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辑 修建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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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建〗〖计划〗〖铁路〗〖管理〗
  1949年,济南局成立概预算编审联合办公室,负责全局概预算的编审。1951年,
把铁道部下达的基本建设、大修计划进行测算分劈,编制年度修建计划。为解决车
站股道有效长度不足,将铁道部批准的津浦铁路各站股道延长工程所需投资列入
1956年计划。1958年津浦双线工程开工,基本建设战线拉长,投资急剧膨胀,省内
铁路运输部门基建计划投资4.44亿元。1960年调整计划,除必要的住宅和学校外,
所有非生产性的公共福利文化设施一律停建或推迟。1969年起,增加更新改造计划
投资,用于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项目。1971年,修建计划安排重点是辛泰铁路、津
浦双线等重点工程,并适当安排了部分住宅建设项目。
  1972年,整顿计划管理,下发了《铁路运输企业维修、大修、更新改造费用划
分办法》,建立了《设计任务书》、《计划变更追加通知书》和各种登记簿、台帐、
卡片等。强调按基建程序办事,规定编报建设项目设计任务书需经局审批。1975年,
修建计划的重点是优先安排运输急需的工程。1979年,贯彻上级紧缩基建支出的通
知,对停缓建项目进行排队落实,停建未开工项目;机械设备除配套投产和已订货
者外,其余不再购置。1982年,扩大分局修建计划权限,自筹资金指标经批准后,
具体项目由分局安排,大修计划扣除铁道部项目后,路局、分局各占50%。1983年,
开始由重点抓年度计划向重点抓中长期计划转移;由单纯实行指令性计划向指令性
与指导性计划相结合转移;从生产型计划向生产经营型计划转移。制订和实行《加
强计划管理的几项规定》、《进一步扩大分局级单位经营管理自主权的若干规定》。
1985年,济南局在泰安召开修建计划座谈会,修改扩大分局自主权的规定,明确扩
权范围,讨论制定了《计划项目投资包干办法》。从此,济南局实行三级管理计划
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