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类 汽车修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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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汽车〗〖修造〗=〖修理〗+〖制造〗〖建国前〗〖建国后〗
    〖山东〗〖概述〗
  清光绪二十六年(1900年)青岛城市交通开始使用汽车,汽车修理业随之产生。
至1945年8月,全省私营汽车修理厂和汽车配件厂已达53家(其中日商经营32家)。
1947年,国民政府交通部公路总局直属第八运输处在济南、青岛设立分处,下设自
营汽车修理机构。1948年济南解放后,山东省公路管理总局接收国民党政府两个汽
车修理厂,成立华东汽车制配总厂。1949年又成立济南汽车制造厂。青岛解放后,
成立青岛汽车修理厂。除此之外,在济南、青岛等地尚有一些私营汽车修理和配件
制造业户。
  新中国建立后,山东交通系统有省、地(市)属全民所有制汽车工业企业7个。
“大跃进”期间,省、地(市)连同县级工业企业猛增至80个。经过三年调整,至60
年代后期,省、地(市)属工业企业稳定在20个左右。70年代至80年代前期,保持在
30个左右。此期先后成立一大批集体工业企业。新中国建立初期,汽车工业生产主
要是汽车大修和配件制造及旧车整修。为适应汽车拖挂运输的需要,“大跃进”时,
大量制造3~5吨挂车,同时制造各种三、四轮革新车。60年代国产汽车投产后,山
东对原有大批外国的杂牌旧汽车逐步进行改型,并用“解放”二类车(底盘)改装客
车。60年代末开始自行试制5吨载货汽车,70年代批量生产。80年代改型生产8~10
吨以上半挂车、集装箱半挂车等。80年代,工厂、机关、学校、部队及个体业户开
办了大量汽车修理厂,为汽车修理提供了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