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辑 县乡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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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概述〗〖建国后〗〖乡公路〗〖县公路〗〖民国〗〖技术〗〖建设〗
    〖等级〗〖路面〗〖里程〗〖桥梁〗
  民国初期,北洋政府划分地方道路,定有县道和里道(即村道),并规定了公路
路面、路基(县道宽度二丈以上,里道由地方定)等技术标准。但民国时期,山东县
以下公路均系老大车道,达不到所规定的技术标准。新中国建立后,通过三年经济
恢复和“一五”期间的建设,至1957年,全省有县乡公路6415公里,其中符合1954
年国家规定技术等级的仅39公里。1958~1965年,对原有县乡公路进行技术改造,
并新建部分线路。1966~1980年,符合技术等级的县乡公路,每年以大于6.0%的
速度递增。1985年,符合技术等级的县乡公路里程达到19356.1公里,占县乡公路
里程的91.5%。其中二级路91.9公里,占等级公路总数的0.5%,其余大部为四级
路(占85.3%),尚有不合技术等级的公路1806.4公里。
  新中国建立前,县乡公路全系天然土路。新中国建立后,养路工人、群众养路
员积极利用当地各种材料改善土路面,同时修建部分碎、砾石路面,使路面技术状
况有较大改善。1965年,路面里程约1800公里。1971年开始采用民办公助的办法修
建县乡公路沥青路面。至1975年,路面里程达7118.5公里,占县乡公路里程的42.4
%。其中沥青路面已有812.2公里,占路面里程的11.4%。至1985年,县乡公路路
面里程达到15519.7公里,占县乡公路里程的73.3%。其中沥青路面6008.6公里,
占路面里程的38.7%;碎、砾石路面1635.7公里,占10.5%。其余半数是改善路面,
尚有土路5642.8公里。
  1960年,全省县乡公路共有桥梁7333.8米/455座,其中半永久性、临时性和危
险桥梁达3096.6米/205座,占总数的45.1%。通过逐年增建、改建,发动民办公助
建桥,1975年,县乡公路桥梁增至69342.1米/2742座,其中永久性桥68437.5米
/2694座,占桥梁总座数的98.2%。1985年,县乡公路桥涵齐全里程占88.1%,有
桥梁167992.9米/5407座,比1975年增长62.5%。尚有单车道桥186座,木桥、木面
桥4座,危桥10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