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合理运输 1985年山东境内铁路煤炭合理流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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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理〗〖运输〗〖铁路〗〖建国后〗〖煤炭〗〖流向图〗
  根据1954年1月政务院颁布的《关于逐步推行煤炭分区产销平衡合理运输制度
的决定》,为使全省煤炭不发生对流、重复和过远运输,划分了从生产到销售的区
域范围,制定了合理运输的流向图。经实施,杜绝了不合理运输。其运输流向见图
2-1。

图2-11954年山东境内铁路煤炭合理运输流向图
    〖1954〗〖山东〗〖铁路〗〖煤炭〗〖合理〗〖运输〗〖流向图〗

    〖运输〗〖建国后〗〖铁路〗〖物资〗〖合理〗〖流向图〗
  1955年,由山东省计划委员会牵头,济南铁路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相继制定
粮食、木材、石油、水泥、铁矿石、生铁、盐等7种大宗物资的合理流向图。1958
年,将焦炭、石油制品、棉花、砖瓦沙石等物资纳入合理流向图。1960年,又制定
水陆合理分工运输办法,铁路和航运部门在平衡月度计划时,对有走水运条件者,
首先安排水运,其次安排水陆联运;因水运能力不足,不能列入水运或水陆联运计
划时,安排铁路运输。1961年1月,针对小批量物资经常发生对流运输的现象,在
山东省经委的支持下,制订省内矿物性建筑材料、小井煤、小水泥、小化肥等物资
的合理流向图,并派货运人员参加各地物资分配会议,与物资部门共同编制物资调
运方案,采取货源搬家、货流改道、直线调拨等办法,减少物资中转,不合理运输
得到有效控制,到1965年底,省内纳入合理运输的国家统配物资有煤炭、焦炭、石
油、矿石、钢铁、木材、粮食、水泥等物资;地方物资有矿用沙、瓦、灰、沙、石
等建筑材料。按照合理流向进行运输的物资占全省铁路货物发送总量的70.6%。
  “文化大革命”中,合理运输受到干扰,砖、瓦、灰、沙、石、水泥等矿建材
料等物资,均不按合理流向图运输。
  1978年,国家计划委员会发出大力开展合理运输的指示后,铁道部调整了煤炭、
焦炭、石油、生铁、铁矿石、水泥、木材、化肥、盐、大白菜10种物资的全国流向,
并新制定磷矿石、硫化铁、石膏、硫酸、纯碱等物资的全国合理流向图。省内又对
矿建、非金属矿石、水渣、磷肥、甜菜、草苇制品以及小井煤、小化肥、小钢铁等
地方物资,规定合理流向。1982年,贯彻“改革、开放”的方针后,铁路部门配合
地方交通运输部门,采取“调整、疏导、控制”的方法,对地方物资的短途运输合
理分工承运。坊子至黄旗堡、虾蟆屯,穆庄至万德、界首、青杨,埠村至枣园的煤
和昌乐、益都至淄博的盐,部分改由公路运输。到1985年底,山东境内全国统配物
资和地方物资纳入铁路合理运输的有9类30种,占货物发送总量的71.5%。其流向,
见表2-7。

  1985年山东境内铁路煤炭合理流向表

    〖1985〗〖山东〗〖铁路〗〖煤炭〗〖合理〗〖流向〗〖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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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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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地│合理流向                    │
├──┼────────────────────────┤
│淄博│西至济南,东至青岛、烟台            │
├──┼────────────────────────┤
│新汶│东至青岛、烟台,南至新余、衡阳,北至历城    │
├──┼────────────────────────┤
│肥城│东至青岛、烟台,南至江西、浙江境内,北至邢台地区│
├──┼────────────────────────┤
│兖州│东至青岛、烟台,南至江西、浙江境内       │
├──┼────────────────────────┤
│枣庄│东至青岛、烟台、南至江西、浙江境内,西至武昌  │
├──┼────────────────────────┤
│山西│东至德州、平原、禹城并南下至江苏以远      │
├──┼────────────────────────┤
│山西│经济南至青岛转港去上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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