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胶济铁路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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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铁路〗〖管理〗〖机构〗〖胶济铁路管理局〗〖简史〗
  1899年6月,德国在柏林成立德华山东铁路公司(后改称德华路矿公司),在青
岛设分公司,修建和管理胶济铁路。1914年11月日本侵占胶济铁路,并将胶济铁路
改称山东铁道,由侵华日军铁道联队管辖。1915年3月,日军驻青岛守备军司令部
民政部成立山东铁道管理部(1917年9月,改称山东铁道部),下设总务、运输、工
务、计理、采矿等课及四方工场。
  1922年12月,中国与日本签订的《解决山东悬案条约》生效后,于1923年1月
将胶济铁路收回。北京政府在青岛设立胶济铁路管理局,下设总务、工务、车务、
机务、会计、材料、警务等处。辖区仍为胶济铁路全线及其支线和四方机厂。
  1928年,南京国民政府成立铁道部,将胶济路局划归其管辖。1929年5月,将
胶济铁路管理局改组为胶济铁路管理委员会。设委员长,行使局长职权。1931年后,
改称胶济铁路管理局,先后将警务处和材料处改为课,后恢复为处。
  1937年7月,抗日战争爆发,管理局机构西迁,且时有变动,无固定驻地。8月,
胶济铁路第二次被日军侵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