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抗震加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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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抗震〗〖加固〗〖建国后〗〖铁路〗〖桥梁〗〖房屋〗〖电务设备〗
  1975年,按铁道部要求,开始对铁路桥梁进行抗震加固,至1976年,加固92座。
但因缺乏技术标准和技术指导,效果不好。随后,学习北京铁路局的加固经验,又
加固大、中桥梁197座、590孔。1977年,对处于地震烈度7度地区的铁路在建工程,
全面检算鉴定,采取加固措施;对正在设计的工程项目,按规范检算加固;对正在
施工的较大工程,确定设防烈度和相应的加固措施。1979年起,对处于地震基本烈
度7度及以上的铁路沿线重要房屋,逐栋进行检查鉴定,提出加固方案进行加固;
对既有桥梁全面复查鉴定,按照地震烈度区划和铁道部规定铁路桥梁抗震检定标准,
对位于烈度图7度及以上地区的桥梁,除小桥、旱桥及桥高低于3米易于抢修的中桥
外,全部采取了防止落梁加固措施;同时,对电务仪器、机械、动力等设备亦进行
稳定性抗震加固。到1985年底,完成桥梁防止落梁加固224座、20685米,房屋加固
62.3万平方米,电务设备加固933处,共投资316.4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