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辑 物资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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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48年,山东解放时收归国营的煤矿仅有8部载重运货汽车,铁路沿线煤矿的
外地进货物资由铁路运输,当地购入物资主要靠人力畜力运输。
  1953年4月,远离铁路干线的临沂煤矿成立汽车队,有载重汽车7辆,1954年增
至15辆。车队实行独立核算,利润留队购车,扩大运输能力。1955年车队改为企业
化经营,自负盈亏。1960年临沂矿务局成立后改为临沂矿务局汽车队,负责全局煤
炭和物资运输任务。
  50年代,全省统配煤矿载重汽车增加到100多辆,运输能力大为提高,基本消
灭了人力畜力货物运输。
  1964年,试办“托拉斯”,山东统配煤矿除客车和生活用载重汽车实行归口管
理外,其他载重汽车组成车队统一由供应部门领导,安排货物运输。“文化大革命”
中货物运输汽车队撤销,改由各使用部门分散管理。
  1978年后,全省统配煤矿又恢复实行“文化大革命”前的汽车管理办法。客车
由各单位办公室管理,载重汽车及货物装卸专用吊车、铲车组成运输车队,独立经
营核算,除完成本单位的物资运输任务外,还承接外单位的运输任务。
  1980年,省煤炭工业局供销公司在全省煤矿运输汽车管理座谈会上决定,所有
运输汽车都要推行新汶、枣庄矿务局的节油计奖和车吨公里补贴管理办法。此后,
运输汽车管理加强,经济效益提高。据对71部汽车抽查,行驶101.79万车公里,
比国家规定节油1.01万公斤,运输效率提高30%。1981年,全省统配煤矿共有汽车
2893辆,其中载重汽车1906辆,大小客车731辆,消防、救护等各种专用汽车256辆。
  1981年6月,新汶矿务局对全局运输车辆实行统一集中管理。局属各单位除留
一部生活用车外,所有运输车辆一律划归局供应公司统一管理,生产用车按吨公里
0.1元,非生产用车和外借车辆按0.18元收取运费。到1987年,全局共有运输车辆
728部,其中载重汽车495部、大小客车135部、救护车36部、吊车6部、其它56部。
  1984年,兖州矿务局供应公司设车管科,对全局车辆实行统一管理。1987年兖
州煤炭基本建设公司并入矿务局后,全局共有车辆1231部,其中大小客车361部、
客货两用车131部、特种专用车127部、大小载重货车621部。1989年,兖州矿务局
车辆管理处成立,隶属局物资部,为副处级单位,下设综合、交通安全、车辆技术
科,对全局车辆进行综合管理。1990年,全局共有车辆1556部,其中载重货车650
部、特种专用车151部、大小客车536部、客货两用车219部。
  1988年,淄博矿务局汽车运输公司成立,负责全局的物资运输任务,并对外承
接运输业务。1989年,全局共有货运车辆348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