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财务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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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务〗〖管理〗〖山东〗〖交通〗〖财务〗〖资金〗
    〖监督〗〖检查〗〖审计〗
  50年代,山东省交通厅组织对所属企(事)业单位每年进行一次财务工作大检查,
主要检查收支项目、标准、范围及单据凭证、台帐等(包括车船大修基金、资产折
旧、费用成本)。所属公路建设、公路运输、水运和交通工业等系统,每年召开一
次财务预、决算会审会议,企事业单位之间相互检查,找出差距,研究纠正。对根
据群众来信来访发现的较大的经济案件,组织力量检查财务帐目,研究组织处理。
60年代以后,除检查行政事业费开支、资产折旧、成本项目等外,增加检查各项经
济技术指标、公路和港航养护费等费用收支、财务利税上缴情况,财务监督检查工
作走向经常化、规范化。1983年始,山东省交通厅按照山东省审计局要求,实行财
务审计,组织财务监督检查,对所属企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行政事业费、基本建
设项目、企业经济效益、资产资金、承包经济责任制、经济合同以及违纪专项等,
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财务审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