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辑 计划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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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邮政、电信创办初期,各项业务的开展分别按海关 (始由东海关税务司,后
由海关总署)、总理衙门下达的指令和计划办理。民国时期,继续延用原有管理制度,
省管理局不进行业务计划的编制和管理,各种业务和有关重要事项均由交通部筹划实
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邮电部门实行“统一领导,分别经营,垂直系统”的
体制,实行计划管理。1950年各级邮电部门相继建立了计划管理机构。经中央财政经
济委员会批准,邮电部门建立了《邮电企业计划工作暂行办法》等七项计划制度,制
定了1950年邮政建设计划及电信恢复建设计划。1951年,山东省邮电管理局始设计划
科,负责编制全省邮电生产计划。同年,开始执行邮电部制订的《邮电企业业务计划
编制办法》。邮电生产计划由各现业局根据邮电部下达的计划年度初步控制数和上年
度业务实绩进行编制,逐级汇总。
1954年,山东省邮电管理局开始执行邮电部制定的《邮电计划工作暂行办法》。
省管局为基层计划编制单位,邮电部为计划审核汇编单位。邮电计划由邮电业务计划、
基本建设计划、大修理计划、劳动计划、材料供应计划、生产费用计划、财务计划构
成。邮电企业计划的编制程序为:1.自上而下颁发控制数字及编制计划的指示;
2.自下而上逐级编送计划草案;3.自上而下逐级批准计划。
1955年5月, 邮电企业管理体制进行调整,实行邮电部、省邮电管理局、县邮电
局为主体的三级计划管理体制。省管局设计划统计科,县(市)邮电局成为生产财务计
划的编制单位和执行单位。
1958年,计划管理体制下放。山东省邮电管理局按照统一计划,分级管理和计划
双轨制的原则,结合本省具体情况制订了《邮电计划管理工作的若干规定》,划分了
计划管理范围。省管局设计划财务处,负责组织全省邮电计划管理工作,综合汇编全
省邮电计划;审批所属企、事业单位全部计划,掌握与检查全省邮电计划的执行情况。
1962年,邮电部收回计划管理权,恢复了以邮电部为主的管理体制。邮电业务、
基本建设、物资分配、财务收支等各项计划由邮电部进行统一制定。省管局设计划财
务处,负责全省邮电企业计划编制工作。
1979年6月, 省邮电管理局实行以邮电部为主和省双重领导的管理体制,邮电通
信发展规划、计划均由邮电部统一管理。
1984年,国家计划委员会制定《关于改进计划管理体制的若干暂行规定》。邮电
部对省管理局缩小指令性计划管理范围,对部分计划实行指导性计划管理。按照统一
计划,分级管理的原则,实行统一计划、分类指导、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的管理办法。
1993年起,山东省邮电管理局执行邮电部《邮电规划工作的若干规定》。邮电中
长期规划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实行部省两级领导。山东省邮电中长期规
划工作由省管局计划部门具体组织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