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劳动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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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保护〗〖制度〗〖经费〗〖铁路〗〖职工〗
  1950年,济南局执行铁道部《铁路职工工作防护用品使用暂行办法》,开始为
职工配发劳动保护用品。1952年,制定《冬季防寒服装使用、保管暂行办法》。
1956年,贯彻国务院《防止厂矿企业中砂尘危害的决定》,投资30余万元改善劳动
条件。1962年,济南局下达加强防尘、防止工业毒物的指示。1964年,重新修订《
职工防护、防寒用品标准》。1965年,制定《铁路职工保护用品发放标准及管理规
定》。1983年,把小防护用品标准下放到基层单位管理。1984年,下放《各级管理、
工程技术人员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并规定防护用品不再实行以旧换新。
  1963年,公布《防暑降温饮料和暑药标准》,尔后1977年和1983年两次调整标
准。济南局和各分局根据国务院《加强防尘防毒工作的决定》,每年都从更新改造
资金中按3%的比例提取用于劳动保护措施经费。在1976~1985年的10年中,济南
局用于劳动安全、改善劳动条件的经费就达38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