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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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53年1月,山东煤炭开始实行基本建设工程经济核算制,在华东煤管局统一
分配施工任务的原则下,采用包工方式,由建设单位(矿务局及此后成立的基建局)
发包给施工单位,工程发包人为甲方,工程承包人为乙方,双方关系由包工合同建
立。承发包分三种方式∶一是全部包工包料,二是全部包工按定额包料,三是全部
包工部分包料(国家调拨材料的采购、运输和供应由乙方负责)。工程项目以单位工
程为基本单元,由一个施工单位总承包,按整体工程签订总合同,按年度签订工作
量合同。
  1954年6月,华东煤管局决定新汶矿区新井建设委员会改为建井处,下设张庄、
良庄建井工区。是年,新汶矿区的张庄立井、良庄斜井、东都立井、禹村二立井和
枣庄矿区的邹坞立井、甘林立井、朱子埠立井、山家林立井8对新建矿井开工,总
能力285万吨,均由华东煤管局济南煤矿基本建设局和徐州煤矿基本建设局的下属
施工单位施工,实行甲乙方建设与施工关系。淄博矿务局成立龙泉建井工区和利大
建井工区,对龙泉立井和夏庄一立井恢复,实行矿务局内部的甲乙方建设和施工承
包。
  “一五”期间开工矿井实行内部甲乙方承包建设施工的矿井共10对,设计年产
煤总能力345万吨;煤矿自营施工的有陶庄西井改扩建,枣庄东井和北井恢复,田
屯斜井恢复,黑山一立井改扩建,双山大井改扩建,夏庄二立井改扩建,华丰斜井
恢复,禹村一立井恢复,共9对,总能力349万吨。
  1957年5月,济南管理局在《试行大包承包方式暂行办法(草案)》中规定,大
包承包的主要依据是已批准的初步设计、扩大初步设计或开拓方案,以及甲方提出
的总委托书,总委托书应包括投资总额、开竣工日期、工程项目、职责范围,并附
整体设计有关文件,经乙方签认后作为签订大包合同的依据。承包方式为包工、包
料、包设备、包计划、包总概算,凡30万吨以上(含30万吨)的矿井均实行大包方式。
基建局为承包企业(施工企业),又是计划单位,对国家下达的建设任务全面负责。
矿务局为建设单位(生产企业),对矿区建设作好远景发展规划,并为大包建设协同
配合创造条件。随后,新汶矿务局(甲方)与徐州煤矿基建局(乙方)签订了禹村二号
井大包承包合同,施工单位为徐州基建局新汶建井工程处。
  1958年初,山东省煤矿建设的新建矿井继续按内部承包实行管理,济南管理局
于3月在徐州召开局矿长扩大会议,全面讨论了官桥矿区的开发建设工作,矿区建
设总体规划由煤炭工业部组织专家在上海煤矿设计院研究,会议确定矿区北部建设
露天矿1处,斜井3对(魏庄、莱村、轩辕),当年开工建设,官桥露天矿委托抚顺煤
矿设计院设计,枣庄矿务局自营施工,斜井由上海煤矿设计院设计,徐州基建局施
工。会议还确定章丘和莱芜煤田划给地方建设。
  1958年7月,济南管理局召开技术革命座谈会,对煤矿建设确定了两项内容∶
一是新矿区建设分工,章丘矿区建设单位为淄博矿务局,设计单位为山东省煤炭局
设计院,施工单位以岭子工区为主,除矿区总体设计外,矿井设计由淄博矿务局审
查;莱芜矿区建设单位为新汶矿务局,设计单位为山东省煤炭局设计院,施工单位
以华丰工程处为基础,除矿区总体外,矿井设计由新汶矿务局审查;同时,淄博矿
务局包肥城矿区,枣庄矿务局包济宁(兖州)矿区,新汶矿务局包滕县矿区,洪山机
厂包兖州机厂建设,淄博矿务局的利大建井工区调往肥城矿区。二是扩建基建局的
建筑安装施工队伍,从新汶工程处、坊子煤矿、洪山机厂、洪山技校抽调一部分建
筑安装力量,充实基建局建筑安装工程公司。
  1959年,山东煤矿建设实行基本建设投资包干制,在不降低设计生产能力,不
推迟交工日期,不突破投资概算总额和不增加非生产性建设比重的条件下,基本建
设投资交由建设单位统一掌握,自行安排,包干使用。矿务局和基建局为投资总包
干单位,实行逐级包干,工程处包施工项目总概算,工区包施工图预算,班组包工
料定额。基建局的4个工程处都推行投资包干,1958-1962年开工矿井实行大包干建
设的共28对,总能力1374万吨。
  1961年开始精简施工队伍,撤销了第五建井工程处,基建施工队伍由1958年的
17172人精简到1963年的8646人。1963年2月,煤炭工业部两次发出通知“保存施工
骨干,不得轻易撤销施工机构”,山东省4个综合性的专业建井工程处继续在肥城、
枣庄和新汶矿区进行矿井收尾和补套工程施工,保存了施工骨干队伍。
  1965-1969年,华东煤炭基本建设公司管理期间,山东省由基本建设专业管理
单位大包干建设的矿井开工项目仅有兖州矿区的南屯立井(150万吨)。
  1970-1982年,山东省与煤炭部为重点开发兖州、滕南和龙口矿区,共同进行
地质、设计和施工队伍的调遣与组建,晁福祥、祝延治、高建明等为此进行了积极
的工作。在兖州、滕南和龙口矿区的建设中,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和施工企业整顿,
建立健全了施工组织设计、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地质设计与施工技术管理等各项制
度,对大型矿井的建设进行技术指导和经验总结,为新矿区建设的科学管理打下了
基础。
  1983年,山东省煤矿建设开始实行基本建设单项工程投资包干责任制,南定立
井实行“三包三保”合同制,在淄博矿务局内部由施工单位(工程处)与建设单位(
矿务局)签订合同,施工单位包投资、包工期、包达产,建设单位保投资、保材料
和设备、保矿井接产劳动力。11月,山东省煤炭工业总公司决定,自1984年起兖州
矿务局为兖州矿区的建设单位,全面负责矿区建设任务。
  1984年,煤炭工业部确定对基本建设投资实行总包干制,承包单位有权跨行业
跨地区实行设计和施工招标,有权对确定的包干投资按工程进度安排年度投资计划。
山东省的部统配煤矿建设项目实行了“五年总承包”(1986-1990年),包矿井新开
工规模1150万吨。当年,实行矿井建设项目包建合同制,由建设单位(矿务局)与煤
炭工业部签订包建合同的项目有∶鲍店、杨村、蒋庄、田陈、梁家共5对井,设计
年产煤总能力810万吨,其中鲍店和蒋庄两对井为实行大包干施工的续建项目,杨
村、田陈和梁家3对矿井为当年新开工项目。
  1985年,国家在国民经济行业和部门划分中单列出建筑业,将基本建设管理工
作附属的建筑安装施工单位作为国民经济的一个产业部门,山东省煤炭建筑业为生
产企业(矿务局)附营建筑业,是具有法人资格实行内部独立经济核算的施工企业(
单位)。矿井开工项目实行投资总承包制和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施工。招标投标方式
有公开招标、议标和推荐等,矿建、土建和安装工程全面推行招标投标制。至1990
年底,新开工和进行开工前期准备的矿井矿建主体工程实行公开招标的项目有济宁
二号井、济宁三号井和付村矿井(包括高庄井),分别由兖州矿务局第七十工程处、
第三十二工程处和枣庄矿务局第一工程处、第三工程处中标;生产矿井改扩建工程
也实行了招标投标施工,其中查庄煤矿和洼里煤矿改扩建由沈阳矿务局建井处中标
承包了部分矿建工程。
  1987年6月,以兖州煤矿设计院为主体成立兖州设计工程公司,对鲍店煤矿洗
煤厂建设实行包工期、包质量、包投资的由设计、施工到移交生产前试运转的建设
全过程总承包。随后,又对滕南矿区铁路工程的孙岗交接站和尹洼集配站进行总体
承包。

1950-1990年山东煤炭建筑单位(企业)自行完成施工产值(建安工作量)表

表2-1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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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全省│基建│矿区│年 │全省 │基建 │矿区 │
│份 │合计│企业│自营│份 │合计 │企业 │自营 │
├──┼──┼──┼──┼──┼───┼───┼───┤
│1950│312 │  │312 │1971│3281 │475  │2806 │
├──┼──┼──┼──┼──┼───┼───┼───┤
│1951│217 │  │217 │1972│3711 │1009 │2702 │
├──┼──┼──┼──┼──┼───┼───┼───┤
│1952│555 │  │555 │1973│4473 │1641 │2832 │
├──┼──┼──┼──┼──┼───┼───┼───┤
│1953│678 │9  │669 │1974│4392 │1912 │2480 │
├──┼──┼──┼──┼──┼───┼───┼───┤
│1954│1018│58 │960 │1975│5840 │3266 │2574 │
├──┼──┼──┼──┼──┼───┼───┼───┤
│1955│1976│468 │1513│1976│3906 │3184 │722  │
├──┼──┼──┼──┼──┼───┼───┼───┤
│1956│3654│1016│2638│1977│4163 │3032 │1131 │
├──┼──┼──┼──┼──┼───┼───┼───┤
│1957│3947│510 │3437│1978│8268 │5841 │2427 │
├──┼──┼──┼──┼──┼───┼───┼───┤
│1958│5076│1522│3554│1979│10328 │8186 │2142 │
├──┼──┼──┼──┼──┼───┼───┼───┤
│1959│7249│2289│4960│1980│11924 │9536 │2388 │
├──┼──┼──┼──┼──┼───┼───┼───┤
│1960│6800│3370│3430│1981│11954 │8743 │3211 │
├──┼──┼──┼──┼──┼───┼───┼───┤
│1961│4092│2312│1780│1982│12479 │8566 │3913 │
├──┼──┼──┼──┼──┼───┼───┼───┤
│1962│3924│2155│1769│1983│15030 │10448 │4582 │
├──┼──┼──┼──┼──┼───┼───┼───┤
│1963│3642│1828│1814│1984│17048 │12449 │4599 │
├──┼──┼──┼──┼──┼───┼───┼───┤
│1964│3686│1811│1875│1985│18884 │13855 │5029 │
├──┼──┼──┼──┼──┼───┼───┼───┤
│1965│1130│557 │573 │1986│19519 │13996 │5523 │
├──┼──┼──┼──┼──┼───┼───┼───┤
│1966│1600│1268│332 │1987│25202 │   │25202 │
├──┼──┼──┼──┼──┼───┼───┼───┤
│1967│1246│1009│237 │1988│28916 │   │289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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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8│819 │150 │669 │1989│34758 │   │347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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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9│1199│140 │1059│1990│32134 │   │321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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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0│2545│400 │2145│总计│331575│127006│2045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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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950-1975年为建筑安装工作量,1976年后改为施工产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