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辑 低级路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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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低级〗〖路面〗〖公路〗〖分布〗〖等级〗〖山东〗〖土路面〗
  新中国建立后,山东交通部门为了改变大量土路面雨后阻车,影响运输的落后
局面,利用砂石等材料,对土路面进行了改善。1953年,桃村、沙河、郯城、费县、
昌邑等地的养路工人和群众养路员,利用当地砂石等颗粒材料,改善土路面。1954、
1955年,山东省交通厅公路部门组织观摩,总结改善土路面经验,编印了《山东省
公路改善土路面的几种方法》,普遍推广。至1960年共改善土路面10700公里,其
中25%达到晴雨通车标准。1961~1970年,共改善土路面6537公里,其中28%达到
晴雨通车标准。1971~1985年,改善土路面以提高质量为主,由原来的分层撒铺粒
料,发展到大部采用粒料与粘土拌合后铺筑。15年间改善土路面5543公里,平均年
改善土路面369.5公里,晴雨通车里程占41%。
  1954年至1985年,全省总计改善土路面(包括重复改善里程)17241公里,平均
年改善土路面1014.2公里。其中有的路段在使用期间进行多次改善,有的改善路面
已改建为次高级路面,或利用作低层。至1985年,尚有改善(低级)路面9508.2公里,
其中98.6%可晴雨通车。
  山东公路改善路面主要分布在产砂石材料的山丘地区。1985年,各市、地改善
路面占公路里程的比重分别为:烟台55.4%;青岛55.3%;潍坊43.5%;临沂32.3
%;淄博30.2%;济南23.0%;泰安8.0%;惠民6.0%;济宁5.4%;枣庄3.9%;
东营只有0.6%。德州、聊城、菏泽无改善路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