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养护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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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养护〗〖制度〗〖公路〗〖建国后〗〖山东〗
    〖定期〗〖检查〗〖等级〗〖质量〗
  (一)公路检查制度
  公路定期检查始于1953年,时称公路观摩。此后全省每年一次,地、市公路段
每半年(或季)一次,县公路站每季(或月)一次,工班每月一次,成为山东省公路养
护工作中颇见成效的制度。
  1961年,山东省公路部门对公路养护质量试行分等管理,即分优、良、可、次
四等,将优、良等路里程占全部里程的百分比称为好路率,作为衡量公路养护质量
的指标。1962年交通部提出《关于公路养护和管理工作的若干规定(试行草案)》,
将公路养护质量分为优、良、次、差四等。山东省结合自己的具体情况,制订出路
况评定办法,每月掌握路况,用以指导工作。1962年,全省综合好路率为39.2%。
1963年上升到61.2%,1965年达到67.0%。“文化大革命”期间,1969、1970两年
停止执行路况评定办法。1971年恢复评定工作时,全省综合好路率下降至51.1%,
以后逐年略有回升,1976年为57.9%。
  1979年5月,交通部颁发《公路养护质量检查评定暂行办法》,规定公路养护
需“保持路面平整,路拱适度,行车顺适;路肩整洁,边坡稳定,水沟畅通;桥涵
构造物维护完好;标志完善鲜明;行道树齐全”。公路养护质量仍分为优、良、次、
差四等,并规定一律以公里为单位,按路面、路基、桥涵、标志、绿化5项分别评
分定等。1980年,山东针对原有公路中存在的薄弱环节,采取措施加强全面养护,
改善路况,重点解决干线和重要县公路的问题,增设标志9119块,修建弯道超高
580处,消灭桥头涵顶跳车1725处,处理平交道路肩缺口18351处,维修桥涵4000多
处;同时开展大搞优等路、普及良等路、减少次等路、消灭差等路活动,公路养护
质量全面提高,全省综合好路率达到66.0%。1983年5月,山东省交通厅颁发《山
东省公路养护质量评定实施办法》,规定增加考核各段、站、工班的养护质量综合
值,作为衡量各级公路养护质量的指标。

  (二)养路负责制
    〖养护〗〖制度〗〖公路〗〖建国后〗〖山东〗〖养路负责制〗
  1952年9月,山东省人民政府交通厅决定烟潍、烟青公路试行养路负责制办法,
定路线等级、定人员、定材料消耗、定养护标准,规定了公路段、站、工班及公路
管理员职责。执行后,效果显著。1953年2月扩大试行公路养路负责制,由原来胶
州、莱阳、文登、昌潍4专区2条公路扩大到全省14专区12条公路,计长800公里。
1954年3月,山东省交通厅公路局规定,在全省设有道班的路线上,实行“路线分
等定额,计划管理”。1961年1月,山东省交通厅颁发《关于公路保养投资包干和
经济核算实施办法》,经昌潍专区大部分县及日照、掖县、冠县试行,于1963年起,
在全省推广,“文化大革命”期间停止执行。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各地推行了各种形式的经济责任制,主要有划段包干、
责任到人、定额管理、联质计酬等。宁阳、五莲、肥城公路站实行包路段、包资金、
包任务、包质量、包材料、包时间的承包责任制,按路况质量升降实行奖惩,提高
了养护质量。

  (三)开展“好路站”、“文明路”评选活动
    〖公路〗〖山东〗〖好路站〗〖文明路〗〖评选〗
  从1981年开始,山东省交通厅在全省公路系统开展好路站、全优工班、全优养
路队活动。好路站的标准是:所养干线公路好路率达100%,县社公路好路率达90
%以上,消灭差等路。同年底,有7个公路站、106个工班、55个养路队被评为好路
站、全优工班、全优养路队。1983年5月,山东省交通厅修订《好路站检查评比办
法》,将检查评比与全面完成年度小修保养、中修计划结合起来。当年评出好路站
28个,全优工班195个,全优养路队107个。1985年评出46个好路站、260个全优工
班、235个全优养路队。其中文登、威海、乳山、沂南公路站连续5年被评为好路站。
在开展好路站评选活动的同时,试行“文明站”建设。1982~1985年,平邑县公路
站被评为“文明站”。1984年2月,山东省交通厅发出《关于加强路政管理,开展
文明路建设的通知》,规定文明路标准为:(1)路容路况好;(2)路政管理好;(3)
交通秩序好;(4)工班文明生产好。1984年,烟潍路、济王路达到“文明路”标准。
  1985年底,公路管理部门决定自1986年起,停止“好路站”活动,大力开展“
文明单位”、“文明路”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