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利润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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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务〗〖管理〗〖山东〗〖交通〗〖财务〗〖资金〗
    〖利润〗〖总额包干〗〖制度〗
  山东省交通系统利润管理实行总额包干制度。每年由山东省交通厅汇总所属企
业单位年度生产利润计划送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财政厅按年度核定包干利润总额。
山东省交通厅按照省财政厅核定的包干利润总额,分别核定公路运输、海河航运和
交通工业企业单位利润额,并包干上缴山东省交通厅,由山东省交通厅按年度包干
数缴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交通厅所属企业单位营业收入,除按规定上缴包干利润
额和缴纳所得税以及归还车船、机械设备等贷款外,剩余部分留作企业自有资金。
企业根据各自情况,按比例对自有资金进行再分配,其分配使用范围包括企业发展
基金、职工奖励基金、职工福利基金等,由企业按照自主权的原则或经全体职工代
表大会讨论通过后,组织安排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