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辑 行政管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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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理〗〖机构〗〖建国后〗〖山东〗〖交通〗〖行政〗〖1949-1966〗
  新中国建立初期,山东省级交通管理机构为山东省公路运输局。1950年4月改
为山东省人民政府交通局,机关机构随之调整:中共局党委会改为党组,机关设党
总支,行政设秘书室、会计科、人事科、路政处、施工处、航政处、山东省运输公
司,统辖全省交通业务。1951年4月,山东省人民政府交通局改为山东省人民政府
交通厅,机关机构增设教育科、搬运科和干部训练班。同年12月,厅机构调整,设
办公室、人事处、计划统计处、财务处、公路管理处、航运管理处、山东省运输公
司、保卫科、干训班,行政编制73人。1952年9月紧缩行政编制,公路管理处与运
输公司合并成立公路局,航运管理处改为航运局,原运输公司中的联运、搬运装卸
合并成立运输局。
  1953年11月,按照增产节约和紧缩机构编制的要求,山东省交通厅机关机构各
部门改处为科,所辖企事业管理机构和企事业单位不变。1954年10月又改科为处,
行政设办公室、人事处、劳动工资处、计划处、财务处、基本建设处、监察室、保
卫科,行政编制84人。厅设中共党委会,下设政治处,机关设党总支。1955年3月,
原山东省人民政府改为山东省人民委员会,交通厅改为山东省交通厅。机构设置,
党委会改为党组,政治处改为政治部,下设组织科、宣传科、青年科、秘书科,其
余设置不变,编制由84人增为92人。1957年6月,厅机构再次精简调整,厅党组织
设党组,撤销政治部和机关党总支,另设机关党委会。行政设办公室、人事处、劳
动工资处、财务处、材料供应处、机务处、测设处、施工处、车辆机务处、民间运
输处、计划统计处。所辖企事业管理机构由局改为处,设航运管理处、公路运输处、
路政处。全厅编制230人。
  1958年8月,在“全党全民办交通”的号召下,省属企事业单位管理权统一下
放各地市,实行省、地(市)双重领导,以地(市)为主的管理体制。厅机关机构由15
个处室改为11个处室,设办公室、人事工资处、计划处、运务处、航政处、工程处、
机务处、合作指导处、财务处、路政处、材料供应处。党组织仍设党组,机关设党
总支。编制减至195人。1959年3月,厅机关改党总支为党委会,人事工资处改为人
事处,计划处和财务处合并成立计财处,材料供应处改为材料处,其余各处不变。
同时接收民航管理局所属济南民航站,增设交通科学研究室和轻便铁路管理处。编
制增为248人。1960年4月,厅机关除保留党组和机关党委会、人事处、计划财务处、
材料处外,运务处与路政处合并为公路处,航政处改为航运处,机务处改为交通工
业处,合作指导处改为县社运输处,轻便铁路管理处改为地方铁路处,增设技术革
新处、基本建设处,机关编制增为308人。同时,接收省商业厅所属汽车配件公司。
1961年9月,厅机关机构调整。增设劳动工资处、机务处和冶金运输处;撤销公路
处,设运输处、路政处;撤销航运处,改设航政处;撤销计划财务处,改设计划处
和财务处;撤销县社运输处,改设县社交通处;撤销铁路处,另行成立山东省地方
铁路局;撤销交通科学研究室,改设试验室。1962年8月,各地市交通企事业单位
管理权上收省管,厅机构进行调整充实。厅党组改为党委会,下设政治部,内设办
公室、组织部、宣传部、青工部;行政机构设办公室、总工程师室、人事处、劳动
工资处、计划处、财务处、县社交通处、交通工业处、材料处,撤销基本建设处、
机务处、冶金运输处、路政处、航政处、运输处,另设汽车运输管理局、公路管理
局、航运管理局、济南交通专科学校、交通工人医院、测设队、托儿所。行政编制
197人。地方铁路局改为交通厅地方铁路局,为独立企业,编制25人。汽车配件公
司交由省机械厅管理,济南民航站交民航局管理。1962年10月,厅机关增设保卫处。
1964年6月,为加强省属单位的民兵管理,厅机关增设人武部。1965年9月,厅机关
为面向基层、实现机关革命化,撤销全部处室,另行成立行政办公室、生产办公室
(原五处合一)、政治部,下设秘书处、宣传处、干部处、团委会、监委会,县社交
通处改为运输合作社联社,机关编制减至55人。
    〖管理〗〖机构〗〖建国后〗〖山东〗〖交通〗〖行政〗〖1966-1976〗
  1966年6月,根据中共山东省委统一部署,厅机关在党委会组织下成立“文革
筹委会”,继而撤销政治部,组成临时党委会,下设政工组。不久,“文革筹委会”
和临时党委会停止工作。1967年1月,省军区“支左”部队进驻山东省交通厅机关,
成立山东省交通厅革命接管委员会,3月改为山东省交通厅临时革命委员会,11月
又改为山东省交通厅生产指挥部,归属省革委生产指挥部工业交通办公室领导。
1968年7月成立山东省交通厅革命领导小组。1969年4月1日,按省直机关“文化革
命领导小组”指令,撤销山东省交通厅,除保留七人负责善后工作外,其他机关干
部全部下放农村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7月,按照国务院和中央军委指示,恢
复原省级各部委厅局,原山东省交通厅机构和革命领导小组随之恢复。1970年2月,
山东省革命委员会决定山东省交通厅与省邮政局合并,组成山东省革命委员会交通
邮政局和党的核心领导小组,并实行军管。局机关设政工组、办事组、生产组、计
财劳组、运务组、基建组、工业组和邮政局,统辖山东交通、邮政业务。1971年5
月,局机关机构进行重点调整,其中计财劳组改为综合组,增设战备组和安全监理
组,行政编制70人。1973年7月,根据国务院和中央军委指示,交通与邮政分设,
成立山东省革命委员会交通局。同时停止军事管制,军队“支左”人员撤出。局机
关设革命领导小组,行政设政工组、办事组、生产组,基本建设组撤销。成立汽车
运输公司、航运公司、公路管理处、工业管理处、县社交通处,列企事业编制,全
部编制160人。1975年5月,局机关机构改组为处,列企事业编制的二级公司、处,
改为局职能处。调整后机构设办公室、政治处、生产处、公路管理处、材料处、车
船监理处、汽车运输公司、航运公司。同年10月,增设援外办公室,编制15人,直
属局领导。

    〖管理〗〖机构〗〖建国后〗〖山东〗〖交通〗〖行政〗〖1976-1985〗
  1976年5月,局机构进行调整。局党组织设党的核心领导小组、党委、政治处;
行政设办公室、计财处、基建处、物资处、车辆监理处、运输处(汽运公司与县社
处合并)、航运处、公路处、工业处、援外办公室,全部编制312人。1977年7月,
局机关增设科学技术处。10月,根据中共山东省委指示,局党的核心领导小组改为
局党组。1978年9月,为发展地方铁路运输,成立局属地方铁路局,定员15人,列
企事业编制。1979年12月,山东省革命委员会交通局改为山东省交通厅。1980年6
月,厅政治处改为直属政工处,撤销人民武装部,增设人事处。
  1981年8月,厅机关机构进行调整。撤销地方铁路局,增设劳动工资处和教育
卫生处,撤销运输处,成立山东省公路运输联合公司,为二级企业单位。1983年6
月,厅机关机构改设办公室、直属政工处、干部处、劳动工资处、教育处、计财处、
科学技术处、交通监理处、生产综合处,全部编制120人。同时,对二级企事业管
理机构作较大调整,改处为局、公司等。
  1985年6月,根据政企分开和简政放权的要求,省属各地(市)、县三级汽车运
输公司再次统一下放所在地(市)、县交通局管理,实行双层领导,以地(市)县领导
为主的管理体制。到1985年底,厅机关机构设有9个处室,及直属二级企事业单位、
学校12个。
  山东省交通厅根据国务院、省政府颁布的路政、运政、航政管理等政策、法规,
管理全省交通业务,各市、地(市)交通部门负责组织执行。50年代开始对公路运输、
水路运输业务实行“统一调度、统一货源、统一运价”的“三统”政策,起到保证
物资运输、稳定运输市场秩序的作用。改革开放以后,实行政企分开,简政放权,
多家经营,鼓励竞争;交通计划管理由指令性转为指令性和指导性相结合的计划管
理,以宏观调控为主,实行全行业管理,促进了交通事业的全方位发展。

    〖山东省交通厅〗〖办公大楼〗〖照片〗
图7-1 山东省交通厅50年代兴建的办公大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