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辑 物资管理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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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清邮政时期,山东邮政物资实行统一管理,所需物资由上海供应处负责办理。
电政物料亦统一管理,由邮传部电政材料储转处供应。民国时期,山东邮政与电信物
资继续分别实行统一管理、计划供应。
1948年,山东邮电部门实行供给制,执行华东财办公布的供给标准及邮电部门的
暂行供给标准。邮政、电信的材料供应实行不同的管理方式。邮政实行供给制,兼办
本局总务部门的供应。电信用料根据核定用料预算请领、拨发。
1948年下半年起,统一实行新的供应制度。邮政亦按照核定的预算拨料,由总务
部门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邮电部门开始建立新的物资管理体制。1951年,山东
邮电合一,成立物资供应部门。开始实行统一供应、集中管理的制度。第一个五年计
划时期,物资管理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工筹供”的原则进行管理。
1963年,邮电部制定邮电器材供应制度。邮电物资供应工作实行“集中统一,全
面管理;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方法。山东省邮电管理局设物资供应处,其基本任
务为:执行邮电部有关器材供应的方针任务,对省属邮电单位的供应部门进行业务指
导。
1966年,邮电管理体制下放,邮电物资管理体制也层层下放,物资管理再次受到
影响。
1969年,邮电分营后,邮政物资管理划归省交通邮政局物资供应站;电信物资管
理划归省电信局后勤部。
1973年,邮电管理体制进行调整,省电信器材公司恢复机构,物资管理逐步恢复
正常。
1985年,邮电物资计划供应在改革中突破“料源归口、地区负责”制,实行跨地
区、跨省市、跨部门组织筹供,逐步发展横向经济联合。1987年,邮电物资计划供应
实行邮电部和物资部双重领导,以邮电部为主的管理体制。
1992年,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后,邮电物资除少数品种继续实行计
划分配外,其它全部走向市场。邮电物资实行开放式、多渠道、少环节的物资流通体
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