据《新泰城乡建设志》记载:“民国年间的县衙内,在大堂前、
二堂西侧的西花厅,建有飞檐斗拱的亭台,取名爱菊亭,院内置有假山、鱼池,种植
各种花草”。著名的万竹园、十笏园、偶园、牟二黑庄园等私家园林,内部多是亭台
楼阁星罗棋布,花草树木高低错落,是旧时庭院绿化中的佼佼者。但是,由于多年失
修,破坏严重,建国前夕,大都面目全非。1906年,青岛的提督府(现迎宾馆)和提督
楼(花石楼)按照西式园林风格进行绿化配置,修有花坛、草坪及养鱼池,选栽的树木
有松、刺槐、条悬木等。此后,外国人的住宅以及八大关一带的商贾、大亨纷纷效法。
在湛山西南的神职洋人居住带中,庭院绿化已开始发展到立体造型,对青岛市居民庭
院绿化影响很大。
1958年以后,随着全国性普遍绿化的发展,庭院绿化作为普遍绿化工作的重点,
掀起第一个发展高潮。这一时期,强调绿化与生活相结合,城镇居民大量栽种的多为
核桃、山楂、葡萄、枣、杏、向日葵等经济植物以及泡桐、加杨、刺槐等用材树。除
了居住区庭院绿化外,各机关、工厂等企事业单位也纷纷响应国家普遍绿化的号召,
合理规划、巧妙布局,有效地改善了生态环境。60年代初期就涌现出烟台专署、海军
炮校,济南的山东医学院、山东师范学院、南郊宾馆等绿化先进单位。“文化大革命”
开始后,美化庭院、养花种草被作为“封、资、修”加以批判,庭院绿化处于停滞状
态。
1980年,省人民政府颁布《关于城镇开展普遍绿化、美化竞争和评选等活动试行
办法》,以竞赛方式推动山东庭院绿化发展。
1981年,淄博市率先开展“花园式”庭院和绿化先进单位的评比活动,进行一年
一度的评选。1982年,烟台市、青岛市开始评选“花园式”单位和绿化先进单位,青
岛市还进行“美化环境户”的评选。之后,这一活动在全省其他市、地普遍开展。到
1985年,济南市已有39个花园式庭院和144个绿化先进单位。
1982年,“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广泛开展,将有计划、有组织的庭院绿化推向
高潮。庭院绿化标准提高,除了栽植花草,还将假山、喷泉、盆景、雕塑等纳入庭院
绿化。尤其是居住小区,大都规划有统一的绿化用地,便于统一建设和管理,保障了
城镇居民的身心健康。

三、荒山荒地绿化
荒山荒地绿化包括山地绿化、湖岸绿化、河堤绿化、城堤绿化等。
堤岸绿化、山地绿化自古有之。《新泰城建志》记载:“明嘉靖间,知且魏河用
砖包城,堤内植柳。”1897年,德国侵占青岛后,开始在市郊荒山上营造森林,先后
造林19840亩。1903年(清光绪二十九年) ,“高唐知州周家齐疏浚城濠,自捐廉俸沿
濠内外栽植杨柳六千余株,春夏之交,浓荫敷翠,雨过天霁,春光满郭,行人往来如
在夕阳图画之中”。民国以来,政府提倡林业,1916年定清明节为植树节,1929年又
改为孙中山先生逝世纪念日(3月12日) 为植树节。1933年,山东省政府训令:“各县
……除按照宣传办法大纲筹备纪念林外,并由各县县长督饬各区村镇长领导各乡民众,
最少限度须每人植树1株, 计本省三千八百民众至少植树三千八百万株,使人民知造
林兴趣,明植树方法,数年之后便可普及造林,得观良效。至植树地点,无论城壕、
堤岸、路旁、隙地不加限制,苗木缺乏不敷应用者,由县长负责充量筹备……”,荒
山荒地绿化得以发展。据《续修曲阜县志》记载:“曲阜石门山旧有杂树三万余株,
民国十八年,创建中山林,添植柏树八千余树,树木丝杂,望之蔚然深秀”。烟台市
的南山,1920年就有各种树木二万余株,到1934年时,已是“离草如茵、杂树参天,
浓荫匝地”。新泰市“1938年前,县城内外树木成荫,城东平阳河两岸,北起胡家沟,
南至果园,树林成片。”之后,由于战乱,山林和堤岸树木悉被毁坏。到1948年济南
解放时,这座省会城市仅有每亩平均不足23株树的1845亩残林,而且多是灌林丛,千
佛山、南马鞍山、四里山上仅有零星的侧柏。青岛市区观象山、伏龙山、信号山、鱼
山、贮水山及太平山外围的树木被砍伐一空,仅在太平山西侧、汇泉角和团岛等地残
存树木面积不过2000亩,广大地区仍是“靠山山无林,靠水水淹人”的景象。
建国初期,各城市在恢复经济的同时,开展了大面积的荒山荒地绿化。普遍贯彻
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并举的方针,采取国家投资、公私合作和专业造林与季节性群
众义务造林相结合的方法,而以全民义务植树为主。1955年,毛泽东主席提出“绿化
祖国” 的号召,全省掀起第一个绿化荒山荒地的高潮。1950年-1959年,青岛市先后
在崂山营造了风景林、共青团林,在市区太平山、伏龙山、观象山、贮水山、信号山
及团岛等地造林3500余亩,植树17万株。济南市在1958年动员驻济南的机关、工厂、
部队和居民20万人在羊头峪至四里山一带栽种果树21万株。临沂多河,为了保持水土,
临沂市在城北的河岸边植一宽50米, 长5公里的防护林带,在城东沂河两岸亦植一条
防护林, 长约6公里,宽达30米。菏泽地区古城堤多保存完好,于堤上植树,既可观
景又可固堤。1963年单县人民政府发动群众在东堤门以北,北堤门以东植核桃树4 00
棵,桃树200棵,刺槐、杨树、桐树700棵,城堤共植各种树木5600余棵,覆盖率达城
堤面积的75%,绿荫遮地,果实累累。
1978年, 国家颁布《森林法》;1979年,国务院规定每年3月12日为植树节;19
81年12月,全国五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决议》。自
此, 全省掀起第二个荒山荒地绿化的高潮。1982年,烟台市动员10万军民植树造林4
6.45万株,是历年来规模最大、参加人数最多、植树最多的一年。1983年,青岛市对
信号山、 观海山、太平山等十座山头封山3年,进行大规模的植树绿化,到1985年,
市区已消灭了荒山秃岭。济南市采取按系统或行政区分片栽种,由单位包山头,包栽
包活包管理的方法, 到1985年,共植树168万株。菏泽市在长6公里,面积143公顷的
城墙上植女贞、国槐、碧桃、瓜子黄等,蓊蓊郁郁,四季常青。到1985年,全省城市
共植树1500万株,不仅为城市增加了景观,更在维护生态平衡、净化空气等方面取得
了显著的社会效益。 1986年7月,济南市首次使用飞机试播造林。济南军区派出了飞
机向南郊卧虎山、万灵山等16座荒山飞播侧柏、刺槐树种2500公斤,播种面积4000余
亩。

四、苗圃
苗圃是城市园林绿化的后勤供应基地,它既是城市用苗木与花卉的主要生产单位,
又是苗木与花卉栽培、繁殖、引种驯化的科学实验场所。
1899年, 德国人强征青岛会前村并于东北侧修建林地育苗试验场。试验场不足1
2亩地, 归胶澳督署下设的林务局管辖,当时的主要功能是引种试验,树苗种类有中
国赤松、刺槐、日本扁柏、日本黑松、加拿大白杨、桧榉、淡竹、苦竹及苹果、桃、
葡萄等20余个品种。1909年,山东农林学堂在济南创建中央农业试验场济南分场桑园
苗圃, 占地19.63亩,主要培育加拿大杨、青杨、法桐、马尾松、桧柏、大叶黄杨、
紫荆等10余个树种。 1920年,山东第二林业事务所在烟台创办了南山苗圃,占地200
0亩, 有“胶东第一苗圃”之称。到建国前夕,济南市已有公办的东关、辛庄、马家
庄、白石涧、柳埠、袁洪峪、段店、金牛山和私办的同利、郭毕等苗圃10余处,总面
积24公顷,多属林业部门管辖或官方人员私办。
建国后, 各城市纷纷辟建苗圃,为城市园林绿化提供保证。青岛市于1949年-19
57年先后建设吴家村、浮东、浮西、湛山大道、京山苗圃,恢复了海泊河和三台苗圃,
在中山公园建起花圃, 苗圃地增至350亩。济宁市1953年辟建西关苗圃,占地24亩,
成为当时该市的主要苗木基地。 烟台市仅1953年就于南山林场内建三处苗圃,计2 0
亩, 年出圃量达8万株; 1956年又开辟占地95亩的上夼苗圃和31亩的上曲家苗圃,1
957年-1958年, 又将上曲家苗圃扩建为265.1亩,保证了市区荒山造林及城市绿化所
用。 据统计,1965年底,全省9个城市共有苗圃27个,总面积达3306.4亩,实有苗木
1205.8万株。苗木品种以经济树木为主,主要有桃、杏、胡桃、石榴、无花果、丁香、
加杨、 刺槐和柳树。 70年代, 苗圃用地缓慢增长,到1975年底,全省圃地面积为3
455.5亩。
70年代后期,随着园林苗木需求量的增加,国营苗圃迅速发展。到1985年,全省
共有国营苗圃处,总面积4990公顷,开始出现专类化趋势。如烟台的四处综合性苗圃,
即根据其地势、土壤、水利条件的不同分工为:常绿树种苗圃(上曲家苗圃)、落叶乔
木苗圃(西沙旺苗圃和两甲埠苗圃)、花灌木苗圃(南车门苗圃)。苗木品种日趋齐备,
常绿植物、地被植物比重增加。全省最常见的常绿树种有:雪松、侧柏、大叶黄杨、
黑松、桧柏、龙柏、女贞、云杉等;花灌林主要品种有:木槿、紫薇、连翘、紫荆、
丁香、月季、迎春;地被植物为:结缕草、本特草(又名葡萄剪股颍)及草地早熟禾等。
与此同时,一些部队、工厂及机关辟建了半经营半自给的苗圃以及私人苗圃,成为国
营苗圃的有益补充。

五、花卉
山东土地肥沃,气候适中,花卉品种丰富,曹州(今菏泽)牡丹、掖县(今莱州)月
季、平阴玫瑰都是享誉四方的传统名花。此外,泉城济南的荷花、德州的菊花、青岛
的耐冬、烟台的茶花、杜鹃及青州的仙客来等,也是具有地方特色的花卉。
山东人民有爱花、惜花的习俗,据《曲阜城乡建设志》记载:“解放前,每年清
明节和夏历十月初一,前后三天的林门会期间,在北门大街文津桥南,盆栽花卉果木,
满布道旁,有桔、柑、橙、桂、兰、梅、松等品类,……形成传统的、丰富多彩的花
卉市场。”“又每年夏历三月二十六日,在前后三天的城隍庙会上,草本木本,花卉
果木,延占了城隍庙、天宫等两条街道,花木品种,销售数量,皆胜于林门会花市”。
据《烟台概览》记载:烟台解放前即有瑞昌花园、卉芳花园、历山花园、丁家花园、
江家花园、奇山花园、载之花园等私营花园近十处,这些花园多为商业性质。济南、
青岛也有类似的私营花园。
建国以后,国营和集体花圃开始出现。烟台市1956年在改造、接收私营花圃的基
础上辟建了西南村花圃, 到1963年栽培木本盆花、桩景、草本花卉104种,露地花草
60种。许多公园内部设置了花房或花卉观赏区,自育花木向游客展出。1959年德州市
在人民公园西门北侧建花卉观赏区,由园艺专业人员培育月季、海棠、无花果等,到
1966年已达300多个品种。 花卉产量逐年增加,基本上满足了城市绿化的需要。80年
代,花木需求量急剧上升,花木的供应扩大到国营、集体、个人经营的花木公司、花
木商店和花木场。青岛崂山每年四五月份便自发形成花卉市场,数以万计的养花专业
户来此交易。这一时期,温室成为繁育花卉的重要基地,加上栽培技术的提高,本土
花卉的品种日益翻新,名贵的外来花卉繁育成功。烟台市自外地购买了茶花、杜鹃、
君子兰等高档花卉品种后, 每年扦插、繁育杜鹃2万-3万株,到1985年,杜鹃达38个
品种,计6222盆(株);茶花32个品种,计2061盆(株)。菏泽自古便以牡丹著名,但建
国前期,所余花田不过百亩,花色品种不足二三十种,建国后,经过园丁的辛勤培育,
现在花田达5000亩, 植牡丹60余万株,品种420多个,尤以大田催花绝技闻名。各具
风姿的花卉多次在全国性的花展和对外交流活动中受到好评,为全省赢得了荣誉和可
观的经济收入。1982年秋天,在上海举办的全国菊展中,德州市园艺师陈玉亭培植的
菊花新品种,因其棵矮、叶茂、花大、色艳获两个一等奖,两个二等奖。1985年3月,
400盆鲜牡丹随着“曹州牡丹专题书画作品展览” 在北京中国美术馆展出,轰动了首
都。由于牡丹的根、花瓣、花粉具有实用价值,在1984年春节广州市的菏泽牡丹展销
会上, 5万朵牡丹被一抢而空,净收入达85万元,除此之外,还远销日本、朝鲜、美
国等十几个国家。
1985年3月,济南市开展了市树市花的评选活动。1986年3月,青岛市绿化委员会
办公室发出了《关于在全市开展评选“市树”、“市花”活动的意见》。此后,这一
活动在部分城市中广泛开展起来。经过民意测验、专家评选,济南市以荷花为市花,
青岛市花为耐冬和月季。1986年1月29日-30日济南市第九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次
会议,通过《关于命名济南市市树、市花的决定》,确定柳树为济南市市树,荷花为
市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