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煤矿专用器材设备生产始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以后。1951年6月,根据
燃料工业部煤矿管理总局指示,洪山煤矿制修厂收归山东矿务局直辖,成为山东煤
炭系统第一个以制造为主、修理为辅的机械制造厂。1958年,适应煤炭生产大发展
的需要,兴建兖州、泰安煤机厂。1966年和1972年新建莱芜、济南煤机厂。截止
1990年,这5个厂累计生产金属摩擦支柱116.7万条,顶梁81万条,单体液压支柱13
万条,刮板和胶带运输机、绞车、水泵、罐笼、箕斗、扒装机、喷浆机、风钻、压
滤机、浮选机、破碎机、震动筛等设备29697台,主机与配件总产量41.96万吨,完
成工业总产值11.47亿元,利润1.02亿元。
火工生产始于1965年,到1990年累计生产各类炸药20.16万吨,雷管61440.67
万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