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矿区总体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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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57年12月,上海煤矿设计院提出莱芜煤田总体设计方案,划分为莱城、港里、
长尾岭3个井田区共10对矿井,总能力318万吨/年。
  1958年8月,上海煤矿设计院提出章丘煤田总体设计,划分为埠村、曹范、平
陵、郭店4个区共11对矿井,年产煤总能力195万吨。
  1958年9月,上海煤矿设计院提出肥城煤田总体设计,共分为25对井,年产总
能力1260万吨,全部为水采矿井。1960年4月修改为23对井1127万吨,其中13对井
为水采。1963年8月修改为10对井总能力465~480万吨,仅保留杨庄矿2对井为水采
井。1964年7月修改为9对井456万吨(不包括地方小井)。
  1958年11月,上海煤矿设计院提出济宁(兖州)煤田总体设计规划,12月中共山
东省委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审定,内容有:规划矿井总规模32对3720万吨/年,以
水采为原则,初期机械开采,逐步过渡到水采;年运输能力分配为津浦铁路1350万
吨,兖济铁路至大运河1170万吨,寥州河(小运河)至大运河615万吨,白马河至大
运河585万吨;兖州矿务局位置设在兖州县城西南寺上庄附近,工业及文教区沿兖
济铁路往济宁方向建设,编组站及辅助工业沿津浦铁路往邹县方向建设,兖州县往
西北方向发展与矿务局相连,或往东北曲阜方向发展。1965年4月,华东煤炭设计
院提出兖州矿区总体设计方案,5月,华东煤炭工业公司审定,内容有:矿区开发
规模6对井1000万吨,先南后北先浅后深一次性建设形成矿区综合生产能力,兖州
矿务局位置因地方政府不同意设在兖州,则以邹县为宜。1974年11月兖州煤炭设计
院提出兖州矿区总体设计书补充说明,国家建委1975年批准划分为10对矿井总能力
1365万吨/年,矿区总投资控制指标9.5亿元。此次总体设计均以立井盘区上下山开
拓,开采小槽煤的唐村、北宿、杨村3对中型井为单一水平;前期开采大槽煤为主、
后期开采小槽煤为主的南屯、兴隆庄、鲍店、东滩4对井均为两个水平开拓。各矿
井均以一对立井并列在井田中部,南屯及北宿前期以1个风井中央分裂式通风,中
后期再建边界风井;兴隆庄、鲍店、东滩各以2个风井与主副井呈对角布置在井田
两翼边界。总体规划是在矿区精查勘探程度不足的情况下,采用地质、设计、施工
会战的方式进行的。
  1959年12月,上海煤矿设计院提出官桥矿区开发总体规划,分9对矿井,年产
煤总能力306万吨,以斜井开拓为主。
  1980年9月,山东煤炭设计院提出龙口矿区总体设计,经国家建委审定划分为5
对矿井总能力480万吨/年,矿区总概算控制指标6.3亿元。
  1984年底,兖州煤矿设计院提出滕南矿区总体规划设计,划分为14对矿井总能
力1068万吨/年,其中统配煤矿7对840万吨,地方煤矿7对228万吨,矿务局迁往薛
城临山以开发滕南矿区,矿区建设总概算16.45亿元。
  1985年9月,兖州煤炭设计院提出济宁东部矿区总体设计。济宁东区自北向南
分为代庄、许厂、二、三、四共5个井田,总面积574平方公里,地质储量37.9亿吨,
其中规划区总面积415平方公里,地质储量27.6亿吨,分为济宁二号井、济宁三号
井、代庄井、许厂井、何岗井、泗河口井共6对矿井,设计年产煤总能力1365万吨。
矿井为单一的生产企业,由矿区集中的生产服务中心和生活服务中心与矿井生产单
位相配套。矿区占地面积与矿井原煤生产总能力的比值为0.06~0.08公顷/万吨。
在生产服务中,利用已有的兖州矿区机修厂进行扩建,形成以兖州矿务局为中心的
机修系统,不新建济宁东区机修厂;建立济宁东区总仓库,形成材料加工及供应基
地(矿井设供应站)。在生活服务中,建立矿区居民小区,对住宅、文教、医疗、体
育、供水、供电、供热、煤气及商业等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矿区总体规划的原则是
矿井生产单一化、辅助生产专业化、生活服务社会化,矿区建设与济宁市建设做到
统一规划、协调发展。矿区建设总投资27.8亿元,全员效率4.05吨/工日,其中大
型井4.66吨/工日。1990年后分为济东和济北两个矿区规划,分别由兖州和淄博矿
务局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