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辑 机构与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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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54年,淄博矿务局在全省煤矿率先成立技术革新委员会,由技术处具体负责
技术革新工作。1956年5月成立科学技术研究室,翌年5月并于生产处。1960年1月
成立技术革新处,年底并于生产技术处,同时重建科学技术研究室,1964年3月改
称经济研究室。1965年5月成立技术革新委员会,下设“双革”办公室。
  1956年3月,新汶煤矿为攻克汶河下采煤技术关键,成立科学技术研究室,有
成员5人。1958年10月,新汶矿务局“双革”办公室成立,1960年6月改为科技办公
室,1963年9月改称科研站,1967年4月撤销。
  枣庄矿务局于1956年成立先进经验办公室,负责推广先进技术经验。1958年,
矿务局及其所属单位普遍建立由干部、工人、技术人员参加的三结合科研小组,带
领职工开展群众性技术革新和技术革命活动。1959年,先进经验办公室改为技术革
新科,1965年更名科学研究站,1971年改为科研组,1972年12月升格为科研处,
1975年3月科研处与生产技术处合并为生产处。
  1956年8月28日,煤炭工业部济南管理局煤炭科学研究室成立,1959年3月12日
改为山东省煤炭科学研究所,1962年2月撤销。
  1964年1月,肥城矿务局科学技术研究组成立,1965年9月改称科研站,成员增
至11人,1966年1月又成立技术革新、技术革命领导小组,具体办事机构为科研站,
1968年7月并入机电处。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全省煤矿科研机构大都被撤销,科研工作一度
停滞。1972年2月,山东潜入式竖井钻机研制组成立,1973年10月恢复建立山东省
煤炭科学研究所,编制40人,1978年在全国科学大会的推动下扩编到80人,成为处
所合一的二线科研所。1984年1月,山东省煤炭工业总公司科技处成立并担当科研
管理职能后,山东省煤炭科学研究所成为独立的研究单位,并经省科委、编委批准
编制增加到300人,先后从大专院校以及矿务局等单位调入部分技术力量;煤炭工
业部决定投资439万元加强其基础设施建设,到1990年,该所建筑面积7750平方米,
其中实验楼3886平方米,设备仪器433台(件),完成投资360万元;职工157人,其
中科研人员具有高级职称的21人,中级56人,初级36人。累计承担研究课题51项,
取得成果17项。
  1972年6月,新汶矿务局恢复成立“双革”办公室,1975年2月改为科研处,
1977年12月改建为科研所,1983年7月增设科技处,与科研所合署办公,成为一套
人马两个机构,设管理、科技、科协、计量科、矿压站、科协办公室,有科研人员
78人。局属16个单位均设科研科,形成全局科技管理网。肥城矿务局科研处于1972
年7月恢复成立,1977年6月改为科研所,1983年6月科研所与综合利用处合并为科
技处,共15人,其中高级工程师4人,工程师6人,技术员1人,技工2人。
  1975年6月,淄博矿务局恢复成立“双革”办公室,1977年3月并入机电处。
1973年8月,根据中共山东省革委煤炭工业局核心领导小组关于建立健全各级科研
机构的指示,成立淄博矿务局科技领导小组和科研所,1983年10月科研所与环境保
护处合并为科技处,1990年有科技干部22人,分科技、环保、节能、检测、计算机
4个管理口,负责科研、环保、节能、计算机综合利用、技术革新与先进经验推广
等方面的计划、规划制定与实施,并开展科技情报、专利服务等项工作。
  1976年6月,枣庄矿务局科技处恢复建立,1977年8月改为科研所。为加强对科
技工作的领导,1978年成立矿务局科学技术委员会。1983年7月,科研所改为科技
处,有专职人员47人,设管理、情报、机电研究室及采矿研究所、环保办公室。
  1976年,兖州矿务局成立时设科研室,1978年改为科研所,并成立由局党政领
导、总工程师和有关业务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兖州矿务局技术委员会,在该委员会领
导下,局、矿科研工作实行总工程师负责制。1983年7月科研所改为科技处,1987
年又复称科研所,设管理、计量、情报、综合科,有专业人员20人,其中高级工程
师7人,工程师8人。局属各单位设科研科(组),配3~5名专业人员,到1990年全局
共有专业科技管理人员56人,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12人,中级23人,初级
18人;1977年以后,临沂、龙口矿务局和兖州煤炭建设指挥部相继建立科研所或科
技处。
  1978年全国科学大会尤其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全省煤矿各级领导更加
尊重知识和知识分子,把科学技术当作第一生产力,不仅重视各级科研机构的建立
健全和人员配备,而且对各种岗位上的专业技术人员政治上关心,工作上支持,生
活上照顾,量材使用,委以重任,并根据1979年12月国务院关于《工程技术干部技
术职称暂行规定》和煤炭工业部的指示精神,在试点的基础上,对有关专业技术人
员的职称进行套改与评定,到1987年,全省统配煤矿企事业单位已经套改、评定职
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共19008人,占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77.44%,其中高级职称58人,
中级职称3603人;初级职称15347人。1988年,根据《煤炭工业部实行专业技术职
务聘任制度实施办法(暂行)》及其补充规定,全省统配煤矿企事业单位进行了专业
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在30408名各类专业技术人员中,共评聘23723人,占78.02%,
其中被评聘为高级技术职务的1459人,中级技术职务的7289人,初级技术职务的
14975人,详见表8-1和表8-2。
  通过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广大职工尊重知识和知识分子的意识进一步增强,学
习知识和更新知识的积极性更加高涨,全省煤矿专业技术队伍不断壮大,1990年,
全省统配煤矿专业技术人员增加到37442人,有33643人被评聘,占89.85%,其中评
聘为高级技术职务的2598人,中级技术职务的8564人,初级技术职务的22481人,
详见表8-3、表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