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辑 技术负责制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a&A=41&rec=255&run=13

    〖技术〗〖管理〗〖制度〗〖铁路〗〖技术管理负责制〗
  1953年,济南局仅在局一级配备总工程师。1954年,成立总工程师室,在局长
直接领导下,总工程师具体负责全局的技术管理工作。1962年,试行《技术管理工
作条例》,在铁路分局级单位相应地建立了分局长领导下的总工程师技术负责制、
工程技术人员的职务责任制;在铁路局的运输、货运、机务、车辆、工务、电务、
基本建设、工程处及设计事务所、科研所,在技术复杂的机务、车辆、工务、电务、
工程等段和特等、一等站增设总工程师,全局形成了以总工程师为首的三级技术管
理负责制。在“文化大革命”中取消了技术管理工作。1972年,开始恢复。1978年,
恢复全局三级以总工程师为首的技术管理责任制。1979年,明确各级总工程师负责
的工作重点是:改革运输组织、生产组织;改革产品设计;改进工艺、技术操作、
设备工具和原料、材料、燃料的利用,广泛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搞好“
三废”治理的综合利用;提高装卸、养路、施工、检修、机械化和生产自动化水平。
随着国家形势的发展和改革的进行,先后把标准化、计量和全面质量管理,环境保
护,对工程技术人员的考核、组织推广先进经验和合理化建议,以及科技档案管理
等工作,均纳入技术管理工作范围。在铁路企业进行全面整顿以后,1984年济南局
再次对《总工程师职责条例》进行修订补充,把组织研究解决全局各项生产过程中
的重大技术问题、负责审查列车运行图方案和长远规划、负责领导全局科学研究和
科技的鉴定、推广和奖励,审查引进技术项目、改进技术方案、审批专用线等工作,
都列入技术管理的内容,在改革中完善了技术负责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