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定额与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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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80年,中兴矿局成立后关于出煤1斛给制钱45文的规定,是山东煤矿劳动定
额的最早记载。
  1904年,德华矿务公司淄川煤矿的包工单价:采煤0.5吨,第三、四、五层煤
的块煤4角、粉煤2.2角,9、10层的块煤3.5角、粉煤2角;掘进1米,大坑道4×4.5
米断面为70元、3×3米为35元,半煤岩坑道1.5×1.5米为4元;搬运石头,填塞废
洞,每立方米2角。1914年,淄川煤矿采煤工效率为每工0.7吨,博山民营煤矿为每
工0.667吨(按8小时折算)。1932年,中日合办鲁大公司淄川煤矿每工采煤效率2.04
吨(24时);中日合办博东煤矿采煤工效为0.489吨(12小时);悦升煤矿公司为0.721
吨,其它民营煤矿为0.35~0.56吨。1941年4~9月,淄川煤矿、南定煤矿、黑山采
炭所及东大、利大、博大、福大、悦升煤矿采煤工效平均每工0.765吨,全员效率
每工0.372吨。
  1916年,地质学者王道昌在《山东矿产事业之情形》中称,鲁南新泰、莱芜等
地煤井采煤工与各包工柜均订有契约,产煤以“斛”(每斛约150公斤)计量,产额
以矿井所开采煤层为异,高于1米的多定为7斛,低于1米的可面议少于此数,逾额
者可得工钱八百文,低于议定产额扣发工钱,超者则加发工钱。并指出此法仍沿袭
前代由来已久。
  1935年,中兴煤矿规定外包工程定额单价如表5-23,其采煤工效为0.909吨,
1936年提高到1.03吨。
  1948年,山东各矿区解放时无统一劳动定额,全省平均原煤全员效率每工0.25
吨。1949年冬,新汶矿区办事处孙村矿制订简易劳动定额,将井下采煤工分为四等,
每出1车煤一等工得秋粮6公斤,二等工得7公斤,三等工得8公斤,四等工得9公斤,
其等级按运煤距离远近划分,采用3班大混合计件,平均分配工资,全员生产效率
由1948年的每工0.173吨,上升到0.645吨,提高2.73倍。
  1950年9月1日,报经燃料工业部煤矿管理总局批准,山东矿务局在采煤处设立
定额管理科,所属各矿采煤科建立定额管理股,配备定额员,定期测定采掘工作面
及辅助生产环节的工时利用情况,分析影响生产的各种因素,加强定额定员管理,
促进了劳动效率的提高。全省煤矿原煤全员效率和回采效率,1950年为每工0.322
吨和0.951吨,1951年上升到每工0.525吨和1.663吨,分别提高63%和74.87%。
  1952年11月,新汶煤矿制定《孙村井2201长壁回采工作面劳动定额手册》,明
确定额工时和工人准备时间、实际劳动时间、班中休息及进餐时间,初步健全了工
作量检查验收和质量管理制度。1953年10月,在进一步对采煤、掘进、支护、运搬、
充填等主要生产工种进行技术测定的基础上,制定《华东煤矿管理局新汶煤矿井下
工作定额手册》,1954年上半年又进行部分修改和调整,增加单项工程计件单价标
准,汇编成《新汶煤矿井上下工作定额与单价手册》,修改后的回采定额提高34.
94%,掘进提高60%,运搬提高11.60%。
  1953年1月1日,燃料工业部煤矿管理总局华东煤矿管理局成立时设劳动工资处,
下设劳动定额科和工资科,使劳动定额与劳动工资归口一个部门管理。是年,全省
国营煤矿原煤全员效率和回采效率,每工分别定成0.579吨和2.696吨,比1950年分
别提高79.8%和183.5%;淄博矿务局所属各矿实行综合定额,其标准:回采每工2.
263吨,掘进每工0.243米。1953年全局实际完成原煤全员效率每工0.58吨,回采效
率每工2.412吨,掘进效率每工0.223米。1954年,全员、回采、掘进效率每工分别
完成0.611吨、2.474吨和0.295米,比1953年分别提高5.35%、2.57%和26.61%,与
定额效率比,回采效率提高9.33%,掘进效率提高21.4%。
  1955年10月,华东煤矿基本建设局组织新汶建井工程处技术人员和老工人在张
庄、良庄煤矿进行井下现场工作面写实和单项工序技术测定的基础上,制定出包括
掘进、砌碹、巷修、井上下运输等工种的山东煤矿第一本《基本建设劳动定额手册》
。新汶建井工程处掘进工人按此定额实行分班计件,当年掘进工效每工达到1.15立
方米。
  1956年,根据煤炭工业部关于按期或争取提前修改劳动定额的指示,全省统配
煤矿普遍对主要工种进行了定额技术测定。枣庄矿务局按照“全面审查,合理平衡,
适当提高,保证突破”的原则,分别对采煤、掘进、巷修、运搬等进行定额技术测
定,编制了《枣庄矿务局矿井工作定额及计件单价手册》。由于定额水平适应生产
情况,符合合理先进的原则,推动了全局劳动效率的提高。1956年全局原煤全员、
回采、掘进效率每工分别完成0.77吨、3.916吨和0.288米,比1955年分别提高3.
91%、37.89%和24.1%。1957年,全省统配煤矿原煤全员效率每工达到0.733吨,回
采工效3.377吨,掘进工效0.314米,比1952年分别提高31.6%、47.85%和84.71%。
  1958年开始的“大跃进”时期,全省煤矿由于人员增加过多,劳动计划、劳动
定员、劳动定额流于形式,科学的技术测定工作停止。
  1962年10月,山东省煤炭工业管理局恢复制定《劳动定额管理试行办法》,各
矿务局修改制定《劳动定额手册》,配备定额员,加强定额管理。1963年1月,枣
庄矿务局为统一矿区定额标准,组织74人对采掘主要工程测定3722人次,将原不同
水平的8种定额标准修改简化为4种,定额水平比原定额提高20.14%,其中采煤提高
17.9%,掘进提高19%,其它工种提高29.7%;工时利用由原来的292分钟提高到337
分钟。采煤工作面统一实行综合定额,圆班计件,分班计量;掘进工作面,根据断
面大小、煤岩类别,可以实行圆班计件,也可以分班计件,个人工资按工作物等级
单价分配。是年,全局共配备定额员93人,验收员390人,举办劳资干部和验收员
学习班分别培训157人和109人,保证了劳动定额的实施。
  1964年1月,煤炭工业部华东煤炭工业公司成立后,对所属分公司、厂(矿)以
及科研、设计等单位实行统一的定额和定员定编工作,整顿劳动组织,精干第一线
职工队伍,组织二线从事辅助性生产。是年,山东煤矿共整顿出19433人,其中参
加学习大队16489人;全省统配煤矿原煤全员效率达到每工0.579吨,比1963年提高
22.67%。肥城矿务局1964年修定的回采和掘进定额比1963年分别提高29.1%和25.5%,
1965年又比1964年分别提高22.2%和28.8%;原煤全员、回采、掘进效率1964年分别
达到每工0.675吨、4.617吨和0.233米,比1963年分别提高57.71%、52.78%和31.
64%,1965年比1964年,原煤全员、回采效率每工分别提高38%和24.56%,掘进效率
每工降低5.9%。
  “文化大革命”开始以后,劳动定额管理被破坏,全省统配煤矿全员效率由过
去的每工0.811吨下降到0.784吨,1969年降到0.552吨,1974年锐减到0.292吨,成
为1949年以来的历史最低水平。
  1978年,为加强对劳动组织整顿工作的领导,山东省革委煤炭工业局及其所属
单位成立了劳动组织整顿领导小组。省煤炭局派出工作组在新汶矿务局张庄煤矿进
行劳动组织整顿试点工作。通过对该矿生产条件、机构设置、劳动组织情况进行摸
底,进行定额、定员、定编,使全矿定员由整顿前的6722人减少到5718人,新拟回
采定额(不包括整修充填工)每工5.35吨,比现行定额4.86吨提高10.08%;新拟掘进
定额0.312米,比现行定额0.283米提高10.25%。执行新拟定额的11月,全矿原煤产
量和全员效率分别比10月提高9.4%和18.8%。
  1979年1月5日,省革委煤炭工业局根据煤炭工业部关于编制定员、劳动定额的
通知要求和全省煤矿试行计件工资和奖励制度的情况作出决定,各矿务局及直属各
单位必须于第一季度内完成定员和劳动定额编制,各单位很快编制出了定员、定额,
并经批准试行。枣庄矿务局新定额标准比1965年定额水平提高3.9%,比实际提高16.
5%。在制定矿区统一定额的基础上,1980年又出台《定额标准手册》,工种定员分
采掘、井上下辅助工人、服务人员、附属生产单位、基本建设5部分105项1162个标
准,具有较强的实用性。
  1981年8月,煤炭工业部颁发《关于统配煤矿贯彻执行按劳分配原则,实行联
产联责,浮动工资制的试行办法》。各矿务局加强了定额工作,枣庄、兖州、新汶、
肥城矿务局在进行技术测定和统计分析原有定额的基础上,补充了综采、综掘、高
档普采等工艺定额,修订出矿区统一劳动定额手册。兖州矿务局在定额标准修订时,
抽调25名专业人员分两个小组,深入到采煤、掘进、巷修、井下钻机和地面坑木加
工生产现场调查研究,共写实1256人次,平均作业时间210分钟,占工作日480分钟
的43.8%,其中“四六制”采掘工人的工时利用为197.4分钟,占工作日360分钟的
54.8%。分工种的作业时间为:“三八制”的采煤工225.1分钟、占46.9%,“四六
制”的采煤工194.6分钟、占54.1%;“三八制”的掘进工221.1分钟、占46.1%。“
四六制”的掘进工235.8分钟、占65.5%。并以此为依据,参照前四年定额统计资料,
编制出《兖州矿务局劳动定额标准手册》,共有定额标准3550项,比原定额标准增
加2537项,其中采煤增加928项,掘进增加1609项。修改后的新定额水平比原定额
水平提高2.8%,其中采煤提高2.6%,掘进提高3.3%。并制定了因现场生产条件变化
直接影响定额完成的修改系数来调整定额标准。这次修订后的采煤和掘进定额水平
与原定额水平相比,肥城矿务局分别提高14.9%和15.5%,枣庄矿务局分别提高5.
82%和4.27%,新汶矿务局分别提高8.48%和4.68%。兖州矿区会战指挥部在认真执行
国家建筑安装统一劳动定额和山东省建筑安装补充统一定额的同时,对无统一定额
的工程项目,以预算工程量定额为基数,土建提高20%,安装提高25%,在此基础上
实行无限计件。通过整顿劳动组织,加强劳动定额管理,实行定编定员,调动了职
工的生产积极性,促进了劳动效率的提高。原煤全员每工效率,兖州矿务局在1984
年突破1吨后,1988年又突破2吨大关,达到2.174吨,列全省煤矿之首;新汶、肥
城矿务局1988年以来连续3年突破1吨,龙口矿务局连续2年突破1吨,1990年达到1
.258吨;全省统配煤矿1989年首次突破1吨大关,1990年达到1.074吨,其中部统配
煤矿达到1.132吨,创历史最高水平。
  1988年11月,兖州矿务局在推行优化劳动组合和满负荷工作法中,组织57名工
作人员对全局31个基层单位和局机关的4176个岗位、17155人次做了重点调查,并
对56405人进行测算、对照,经过反复讨论和征求意见,修订编制出《兖州矿务局
劳动定员标准手册》,共有井上下、文教、卫生、生活服务3个部分21个系列372个
工种1190项劳动定员标准,囊括了全局所有单位工种和岗位,定员水平比现有水平
提高3.34%。与此同时,又对1982年的劳动定额进行修订,其水平比原定额提高3.
5%。
  1949-1990年全省统配煤矿原煤全员效率见表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