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辑 管理体制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a&A=40&rec=505&run=13

    〖山东〗〖民航〗〖管理〗〖机构〗〖简介〗〖民航山东省局〗
    〖体制〗〖历史〗
  新中国建立后,随着民航事业的逐步发展,民航管理体制随之建立和逐渐完善。
1954年筹建中国民用航空徐州站,1958年组建中国民用航空济南站,均隶属中国民
用航空上海管理处。1959年,济南航站改为民航山东省管理处,实行民航上海管理
局和山东省交通厅双重领导。1960年2月,中共山东省委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民航体
制改革的指示,将民航山东省管理处改为中国民用航空局山东省管理局,实行以民
航为主、地方为辅的双重领导管理体制。
  1963年7月,中国民航总局为发展华东地区的通用航空事业,组建民航第25飞
行大队(驻济南张庄机场),由民航山东省局代管。1969年11月20日,国务院、中央
军委以[1969]国发47号文,批转民航总局《关于进一步改革民航体制和制度的请
示报告》,决定:(一)把民航划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制,成为空军的组成部分,各
项制度按军队执行。(二)民航各级机构的设置,按照空军机关、部队的组织形式进
行相应的改革。(三)民航实行义务工役制。民航对外名称不变,仍为国务院直属局。
民航山东省局受民航上海管理局和济南军区空军双重领导。从1969年开始征集义务
工。民航全体人员着空军军装。粮食和服装等生活福利待遇也按空军有关规定执行。
三年后开始办理退役、干部的转业复员等工作。1980年3月15日,国务院、中央军
委国发[1980]60号文决定,中国民用航空总局从1980年3月15日起,不再归空军
领导。民航工作,除航行管制仍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规定的“中国
人民解放军空军统一领导全国飞行管制”执行外,其他工作均向国务院请示报告。
按此决定,民航山东省局接受民航上海管理局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双重领导(以民航
领导为主)。此管理体制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