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辑 汽车大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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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汽车〗〖大修〗〖山东〗〖公路〗〖运输工具〗〖交通工业〗〖修理〗
    〖技术指标〗〖返修率〗
  1823~1926年间创办的商营及官办禹东长途汽车公司、烟潍汽车公司和利菏汽
车路局,都设有车机厂和机修厂,专事修理本公司的汽车。1934年成立的山东省汽
车路管理局,在济南、烟台、青岛、潍县、济宁等地设立车机厂修理汽车。日本侵
略军侵占华北后成立华北交通公司,控制了山东的交通业。在济南的16个汽车修理
厂中,日商经营12个;青岛的34个汽车修理厂中,日商经营19个,其中最大的青岛
交通公司修理厂,可月修汽车69辆。1946年,全省共有50个私营汽车修理厂和配件
厂。解放战争期间,胶东解放区设汽车修理厂,承办汽车修理业务。
  新中国建立初期,国营汽车运输公司修理(配)厂和集体修理企业,主要进行旧
车大修。三年恢复期间,大修客货汽车1977辆(次),年均659辆(次),共改装、修
复破旧汽车800多辆,给专业公路运输增添了运力,也锻炼了汽修技术队伍,积累
了修车经验,为山东汽车修理业奠定了基础。“一五”期间共大修客货汽车3874辆
(次),年均775辆(次)。“大跃进”期间,货运汽车超限拖挂,脱保漏修,加之大
修质量较差,使汽车大修量猛增。1959~1962年,年均大修汽车2000辆(次)以上,
分别占营运汽车的80%左右。“二五”期间共大修客货汽车10115辆(次),年均
2023辆(次),比“一五”期间增长1.6倍。此后,随着公路专业运输客货汽车的逐
年增加,汽车运行、修理技术和管理制度开始恢复,汽车大修趋于稳定。1963~
1970年,年均大修汽车1429辆(次),大修数量下降。“四五”至“六五”期间,汽
车大修量随运输车辆的大量增加而逐年上升,由年大修2000辆(次)左右,增加到
3000余辆(次)。但此期新增车辆质量提高,在使用中加强技术管理,修理技术和管
理工作亦不断加强,大修质量和效率不断提高,因此,汽车大修量占营运车的比重
相对下降。“四五”期间,年均大修汽车2256.6辆(次),占营运车年均总数的38.7
%;“五五”期间,年均大修汽车3244.2辆(次),占营运车年均总数的31.7%;“
六五”期间,年均大修汽车3241.2辆(次),占营运车年均总数的20.2%。1971~
1985年,省属公路运输企业各修理(配)厂的汽车大修技术指标为:载货汽车大修平
均车日22.9天,平均工时1012小时;客车大修平均35.1天,平均1932小时。其中大
修平均车日1979年最低:货车12.9天,客车20.2天。平均工时1985年最低:货车
826小时,客车1583小时。汽车大修返修率,大多在10%以下。
  1950~1985年,山东省公路运输部门总计大修客、货汽车71445辆(次),年均
1984.6辆(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