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济南铁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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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济南铁路局〗〖机构〗〖简史〗〖铁路〗〖管理〗
  1958年,根据中共中央改变铁路领导体制的决定,铁路局接受铁道部和所在省、
市、自治区的双重领导。1月,撤销路局政治部。同年10月,济南铁管理局改称济
南铁路局,并将基层单位划归业务处直接管理,将济南、青岛、徐州铁路分局改为
铁路办事处,作为路局的派出机关。同时,将蚌埠铁路分局整建制移交上海铁路局
管辖,济南、上海两局在津浦铁路829公里+000米处分界。1960年,先后增设张店、
兖州、坊子、烟台铁路办事处;徐州铁路办事处移交给蚌埠铁路局,两局在津浦铁
路630公里+500米处,即山东省与江苏省界附近分界。
  1961年,恢复铁道部集中统一管理体制,重新设立路局政治部,路局机关共设
24个处室和1个直属档案科;撤销烟台、坊子铁路办事处。1963年4月1日,撤销蚌
埠铁路局后,蚌埠车站以北线路及徐州铁路办事处又划回济南铁路局管辖,局内撤
销各铁路办事处,设立济南、青岛、徐州铁路分局。济南铁路局同上海铁路局在津
浦铁路徐家港至蚌埠间831公里+800米处分界。1966年,将基本建设处、工程处及
大修队合并成立工程总队,为路局领导下的分局级基建大修单位。
  1966年下半年开始,由于受“文化大革命”的冲击,济南铁路局机构陷入瘫痪
状态。1967年6月,中国人民解放军济南部队对济南铁路局实行军事管制,建立济
南铁路局军事管制委员会,维护集中统一调度指挥。1968年4月,成立济南铁路局
革命委员会,路局机关处室一律被撤销。1970年7月,铁道部和邮电部的邮政部分
并入交通部,路局改归交通部领导。1971年3月,路局机关设政治部、生产指挥部、
后勤部、人民武装部和办公室。并先后建立各铁路分局革命委员会,把与运输生产
有关的基层单位和卫生、教育及部分工业单位,划归铁路分局管理。1971年以后,
曾先后将工程总队改为工程指挥部、工程总队革命委员会。
  1972年4月,路局革命委员会恢复设立办公室、综合技术室、安全监察室、运
输、机辆、工电、工业、计划、人事、财务、物资、公安等处室。1973年6月,撤
销路局军事管制委员会。1975年初,原铁道部部分从交通部分出,济南铁路局归铁
道部领导。1975年3月,成立工电大修总队。
  1978年3月,撤销济南铁路局革命委员会,恢复济南铁路局,并对机构设置做
了较大的调整。到年末,路局机关共设:办公室、总工程师室、安全监察室、运输、
货运、机务、车辆、工务、电务、房产、基建、环保、计划统计、物资管理、人事、
劳动工资、财务、教育、卫生、生活管理、公安等处和人民武部等22个处室,辖济
南、青岛、徐州铁路分局和工程处、工务大修总队,共5个分局级单位。1982年3月,
济南铁路局与郑州铁路局的分界调整为陇海铁路商丘至平台集间366公里+500米处。
  1983年,进行企业全面整顿、整顿机构,加强集中统一领导。年末,路局机关
设办公室、总工程师室、视察室、安全监察室、运输、货运、客运、机务、车辆、
工务、电务、基本建设、计划统计、财务、劳动人事、生活管理、教育、卫生、集
体企业管理、公安等处及人民武装部(包括人防办公室和交通战备办公室)等22个处
室、辖济南、青岛、徐州3个铁路分局和工程一处、工程二处、物资工业公司(物资
处)、工务大修处等4个分局级单位。1984~1985年,先后成立路局工程承包公司、
工程总公司,增设房建、审计等处,企业管理和多种经营办公室;基本建设处改为
工程承包公司,履行建设单位和基建管理两种职能。
  1985年济南铁路局所属处室有:办公室、总工程师室、视察室、企管办公室、
安全监察室、运输处、货运处、客运处、机务处、车辆处、工务处、电务处、劳动
人事处、计划统计处、财务处、审计处、教育处、卫生处、房产建筑处、生活管理
处、人民武装部(包括人民防空和交通战备办公室)、基本建设处(工程承包公司)、
多种经营办公室、集体企业管理处(劳动服务公司)、公安处,另有局直属单位19个;
所辖单位有:济南铁路分局、青岛铁路分局、徐州铁路分局、工程总公司、物资工
业公司、工务大修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