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二辑 港航养护费收支 资料库:专题库 章节:交通库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a/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a/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a/section/40/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a/section/40/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a/section/40/article/446/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a/section/40/article/446/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港航养护费〗〖征收〗〖概述〗〖使用〗〖支出〗〖民国〗〖建国后〗
  清末和民国时期,港航征税名目繁多,加之“港霸”剥削,船民深受其害。新
中国成立后,废除封建把头,港航养护费由交通主管部门征收,但征收标准不尽相
同。1963年7月,山东省交通厅颁发《山东省海河港口费收规则》,明确港航养护
费是为对港口和航道进行正常养护而征收的事业费,主要用于港口航道的保养维护
和必要的小型工程建设。港航养护费分为港务费和航道养护费两大类:港务费分为
货物港务费、船舶港务费和停泊费三种;航道养护费由航道养护费、过闸费、港航
监督费、黄河渡口净收入等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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