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辑 工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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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3年,全省省、市两级邮电局成立基本建设科,建立了固定和临时的设计施工
组织,分别负责基本建设工程的勘测和施工,并负责省、市大修理的勘测和施工。基
建科的职能是:参与提出本省年度基建要求;根据部颁年度基建计划分配表,编造计
划草案;根据批准的计划任务书进行勘测,并编造设计;组织施工工作;监督检查工
程进度及工程质量;研究各项定额;审核工程决算;基建总结事项;参与工程验收;
签订或审核合同及出包工程事项;根据专业部门的委托,承办大修工程。
1956年,山东省邮电管理局掌握的建设项目,总概算在20万元以下,经局长批准
后进行设计工作。1962年,山东省邮电管理局调整建设项目,加强基本建设管理,建
立基建工作秩序,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按照确定勘查设计项目、编制和审批设计
任务书,编制审批设计文件,列入年度基建计划、筹料施工、验收投产、办理竣工决
算等主要程序进行。
邮电基本建设项目,除单纯购置性项目外,必需编制设计任务书并编列年度勘察
设计项目计划。所有基建项目,由省局确定勘测设计项目后,指定相关市、专(县)邮
电局编制设计任务书,并逐级上报审批。列入年度基本建设计划的项目,由邮电部拨
给物资和资金,经批准方得开工。所有大小项目,一律由邮电部和省计委统一管理,
严格审查,分季分批下达。
1963年8月,邮电部颁发《邮电基本建设设计文件编制办法》。
1964年3月,邮电部颁发《邮电基本建设竣工决算编制办法》。
1977年,国务院提出进行基本建设治理,邮电基本建设的原则是保战备工程,优
先安排收尾投产和改变邮电落后面貌的急需项目,不上新项目,缓建条件不具备的项
目。11月,山东省邮电管理局开始执行邮电部颁发的《邮电基本建设工程管理办法》、
《邮电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编制办法》、《邮电基本建设竣工决算编制办法》。
1978年,山东省邮电管理局制定《关于加强全省邮电基本建设工作的几点意见》
和《关于加强邮电基本建设财务计划的规定》。改革邮电基本建设管理体制,改变了
邮电建设管理与省建委管理体制不适应的情况。各地、市局成立基建科,基建管理工
作按项目性质、 类别、规模改为省、地两级管理。山东邮电建设项目分3类:国家安
排投资的中央项目;国家投资的省定项目;省内安排的省和企业自筹资金项目。根据
3类项目的性质和规模大小区别,实行统一领导下的分级管理负责制。
省局根据长远规划和各地(市)局建议,统一编制年度计划上报,并根据批准的计
划按项目管理,分别下达各地(市)局,由各地(市)局下达建设单位。省局负责省内跨
地区的长途机械、明线、电缆、微波、地(市)局以上重要转口邮件转运站与市话基建
项目的管理。地(市)局负责地区内各县建设项目的设计和会审,并报省局审批,项目
的施工和验收由地(市)局组织进行。地(市)内的一般土建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由
地(市)局负责组织进行。
1980年,山东省邮电管理局对基本建设管理进行改进和整顿。为了有利于对各项
经济技术指标进行考核,将财务拨款、调整计划、工程决算等管理工作改为由基建部
门统一办理。从是年起,执行邮电部颁发的《邮电基本建设工程竣工决算办法》,建
立健全了决算办法,用表报准确地检查概算、预算情况,并建立健全了工程卡片制度。
为了有效地进行管理,省局从1980年1月起将设计和施工正式分开,改为分别管理。
1982年,山东邮电企业开始执行省建委制定的《基本建设项目开工报告制度》,
全省各地市邮电建设项目的开工报告上报省局及相关部门,按初步设计审批程序和审
批权限报批后,方能正式开工。
1985年1月, 山东省邮电管理局开始实行基本建设项目投资包干责任制,并制定
颁发《山东省邮电基本建设项目投资包干责任制实施办法》。实施办法规定,按现行
邮电计划管理体制,凡邮电一级干线的基本建设项目,邮电部为上级主管部门,山东
省邮电管理局为建设单位,实行投资包干。项目的直接经建局同时履行建设单位的包
干责任。
山东省邮电管理局管理的基本建设项目,省局为上级主管部门,相关的地、市局
为建设单位,实行投资包干。直接经建的县、区局对地市局实行投资包干,同时履行
建设单位的包干责任。
对于跨地、市长途干线工程,由省局为上级主管部门直接与相关的各建设单位实
行投资包干。
山东邮电基本建设项目投资包干采用两种方式:第一种是按批准的工程投资总概
算或修正概算包干;第二种是按新增生产能力综合造价包干。
1985年4月, 山东省邮电管理局制定《关于加强邮电基本建设工程设计及施工管
理工作的暂行规定》在全省施行,凡列入部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项目,原则上由部、
省专业化设计、施工单位负责设计和施工,建设单位进行招标,择优选择设计、施工
单位。无设计证书和施工企业执照的单位,不能承担设计和施工任务。
1988年,山东省邮电管理局重新修订《全省邮电系统实行建设项目投资包干管理
细则》,全面实行投资包干责任制,推行招标承包制。对土建项目全面推行投标招标
承包责任制。全省计划建设实行两级管理,各负其责。省局由传统的项目管理改为宏
观职能管理,对基本建设进行综合平衡和宏观调节,控制投资规模、投资方向和投资
结构。
1991年,山东省邮电管理局明确全省通信建设管理体制实行二级管理,省局为一
级管理,市、地局为二级管理。省局设干线工程处,负责跨省区、跨市、地传输工程
的管理。省局负责一、二级干线工程,地市以上程控交换工程,省局直接投资工程的
初步设计会审、概预算审查、开工报告审批,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和工程进度、竣工验
收等。地、市局对穿越本地区一、二级干线工程承担分建设单位的职责,负责征地、
青苗赔偿、民工劳力、器材分囤,参与工程进度检查,质量监督,竣工初验工作。负
责本地区内长途传输工程、县局交换工程的施工图会审和农话工程及500平方米以下、
30万元以下小型项目的设计会审、概预算审查、开工报告审批、质量监督、工程进度、
竣工验收。
1992年3月, 省局制定《山东省邮电基本建设干线工程管理办法》,明确干线工
程处为管理部省两级长途通信干线工程基本建设的职能机构,承担总建设单位职责,
参与干线工程初步设计、扩充设计、技术设计的审查,参与或组织施工图会审。根据
部、省核定的工程项目和投资额决定工程实施方案,代表省局与承建工程的相关地市
局签订投资包干协议,并负责包干协议的履行和实施。
1994年8月, 为加强全省通信工程设计、施工管理,省局制定并实施《山东省通
信工程设计、施工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