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辑 固定资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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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和民国初期,山东的邮政局、所固定资产有房屋、土地、用品用具等。电报、
电话局固定资产有房屋、土地、电信线路、电话机、电报机、工具仪表、管理用具等。
民国后期,中华邮政开始增添运输工具,有汽车、马车、自行车、船只等。所有固定
资产分别由交通部邮政总局和电政司集中列帐管理,省管局只设资产登记清册,财务
管理上不反映固定资产总金额,不计提折旧费。

一、分类与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邮电企业固定资产按照邮电会计科目,实行分类列帐管
理。1950年,原规定会计科目已不适应业务发展的需要。山东省邮电管理局重拟会计
科目,将固定资产分为6类:1.交通工具,包括(1)车辆(2)牲口;2.家具设备及房产,
包括(1)家具(2)设备(3)房产;3.线路,包括(1)架空杆线(2)架空电缆(3)地下管道;
(4)地下电缆;4.机件,包括(1)电报机件(2)电话机件(3)无线电机件;5.杂项用具,
包括(1)办公用具(2)庶务用具(3)邮袋(4)杂项用具;6.投资。
1951年,邮电企业统一会计制度,将固定资产分为5类:1.土地;2.房屋及设备;
3.建筑物;4.线路及设备;5.机器及设备。
1953年9月, 山东省邮电管理局根据本省情况制定了《邮电企业固定资产管理暂
行办法山东区实施细则》,各专业部门建立专业分类的《固定资产目录》,由财务部
门汇总,作为财务核算和监督的总依据。固定资产分为5类:1.生产用固定资产(包括
土地、房屋及设备、建筑物、长途报话线路、市话线路、无线电遥控线路、长途电话
机件、电报机件、市内电话机件、无线电机件、动力设备、工具及生产用具、运输设
备、家具用品、其他;2.非生产用固定资产;3.未使用固定资产;4.不需用固定资产;
5.产权未定固定资产。1958年以后,邮电部对固定资产核算内容、范围标准和分类作
过多次修订。
1959年, 山东省邮电管理局规定凡价值在200元及以上和使用年限在一年及以上
的通讯运输设备、房屋、器具等,均属于固定资产。
1982年1月,邮电企业的固定资产,根据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和归口管理的原则,
实行邮电部、省管局、县邮电局三级管理。邮电部制定固定资产管理的有关制度,规
定固定资产的折旧和大修理基金的提成办法,统一核定折旧率、提成率;审批一级干
线固定资产的调拨、调整、停闭、拆除、报废、出售、出租、挂线等。对一级干线以
外的固定资产的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省邮电管理局负责全省的固定资产管理 (包括
一级干线) ,掌握全省固定资产的使用和增减变动,督促检查固定资产的维护、大修
和更新工作。制定本省有关固定资产管理的实施细则。县(市)邮电局负责固定资产的
管理、维护、使用和办理增减变动的全部记录和核算工作。邮电企业固定资产标准改
为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
1992年, 邮电企业固定资产单位价值标准从500元提为2000元。低于新标准的原
固定资产调整为低值易耗品。为正确核算固定资产数量和价值,省管局进一步加强管
理,对固定资产管理范围进行划分。一级干线固定资产的调拨、调整、停闭、拆除、
报废、报损等,由邮电部审查批准。二级干线固定资产的调拨、调整、停闭、拆除、
报废、报损等,按专业分类分别由省管局邮政处、电信处和经财处审批。
1994年2月,邮电企业固定资产管理,根据全程全网和统一规划建设的行业特点,
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和“归口管理”的原则,实行部、省局、地(市)局、县
(市)局四级管理。为适应分级管理的需要,邮电通信企业固定资产划分为一级干线、
二级干线、市话及其他三部分。一级干线资产的范围由邮电部规定,二级干线及其他
资产范围由省管局确定。同年,邮电部颁发《邮电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实施意见》。山
东省邮电企业将固定资产调整为8类10项。

1995年山东邮电企业固定资产构成表
表6-9
┌──────────────┬────┬───────┐
│固定资产名称 │资产原值│其中:一级干线│
│ │(万元) │资产原值(万元)│
├──────────────┼────┼───────┤
│一、生产用固定资产合计 │1033700 │52820 │
├──────────────┼────┼───────┤
│1.房屋及建筑物 │153605 │ │
├──────────────┼────┼───────┤
│2.邮政机械设备 │9714 │1182 │
├──────────────┼────┼───────┤
│3.长途电信机械设备 │94020 │24835 │
├──────────────┼────┼───────┤
│其中:长途电话程控交换机设备│27027 │10984 │
├──────────────┼────┼───────┤
│4.市内电话机械设备 │391516 │ │
├──────────────┼────┼───────┤
│其中:市内电话程控交换机设备│270799 │ │
├──────────────┼────┼───────┤
│5.长途线路设备 │60142 │25427 │
├──────────────┼────┼───────┤
│6.市内电话线路设备 │247682 │ │
├──────────────┼────┼───────┤
│7.电源设备 │21295 │191 │
├──────────────┼────┼───────┤
│8.邮政运输设备 │12436 │1096 │
├──────────────┼────┼───────┤
│9.电信运输设备 │9012 │72 │
├──────────────┼────┼───────┤
│10.其他 │34278 │17 │
├──────────────┼────┼───────┤
│二、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505 │ │
├──────────────┼────┼───────┤
│三、非生产用固定资产 │91463 │ │
├──────────────┼────┼───────┤
│其中:房屋及建筑物 │71020 │ │
├──────────────┼────┼───────┤
│四、租出固定资产 │654 │ │
├──────────────┼────┼───────┤
│五、未使用固定资产 │3469 │119 │
├──────────────┼────┼───────┤
│六、不需用固定资产 │1183 │27 │
├──────────────┼────┼───────┤
│七、土地 │546 │ │
├──────────────┼────┼───────┤
│八、附属企业固定资产 │8916 │ │
├──────────────┼────┼───────┤
│合计 │1140436 │52966 │
└──────────────┴────┴───────┘

山东邮电固定资产历年情况表
表6-10
单位:万元
┌──┬──────┬──┬──────┐
│年份│年末固定资产│年份│年末固定资产│
│ │总(原)值 │ │总(原)值 │
├──┼──────┼──┼──────┤
│1951│2418.0 │1974│14976.1 │
├──┼──────┼──┼──────┤
│1952│2788.7 │1975│16040.9 │
├──┼──────┼──┼──────┤
│1953│3744.5 │1976│17213 │
├──┼──────┼──┼──────┤
│1954│4245.7 │1977│18768.3 │
├──┼──────┼──┼──────┤
│1955│4700.3 │1978│22414.8 │
├──┼──────┼──┼──────┤
│1956│4977.8 │1979│26777.9 │
├──┼──────┼──┼──────┤
│1957│5413.8 │1980│29624.3 │
├──┼──────┼──┼──────┤
│1958│5774.9 │1981│33529.5 │
├──┼──────┼──┼──────┤
│1959│6534.2 │1982│37350.4 │
├──┼──────┼──┼──────┤
│1960│7199.9 │1983│40792.2 │
├──┼──────┼──┼──────┤
│1961│8793.6 │1984│42366.1 │
├──┼──────┼──┼──────┤
│1962│8995.6 │1985│57540.3 │
├──┼──────┼──┼──────┤
│1963│9117.1 │1986│62785.2 │
├──┼──────┼──┼──────┤
│1964│9428.0 │1987│75472.4 │
├──┼──────┼──┼──────┤
│1965│9881.7 │1988│92124.5 │
├──┼──────┼──┼──────┤
│1966│10105.4 │1989│114922.4 │
├──┼──────┼──┼──────┤
│1967│10183.1 │1990│167779.1 │
├──┼──────┼──┼──────┤
│1968│10481.5 │1991│238974.7 │
├──┼──────┼──┼──────┤
│1969│10792.7 │1992│339423.6 │
├──┼──────┼──┼──────┤
│1970│10925.9 │1993│546207 │
├──┼──────┼──┼──────┤
│1971│11621.3 │1994│811574 │
├──┼──────┼──┼──────┤
│1972│15050.3 │1995│1140436 │
├──┼──────┼──┼──────┤
│1973│14400.9 │ │ │
└──┴──────┴──┴──────┘

二、固定资产折旧
1951年10月邮电部颁发《邮电企业资产清理及估价施行细则》,山东省邮电系统
按照规定进行清产核资,核定了各类固定资产的数量、原值和净值,建立了固定资产
分类帐、卡、总帐。清产核资以后,依照邮电部核定的折旧率,按固定资产原值分月
计提折旧费。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从次月开始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仍
在该月计提折旧。邮电企业固定资产实行分类折旧。一类为基本折旧,一类为大修理
折旧,由省管局统一计提。折旧分类标准:

固定资产项目 基本折旧 大修理折旧
房屋及设备 2.83% 1.46%
建筑物 7.34% 1.02%
线路及设备 8.60% 4.52%
机器及设备 11% 2.05%
运输设备 12%
工具及生产用器具 5.53% 1.28%
家具用品 5.77%
非生产用固定资产 3.90% 2.13%

1956年,山东邮电企业固定资产改为按综合折旧率计提折旧,基本折旧率为4.1%,
大修理折旧率为2.68%。
1962年,地县邮电局开始计提固定资产折旧,计提后上交省管理局统一管理,仍
按综合折旧率计提。
1970年,电信线路设备停止计提基本折旧,改为计提线路改造资金。
1988年1月, 邮电部颁发《邮电企业固定资产分类折旧实施办法》,改综合折旧
为分类折旧。固定资产折旧及提成,由按年初应提折旧的固定资产总值计提改为按上
月末应计折旧固定资产总值计提。
1990年5月, 全国邮电部门开展固定资产清查工作,山东省邮电管理局设固定资
产清查办公室,负责全省的清查工作。通过清查,对全省邮电固定资产做到数量清、
价值清、能力清、质量清。在此基础上做到卡片与实物、卡片与帐、帐与帐相符。全
省共盘盈资产2.4亿元,调剂处理闲置资产954万元。
1991年,根据邮电部《关于部分固定资产实行加速折旧的通知》,邮电通信企业
的长途、市话程控交换机和长途、市话自动非程控交换机的折旧年限在原规定的折旧
年限基础上,分别加速25%或15%。

加速折旧的部分固定资产分类和折旧率:

固定资产分类 折旧年限 分类年折旧率(%)
(一) 长途电话机械设备 8 12.13
长途程控交换机 6 16.17
长途自动非程控交换机 7 13.86
(二) 市内电话机械设备 9 10.78
市话程控交换机 7 13.86
市话自动非程控交换机 8 12.13

1993年,邮电部颁发《关于加强邮电通信企业固定资产折旧管理的通知》,对提
取折旧的范围、分类折旧年限和折旧率、提取折旧的方法作了规定。为配合全国财会
制度改革,山东邮电企业进行了清产核资工作,充分用好清产核资价值重估升值后的
政策。全省固定资产原值达41.4亿元,较重估前升值11.9亿元,年折旧额增加1.02亿
元。

1993年-1995年
邮电固定资产分类折旧年限和折旧率

(一)通用设备部分

通用设备分类 折旧年限 年折旧率(%)
1. 机械设备 10 9.70
2. 动力设备 11 8.82
3. 传导设备 15 6.47
4.运输设备 6 16.17
5.自动化控制及仪器仪表 8 12.13
自动化半自动化控制
设备
电子计算机 4 24.25
通信测试仪器设备 7 13.86
6. 工业炉窑 7 13.86
7.工具及其他生产用具 9 10.78
8. 非生产用设备及器具设备工具 18 6.39
电视机、复印机、文字处理机 5 19.40

(二)专用设备部分

专用设备分类 折旧年限 年折旧率 (%)
9. 邮电通信专用设备邮政机械设备 8 12.13
电信机械设备 5 19.40
电源设备 5 16.17
通信线路 10 9.70

(三)房屋、建筑物部分

房屋及建筑物分类 折旧年限 年折旧率(%)
10. 房屋
生产用房 30 3.23
受腐蚀生产用房 20 4.85
受强腐蚀生产用房 10 9.70
非生产用房 35 2.77
简易房 8 12.13
11.建筑物 15 6.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