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检查与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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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查〗〖监督〗〖财务〗〖管理〗〖铁路〗〖运输〗〖收入〗
  1946年3月,设津浦区铁路管理局时,会计处设检查科审核各站报来的客货票
据、报表,另外设查帐员不定期地到各站实地检查有关帐表。这种检查审核制度一
直沿用到1951年。1952年,济南局将检查科分设为客运收入核算科、货运收入核算
科、收入会计科、收入稽查科。1961年,制定收入工作管理细则,运输收入实行发
送核收制,由发站正确及时收款,保证运输收入完整、正确、上缴及时,同时揭发

污、舞弊、违法乱纪等行为。1962年,各科合并为运输收入科、收入监察科。负责
审核票据、报表,核对车站上交进款,处理债权、债务、站车收入稽查等工作,防
止和揭发一切违纪行为。仅1963年7个月的内部专业审查,就发现各种票据少收运
杂费152355元,多收运杂费74409元。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专业检查被
迫停顿,1971年,恢复客货票据、报表的审核工作。1972年,运输收入工作实行路
局、分局、决算站(段)三级管理,并规定了路局、分局、决算站(段)职责分工,加
强了运输收入的管理。1973~1977年,查出漏收、少收款23万多元,多收13万多元。
1977年底,在各分局设立收入检查室,加强现场检查、指导和监督管理。1980~
1985年,共查出少收款957935元,漏收款449979元,多收款51166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