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营业总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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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效益〗〖山东〗〖内河〗〖运输〗〖营业〗〖成本〗
  新中国建立后,1952年开始核算国营企业营业成本(包括运输、装卸、堆存和
销售成本)。当年营业总成本5.8万元。
  “一五”时期,营业总成本623万元。其中轮驳船运输成本127万元,占总成本
的20.4%;装卸成本40.5万元,占总成本的6.5%;堆存成本14.5万元,占23%。
销售成本只有1956年的0.5万元。
  “二五”时期,随着拖带运输的推广和装卸业务由各企业自营,轮驳船运输成
本、装卸成本和堆存成本成倍增长,导致营业总成本成倍增长,达到3965.8万元。
其中轮驳船运输成本1752.6万元,占总成本的46.6%;装卸成本675.1万元,占17
.9%;堆存成本96万元,占2.5%;销售成本41.3万元,占0.6%。在营业总成本中,
轮驳船运输成本增长幅度最大。
  三年调整时期,国营企业稳步发展,营业总成本2830.2万元。其中轮驳船运输
成本1928.4万元,占68.1%;装卸成本370.2万元,占13.1%;堆存成本67.2万元,
占2.4%;销售成本123.2万元,占4.4%。
  “三五”时期,营业总成本4228.6万元。其中轮驳船运输成本2640.4万元,占
62.4%;装卸成本650.5万元,占15.4%;堆存成本81.4万元,占1.9%;销售成本
314.7万元,占7.4%。
  “四五”时期,生产秩序恢复,生产规模扩大,营业成本提高,达5792.3万元。
其中轮驳船运输成本3467.7万元,占59.9%;装卸成本718.6万元,占12.4%;堆
存成本153.4万元,占2.6%;销售成本1000.2万元,占17.3%。
  “五五”时期,生产规模继续扩大,营业总成本6732.3万元。其中轮驳船运输
成本3234.4万元,占48%;装卸成本758.2万元,占11.3%;堆存成本111.5万元,
占1.7%;销售成本1962.3万元,占29.1%。
  “六五”时期,黄河、小清河船舶营运率下降,京杭运河山东南段运输量增长,
全省轮驳船运输成本增大。黄河、小清河等积极开展以副补航、以工补航,也使销
售成本大幅度增长。此期营业总成本7815.1万元,轮驳船运输成本3560.1万元,装
卸成本455.7万元,堆存成本52.3万元,销售成本3122.2万元。其中1985年总成本
1885.6万元,是1952年的325倍,年递增1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