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市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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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运输〗〖交通〗〖行业〗〖管理〗〖运政〗〖沿海〗〖内河〗
    〖市场〗〖山东〗〖规章〗〖船舶〗
  中华民国时期,山东海河运输市场无统一管理章程。官办运输(沿海)订有部分
规章,私营和个体船行(户)运输则多被封建船霸所把持。
  新中国建立初期,山东省海河航运大部分由私营和个体船行(户)经营,运输市
场极为混乱。全省各级航运机构建立后,于1950年实行“三统”政策,把私营、个
体联户船舶组织起来,合理调度,稳定了运输市场秩序。其后,对有条件的海河船
舶实行定航线、定船舶、定载重,促进了运输市场的好转。
  “文化大革命”初期,各项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被视为“管、卡、压”,航运
市场秩序严重混乱。1973年贯彻商业、财政、交通局联合制订的《山东省运输市场
组织管理暂行办法》,物资集散点和运输任务重的较大集镇开始设立交通运输管理
站,加强管理,扭转了航运市场混乱局面。1980年后实行改革、开放经济政策,促
进了水运事业的发展,航运市场秩序趋于正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