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卷 机构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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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概况〗〖铁路〗〖管理〗〖机构〗
  自1899年开始,在省内修建的铁路,大部分是借外债或由帝国主义国家投资修
建经营的。帝国主义列强各自为控制投资修建和经营铁路的权利,分线设局,分割
管理,各自为政。这种状况直到中华民国政府管理后才有所改变。1949年10月中华
人民共和国建立后,在铁道部统一领导下,济南局实行分区管理,设路局、分局、
站段三级管理机构。四方厂和济南厂,建国前由济南局领导,1949年10月和1951年
12月分别划归铁道部厂务局和机车车辆修理局领导。1959年,铁道部在青岛建立四
方车辆研究所,为铁路系统车辆的专门研究机构,隶属铁道部机车车辆工厂管理总
局。1960年6月,山东省人民委员会成立省地方铁路局。1961年9月省地铁局改归省
交通厅领导,1969年撤销。1985年9月再次组建山东省地铁局,隶属山东省人民政
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