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船技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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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务〗〖管理〗〖山东〗〖交通〗〖技术〗〖规则〗〖船舶〗〖车辆〗
    〖客运汽车〗〖完好率〗〖货运汽车〗〖营运率〗
  1952年4月,交通部颁发《汽车运输企业暂行技术标准与定额》,作为车辆技
术管理准则。1954年7月,交通部重新制发《汽车运输企业技术标准与技术经济定
额》,明确规定了汽车技术操作要点、车辆计划预防保修和技术检验等。山东省交
通厅在组织贯彻的同时,提出在计划预防保修中,“驾驶重于保养,保养重于修理”
,并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订《技术工作责任制度》、《汽车保养制度》、《汽车驾
驶操作规程》、《汽车修理操作规程》等,逐步达到营运车辆保修制度化。海河船
舶,则利用返航时间维修或停航检修,并建立健全各类船舶维修管理卡和船舶技术
档案制度。“大跃进”中,只顾使用,不顾维修,车船技术状况恶化,损坏严重。
客运汽车完好率由1958年的91.1%下降到1962年的62%;货运汽车完好率由1958年
的87.7%下降到1962年的66.4%;沿海运输船舶营运率由1958年的86.9%下降到
1962年的68.5%;内河运输拖轮营运率由1958年的68.3%下降到1962年的54.3%。
1962年,省交通厅按照交通部《汽车运用技术规范(初稿)》要求,先后制订山东省
汽车运输企业、车队、单车和保修班组技术管理及汽车修理技术规程等办法与船舶
预防检修制度等,下发公路运输和水运企业执行,扭转了车船技术状况恶化的局面。
1963年,山东省交通厅修订《各级技术责任制》和《汽车保修制度实施细则》,要
求严格执行车辆技术管理职责,履行保修制度。1964年,交通部修改《汽车运输企
业技术管理制度》和《汽车运用技术规范(试行)》,明确规定“营运车辆严格管理、
合理使用、强制保养、计划修理”,强调“管、用、养、修”,是“相互关系、互
为条件、互相促进、互相制约的有机整体,不可分割,不可偏废”。到1965年,全
省专业运输货运汽车完好率回升到92.3%,客运汽车完好率回升到92.2%。水运船
舶坚持以运输生产为中心,以技术管理为重点,以安全、质量、高产、低耗为目标,
全面贯彻“养修并重,预防为主”的方针,按船舶不同类型,分类进行技术管理,
船舶技术状况大有好转。沿海船舶营运率回升到84.8%,内河船舶营运率回升到85.
6%。
  1966~1970年,忽视技术管理制度,车船技术状况下降。1971年7月,山东省
交通邮政局制订《船舶操作保养制度》,重新确立“开航前的技术准备,航行中的
技术管理,停航后的技术检查”制度,规定船舶小修、大修、航修和停修等时限,
分修船计划为长远、年度、季度、月度等计划。汽车运输企业也逐步恢复技术管理
和保养制度。1979年交通部审定修改《汽车运输和修理技术管理制度(试行)》和《
汽车修理技术标准》,分别于1980年、1981年下达实行。车辆管理由过去单纯技术
管理,转变为技术与经济相结合全过程综合性管理,对运输车辆定期检验,强制维
护,视情修理,合理改造,适时更新。汽车大修出厂返修率由15%降到5%,全省
营运客、货汽车完好率由1975年的91.2%,回升到1980年的96.7%。1980年5月召
开全省水运系统企(事)业机务工作座谈会,讨论制定了《山东省水运机务工作职责
范围》、《船舶预防检修制度》、《船舶机械设备损坏事故处理办法》、《船舶技
术状况分类办法》、《船舶技术资料管理办法》、《总轮机长及总船长职责》、《
船舶燃料消耗定额管理办法》、《船舶报废管理办法》等8项办法,尔后又制订各
项技术管理规程、技术定额标准、船舶轮机技术管理责任制、工作岗位责任制和经
济管理责任制,建立船舶维修与船舶制造技术资料档案等,船舶失修、失养状况有
所改善,沿海大轮船舶营运率由1975年的72.8%,上升到1980年的74.2%,轮驳船
营运率由59%上升到83%,内河拖轮营运率由82%上升到92.9%。1981年后,车船
技术状况进一步改善。到1985年,客运汽车完好率94.5%,货运汽车完好率93.8%,
沿海轮驳船营运率80%,大型船舶营运率85%,内河拖轮营运率92%。车船完好率
和营运率均达到较好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