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沟煤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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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位于新泰市翟镇办事处境内,井田东西走向长4公里,倾斜宽2.4公里,面积9
.6平方公里。1990年有工业储量3285万吨,可采储量988万吨,按矿井年产量45万
吨计算,服务年限20多年,成煤于石炭二迭纪煤系,可采煤层有第二、四、六、十
一、十三、十五、十六层,可采煤层总厚度9.8米,煤种为气肥煤。
  泉沟井田开发历史较长,清嘉庆年间开有包袱地井、沟底井等煤窑。1939年,
德州人陈海官、陈立全等人开办信义公司,日产原煤120吨。1945年8月日本侵略者
投降,鲁中第二军分区派员接收该矿,1947年国民党军队重点进攻山东解放区时矿
井被破坏,1948年华东财办工矿部新汶办事处接受后恢复建设,1949年11月3日,
因地质构造不明、开采困难而停产。
  1957年6月1日,泉沟煤矿由新泰县重新兴建,1961年7月1日改为泰安地区煤炭
局管理。1956-1958年,一二二勘探队对井田进行普查,1962年山东省煤炭工业管
理局设计院提出矿井改造设计方案,设计能力为年产原煤15万吨,1965年核定能力
为21万吨,1967年产煤22.17万吨,达到核定能力,1971年4月1日以省属矿划归新
汶矿务局领导,1972年矿井进行改扩建,1977年12月31日竣工投产,设计年产煤能
力45万吨,1978年产煤46.16万吨,达到扩建能力,之后年产量稳定在50万吨以上。
  泉沟煤矿1958-1990年共生产原煤1027万吨,其中1988年原煤产量达62.75万吨,
为历史最好水平。1990年,全矿有职工4375人,产煤50万吨,产值1088万元,全员
效率0.855吨/工,原煤单位成本70.41元/吨,固定资产222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