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工程设计技术管理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a&A=40&rec=434&run=13

    〖业务〗〖管理〗〖山东〗〖交通〗〖交通工程〗
    〖工程设计〗〖技术〗〖标准〗
  1951年9月,交通部制订《公路工程设计准则》,作为公路工程技术设计管理
标准。至1956年7月,交通部先后三次修订《公路工程设计准则》,提高技术设计
标准,严格审批管理权限。1972年3月,交通部重新修订《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试行)
》,原修订公布的《公路工程设计准则(修订草案)》同时废止。按照新试行的《公
路工程技术标准》,山东省交通厅要求山东公路工程设计,贯彻“独立自主,自力
更生,艰苦奋斗,勤俭建国”的方针,加强调查研究,坚持群众路线,深入现场,
联系实际,结合当地经济、技术条件,本着因地制宜、就地取材的原则,采取国内
外成熟的先进经验,编制出符合实际而又经济合理的工程设计。凡经批准的工程设
计文件,在管理上不得任意修改。凡涉及到工程设计任务书主要内容(含建设标准、
规模、地点等)必须修改变更时,须经原审批机关批准后始可变更。凡涉及工程设
计方案主要技术指标和预(概)算的修改和变更,须经原审批机关批准,由原设计单
位负责修改和变更。工程设计确定后,须附技术设计图纸,经设计人、审核人签字
盖章,工程主管负责人(厅长或局长)签署认可,方能生效。1981年5月,交通部在
原试行《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试行)》的基础上,重新修订颁发《公路工程技术标准》
,山东省交通厅按照《标准》要求,对现有不符合等级的公路,根据发展规划,有
计划地改善地形,改建危桥,改渡为桥,加铺路面,增建交通安全设施、交通管理
设施、防护设施、停车设施等,逐步提高公路使用质量和通过能力,使其逐步达到
规定的公路等级标准。路线和桥涵根据公路的任务、性质,合理利用地形,正确运
用标准,保证试行标准的均衡性,条件许可时,选用较好的技术指标,提高公路使
用质量。桥涵设计,根据发展需要,按照适用、经济和适当照顾美观的原则进行设
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