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辑 在职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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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职培训〗〖山东〗〖交通〗〖业余〗〖教育〗〖建国前〗〖建国后〗
  民国初期,随着汽车的输入,商营汽车运输业开始注重汽车工人的技术培训,
驾驶员具有一定技术条件始可驾驶车辆。1926年,官办利(津)菏(泽)路汽车局为培
养驾车工人成立司机教练所,组织80人学习6个月、实习3个月后分配工作。1929年,
山东省政府建设厅在山东泰安举办汽车人员训练班,设有汽车维修、道路养护、公
路勘测、客货运输管理等课程,学期3个月。1932年在济南趵突泉公园开设工程人
员训练班,主要培训汽车运输管理人员。其中机械(汽车)班学习汽车驾驶、修理和
内燃机结构等,学期和实习期各6个月。1934年,山东省汽车路管理局在济南南营
八旗会馆举办汽车人员训练所,主要轮训站务人员,学习课程有公路工程、汽车修
理、后勤事务、公文程序等,凡考试不合格者予以除名。到1936年,该所先后训练
4期、共395人。1937年日军入侵,训练所被迫停办。
  1946年秋,解放区冀鲁豫军区在河南濮阳组成冀鲁豫汽车大队,集中部分战士
和建国学院分配的学生及招收部分初中生共80人,在山东莘县境内举办汽车训练班,
主要课程有政治思想教育、技术教育和实际操作,重点是汽车驾驶与维修,结业后
充实到部队运输队伍中去。
  新中国建立后,职工在职教育逐步形成制度。在职教育一般以业余时间或短期
脱产学习为主,学习政治、文化和业务技术,提高职工思想、文化、业务水平,以
适应生产发展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