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设防水煤柱和水闸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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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法古已有之。1910年,中兴煤矿开工兴建的南大井井下建有水闸门和防水煤
柱。1933年7月26日西大巷掘进透古空,积水溃出1000余吨,因西石硐平巷“新式
保险水闸”(自动水闸门)自行关闭,避免了一场大难。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以后,山东煤矿要求凡落差超过30米的断层、井田边界、
煤层露头都要留设防水煤岩柱,而且有设计,有申请批准手续,标入图纸,长期保
存。随着“三下”采煤技术的试验成功,防水煤柱尺寸逐步缩小,断层煤柱以往为
30~50米,在弄清水文的情况下,有的全部采出,有的改为20~30米,在厚冲积层
水体下采煤的枣庄矿务局柴里煤矿初时留设防水煤岩柱为35米,经过4年试采降为
20米。到70年代,历史上水害最多的淄博矿务局对井下有突水危险的区段都构筑了
防水闸门或防水闸墙,实行分区隔离,以防局部突水祸及全井。该局自行设计、制
造的新型闸门最大压力涌水量仅11立方米/时,优于全国同类闸门。夏庄矿先后在
二井180采区、-240米西大巷、100号采区和-430米西大巷构筑防水闸门5个,防水
闸墙1道,1985年5月14日,100号采区底板以每分钟55立方米的流量突水时,由于
及时用钻孔注浆封闭了-430米水闸墙,并关闭了-240米水平西大巷防水闸门,把水
患控制在100号采区内,避免了全井淹没事故。
  不按规定留设防水煤柱而发生透水事故仍时有发生,尤其地方煤矿管理松懈、
滥采乱挖之时,往往出现一井被淹祸及邻矿的连锁事故。1972年8月,薛城区办小
煤井在统配矿邹坞井田煤层浅部开采,并与邹坞井总回风道连通借以泄水和通风。
由于所采地段距地表约20米左右,且地表地形低洼,积存的雨水渗入井下,造成巷
道坍塌,一直冒通地面,形成一个直径10米的漏斗,积水泻入邹坞矿井,邹坞紧闭
防水闸门后,一水平全部被淹,积水又经已采通的矿井隔离煤柱涌入统配矿甘霖二
水平,甘霖矿也被迫停产。1982年12月15日,章丘县埠西大队煤井透水,每小时涌
水9000立方米,灌入统配矿淄博矿务局埠村矿3号井,冲垮巷道520米,淹没5个采
区设备797台,停产20天,经济损失143.8万元。是年,省煤炭局召开省、地、县三
级地方煤矿技术管理工作会议,制定了《山东地方煤矿技术管理办法》。之后,情
况好转。